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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王子兮送花啦!!!

    教数学的老师名唤王俊,我们叫他“数学俊”。他是初中老师一众巾帼英雄里面,唯一的男性。带着呆板的黑框眼睛,一脸爆发的青春挡也挡不住。我从来不敢靠近他一米以内,怕被他的青春面油飞出来溅到。婷婷说,他是严重内分泌失调。这样的评语在当时可不是什么拐弯骂人,是正经的医学定义。

    婷婷的父母是医生,所以懂很多我们当时不知道的内分泌荷尔蒙之类的词语。常把我们说的一愣一愣,要面子的我,还总是扮作了解的样子,频频的点头。在后来“内分泌失调”慢慢演变成骂人话语的时候,我常常想起当年认真解释的婷婷,和我严肃赞同的表情。

    我跟王子兮聊过这个话题,人的名字总是跟本人实际情况相差甚远。比如叫“英俊”的一般都很丑,叫“潇洒”的一般都很猥琐,叫“王子”的一般都很民工。

    王子兮白了我一眼走开了。

    ~~~

    相对于爱我爱到不问缘由的MissKing,数学俊对我,可说得上是又爱又恨。

    爱的是我数学成绩好到爆炸,每逢数学比赛必然获奖。虽然不是什么国际大奖一等特等的闪闪红星,在我们这等不以成绩见长的小破学校来说,却也是很值得一提的殊荣。

    恨的方面,我不得不说数学俊他的确是很能看透人本质的一个牛人。

    自打开学的第一眼,数学俊就看穿了我的马屁精把戏,知道我不是骨子里的好学生,老是戳破我的花招逮我的小辫子,我跟他结了很多仇。

    不知从哪得来的线报,让数学俊笃定了平时带头干坏事的人中间,有我一个。比方周末去老师不允许去的地方溜冰啦,比如周末成群结队偷果子采花,比方爬上老爷爷的树上去摘熟透的菠萝蜜,等等。

    为了防止我周末干太多坏事,同时也能进一步提高我的数学水平,他终于在暑假前给我争取来一个据说是绝佳的机会,一个去奥数班的插班名额。

    当年的奥数,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去得的兴趣小组。是经过一系列考试,竞赛,有名次,是好苗头,才接收你的。尤其是插班,要通过这个那个考试,还得托这人那人的关系。说起来,我们的小眼镜还是很有本事的。

    小眼镜,是数学俊的另一个花名。但他的眼镜并不小,四方的黑框,非常难看。

    ~~~

    我本不想参加这样惨绝人寰的补习班。因为周末我已经要学一堆乱七八糟充满文艺气质的钢琴啊芭蕾啊之类,还要做讨厌的作业,还要看电视,还要去摘果子,去溜冰。这样一来,周末就变成只有一天时间胡闹,真让人难过。

    最烦人的,是这样的名额,只有一个。这就意味着,我不能跟人做伴去上课。这样就更没意思了。这里的人,指的是一个特定人物,不是什么普通人,当然是,王子兮。

    但贪玩归贪玩,子弟学校的井底之蛙,一直是很想有机会走出世界看一眼的。我想知道别的学校都是什么样子,想知道mama口中“不是大院长大的孩子,就是野”到底有多野。也想了解这个老师口中很神奇的奥数,是不是有三条腿的蛤蟆。

    我很理所当然的去跟王子兮寻求意见。没有提第二点,只说了自己对周末时间被占用的怨恨,和对新事物的向往。王子兮一针见血的说出一个绝妙答案:“你就去啊,反正如果你发现不好玩,就会逃课退学的。”

    我拍案称奇!

    这个人,他竟然比我还了解我自己。知道我对兴趣班的三分钟热度维持不了太久。如果不是真的吸引我的课程,早早的就会放弃了。好像之前学过的一系列文学艺术修养,比方国画啦,毛笔字啦,等等。两节课之后就闷得回家睡觉去了。

    经他一说,事情好像变得简单许多。

    于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周末,我踏上开往闹市的公车,直奔新生活而去。

    ~~~

    奥数所在的学校,是一所大学附属中学,其校园广阔程度,和历史悠久程度,是我等菜鸟子弟初中部成立不到几年的山野学校无可比拟的。

    光是人家那个国际比赛标准足球场,就足够让我校领导痛哭流涕的了。

    而这个所谓十分难进的奥数班,竟然有10个之多。每班40人的数字,难道有400多个尖子中的尖子,牛人中的大牛,济济一堂?一下子感觉课室上空的云朵都比别处要多,浮现着太多高智商带来的滚滚浓烟,让人热血喷张。

    跟随负责的老师来到一个班,满眼望去都是打打闹闹的普通人,没见得什么未来诺贝尔获得者的影子,我有些失望。

    倒数第二排的位子,有一个女孩孤零零坐着,老师大手一指,你就坐那儿吧。

    同座的女孩长得很柔弱,古典的美女,她嫣然一笑,说,“你好呀,我也是上周才插班过来的。”

    第一次见到慕容律,我还以为自己看到了神仙jiejie。

    长相古典的慕容律,名字比长相更古典。我简直找不出一个市面上的人,有这样的尖下巴小嘴丹凤眼,也想不到除了小说之外,有人会起这么历史味浓重的名字。

    她告诉我说,自己的姓“慕容”是跟爸爸的普通家族姓氏而已,很无聊。名字“律”是因为她mama很爱唱歌,虽然跑调,却总以为自己天下第一女高音,很肤浅。

    被她这么解释,原来,这么一个无聊肤浅的结合,竟诞生出来一个这么美的名字,可见中文的博大精深。

    没天理啊没天理。

    我们花了整整两节课的时间来了解对方,意味着,小眼镜千辛万苦给我找来的这个上课机会,从培养我成为科学家的疯狂实验室,变成热情交友的聊天软件了。

    而且我很快发现,跟我一样没在听讲的人,占了班里的绝大多数。那个比例,完全跟平时上课听讲与走神学生的比例是一致的。

    原来,高智商人群,也有好学生,坏学生之分。而我,这个原本的好学生,置身于高智商人群间,几乎没有挣扎的就落入了差生一类,自己还觉得,怪不错的。

    可见我脸皮之厚。

    要是王子兮能来就好了,他的脸皮薄的很,应该是不会这么堕落的。

    但脸皮更厚的,不是别人,正是慕容律小姑娘。她顶着一张美女的脸,琼瑶一样的名字,私底下却是个跟我差不多不正常的女汉子。满口的胡言乱语,疯疯癫癫,哪是什么神仙jiejie,完全是个神经jiejie。

    这个jiejie跟我出身十分类似,也是小学校里老师的宝贝,千推荐万推荐的来到这儿。本想好好学习下高深的微积分长成什么样,结果遇到了我。还真是人算不如天算,白瞎了我们两个老师的一片苦心。

    为了不白瞎老师苦心,第三节课的时候,我们决定要好好听讲,起码认识下高斯函数的这个高斯哥哥,到底长什么样。

    只见老师龙飞凤舞在黑板上写写画画,有一个高瘦短发的女生,站起来加入老师的口沫横飞。老师立马像被打了鸡血一样更加激动不能自已。俩人你一言我一语的结构几何,微积函数,兴奋的像我们讨论花痴偶像剧男主角一般。

    末了,老师大笔一挥,长吁一口大气,振臂高呼:“高斯函数,真的太美了!”

    台下短发女生猛点头如捣蒜。我目瞪口呆。

    扭头看看小律,樱桃小嘴张的能塞下一个馒头。

    高斯,他明明是个男的吧!他到底美在哪啊!!!

    小律很聪明的把我们的不理解,归结为插班生的陌生。

    “他们肯定之前学了很多我们不知道的,所以他们跟的上,我们本来就应该跟不上的,跟上了才奇怪!”

    这个结论总结的非常中肯,大气,客观,不容拒绝。

    从此之后,我心安理得的完全自我放弃了。每节课的最大收获,就是跟小律聊天不受打扰。得知了不少外面世界的精彩。

    小律让我知道男生并不是我想的那么蠢。

    在学完反射折射以后,竟会活学活用的用小镜子偷看女生裙底,虽然他们物理成绩糟糕透顶。

    在学完艰涩的古文以后,他们可以编出一套又一套顺口溜形容某人,虽然默写总是不及格。

    他们甚至懂很多深奥的英语单词,例如S开头或F开头的那些,虽然他们从来分不清怎么回答Howareyou和Howdoyoudo。

    于是以后的每个周末,都让我十分期待。慕容律这个表里不一的神经jiejie,变成我最好的朋友。

    ~~~

    我把认识小律的经过,八卦给王子兮听。以为他会跟我一样新奇激动。谁知他又给我摆出一个招牌脸,轻蔑一笑。

    “不过一个名字而已,有什么好稀奇。”

    我觉得这个人是嫉妒,赤裸裸的嫉妒。他的名字既简单又无聊,姓氏也是普天之下排名前三的大姓,自然见不得别人生来就比他特别的慕容姓氏。

    “慕容唉,那在古代都是武林世家呢。”

    “小说看多了吧你!”

    我真是懒得跟他这种没文化没素质的人讨论慕容律的美妙姓名。转而跟他形容小律的古典美貌,我巨细靡遗说了慕容律是如何美如何柔弱,性格却如何大咧咧男性化。

    当然,此刻脑海里不可或缺的,是又浮现出许多言情小说的泡泡,例如王子兮回答说“你也很美啊”,“你在我眼中才最美”,等等。

    当然,也就那么想想罢了。想想。

    这显然也是不会发生。他对我表白的种种场景,只可能出现在我幻想中,怕是这辈子也不会出现在现实的。

    结果他说,“哦。”

    果然没让我失望的言简意赅。

    很久很久以后,他说他当时觉得我也很美。

    可他不知道,我为了让他觉得当时很丑的我,跟美丽有一点联系,其实是下了大功夫的。

    校规里要求女生剪短发,我看着自己齐刷刷到耳朵的清汤挂面头,心里充满了淡淡的忧桑。

    为什么不能让我,在最美的时候见到他。

    不知道从何而来的审美观,让我从小到大,笃定长头发的女生就是美的,应该是被那些飘柔潘婷海飞丝的广告给洗脑洗成这个样子的。在没办法变成及腰长发的时候,我努力让头发徘徊在被老师拖去剪发,和彻底崩溃的男生头之间的长度。

    周末时,洗了头,借着湿度堪堪把耳后的头发扭起,扎成一个辫子,这在我看来,是美到极致的。

    王子兮家,也就是我家对面楼,有一棵很高大很茂密的鸡蛋花树。树上nongnong郁郁的开着许多黄白的鸡蛋花,风吹过,散落一地的甜腻香气。

    我后来一直号称鸡蛋花是我最喜欢的花朵,香水也选择有鸡蛋花前调的味道。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它长在王子兮家的楼下,那香味,让我回到那个夏天。

    ~~~

    第二个学期结束的时候,我们告别新生的名字,成为还差一年就初三的备考学生。

    那年的暑假,我很爱梳了我特别设计的揪揪头,在阳光猛烈的午后,貌似惬意的踱步王子兮家的楼下,美其名曰欣赏鸡蛋花。

    要知道,我的理由是很充分的。因为当年的小区不像现在,都走什么巴厘岛风情,种满了这种海边的鸡蛋花。当年整个小区里,唯一有鸡蛋花的,就是王子兮家楼下了。

    而喜欢鸡蛋花的人,显然是很少的,所以不太有人跟我抢着捡那掉了一地的白色花朵,拿起来闻了又闻。

    我当然是摘不到的,那树被种在很高的地方,仰望的时候,可以见到欣欣的花向着天。

    可是对小小的我来说,哪怕是掉到地上的鸡蛋花,也是很美,很香的。

    “如何让我遇见你,在我最美的时候。”我很爱的一首诗里这样说着。

    于是,我总是幻想在自己捡花的刹那,巧遇王子兮深邃的眼。阳光洒在我的脸上,香气漫溢,那样的漫天花雨,画面定格。

    然而,就像我每次幻想的结局一样,我总是,雄赳赳的来,灰溜溜的走。

    暑假快要过去,我幻想中的美丽邂逅一次都没有出现。我也就不再动机不纯左顾右盼。再来到树下的时候,我只是很简单的想让我的房间,充满鸡蛋花的味道而已。

    呆呆在树下的长椅上晒太阳,从这个角度,看着自己卧室的窗帘,觉得我们两个,住的真的很近。

    阳光很舒服,在那个还没有懂得防晒多么重要的年纪,我一身黝黑发亮的皮肤,全拜晒太阳所赐。

    晒着晒着,暖洋洋的,就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阳光似乎不那么刺眼了,阴阴凉凉的像在树荫里。我有些恍惚,朦朦的没缓过神。

    逆着光,看到一双细长的眼,戏谑的笑。是做梦吗?

    我猛地一个激灵,坐了起来。

    一阵风呼啸而过,画面里很符合时宜的出现了我想象中的花舞纷飞,唯美的很。唯一不唯美的,是我睡觉时的嘴巴大张,嘴角挂着黏黏的口水。扎头发的皮筋掉了,头发以一个不干不湿的状态,贴在我的脸上,乱的像街边的乞丐。刚捡好的花被我压到身下早就变了形,皱巴巴,有点臭。

    这实在不是一个浪漫的场景。

    我脑中狠狠叹了一大口气,在最美的时候遇见他,老天啊老天!我实在,没那个命啊!

    然而我想,不管我多丑多丢脸,这一天一地的花还在,满眼的王子兮还在。深呼吸一口,那味道,我会记住一辈子。

    我没有说话,眯着眼睛继续发呆的样子,王子兮可能以为我是没睡醒还昏头的,伸手在我眼前挥了挥。没想到我心里百转千回的就是没能让他见到最美的我,继而,爱上我。

    我本以为,但凡他见到了那个扎马尾捡鸡蛋花的我,必然会深深爱上我,不可自拔的。

    这下,唉!

    “你干嘛偷看我睡觉。”看到他眼里的促狭,想到他看到我流口水的恶心样,真的很想把他眼睛戳瞎。或者找来《MenInBlack》里面那个闪光的遗忘机,给他来那么一下。

    “你干嘛不在自己家睡觉,跑我家楼下来睡?”

    王子兮啊王子兮,你难道希望我说出一句“我是为了见你”吗?你其实一直在跟我幻想一样的画面,对不对!

    但我可没要表白的!表白这种工作,还是留给男孩子!

    “你管我!”我有点恼羞成怒,拍拍屁股就要走。

    王子兮却收起坏笑,很不把自己当外人的,往我身边一坐。

    我又愣了。

    我这才注意打量他,没穿校服的样子,一件普通的白色T-shirt,运动裤,球鞋。平时被风拂动的秀发被汗水沁湿,歪在脑门上。

    我们坐的那么近,近的我能看见他睫毛上的汗珠,快要滴落。

    王子兮这个刚刚打球回来的样子,竟还是没天理的帅。

    “怎么大周末的去打球啊?不用练琴?你妈不说你?”

    “比赛。”

    哦对了,比赛啊,我都忘了我们学校看起来很弱不禁风的篮球队,竟然打进了区的决赛。老师号召我去当啦啦队来着,我不想看到花痴女粉丝在球场边对着王子兮大流口水的样子,没去。

    “结果如何啊?”

    “输了。“

    “哎呀,怎么会输了呢?”

    “说起来,我记得MissKing叫你组织啦啦队的,怎么啦啦队来了,你没来呀?”

    “我懒得!再说,我去不去有什么所谓。怎么,我不去,你们就输啦?”

    我很得意的嗤嗤笑起来,其实清楚的很,我们校的篮球队,能打进校际比赛就已经是千难万难了,这一帮平时从没训练过的散兵游勇,怎么可能不输。

    王子兮却出人意料的没有反驳我,把手靠在头顶“可能吧!”

    我愈发得意,更笑的东倒西歪。他运动过后的脸微微涨红,许是快要怒奔咆哮了。

    但他却话锋一转,说“你还没说呢,干嘛跑来这里睡觉?”

    这下轮到我吃瘪。

    我当然不能告诉他最初的最初,我是为了来这里让他有机会“偶遇”最美的我。于是我只能从实招来后期的事情,就是我喜欢上这里的鸡蛋花,来捡花回去放卧室。

    我指着旁边二楼粉色小碎花窗纱的房间说,“你看,这就是我房间,等我以后有钱了,就买一个大房子,种一个阳台的鸡蛋花树,全家每天都香香的。”

    王子兮很嗤之以鼻的样子,不知道是嗤之以鼻我要种花的无聊举动,还是表示他早都知道这个是我房间的含义。

    我猜,是前者。

    他看着我手里那些被压扁了的边上泛黄的花,问,“你怎么不去摘树上的?”

    我像看白痴一样瞟了他一眼,很有气势的回答他“看不出来我矮啊!”

    他忽的一下站起来,顺带把我一拽。我很茫然的看着他。

    他往我这跨了一步,我的心脏又开始擂鼓般奏起乐来。是要发生什么了吗?

    我含情脉脉的低下头,等着他说,“我够高,我摘给你。”然后跳起来摘下我最爱的花,簪在我的耳边。但他哈哈大笑的走开了,说“你果然是矮啊,还不到我胸口。”

    没到我反应过来生气,他已经开了铁门走进去。

    空气中是剩下他刚刚背对我挥舞再见的手,划出的好看弧度,我自己自作多情红得像桃子的脸,和他留有回声般的大笑。

    我看看手中的残花,决定把它当作是王子兮送我的。让我记住这样一个夏天,我在他家楼下,遇到很帅的他,和不那么美的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