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书阁 - 言情小说 - 重生舒眉在线阅读 - 第十一章 知青聚会

第十一章 知青聚会

    平静而有规律的生活如水一般静静流过,转眼一个月就快过去了。

    李月娥在女儿家适应得还不错,她本来就是个很能随遇而安的女人。老年人睡得少,五点天刚亮就醒了,除了变着花样熬稀饭,她还加入了学校退休妇女自发组织的一个舞蹈队。门前草坪管理不善,草长得稀稀疏疏,裸露大片大片褐色的泥土。家中有几个不用的花架子。她花架子一摆,菜种子一洒,嫩绿的藤叶爬满了整个花架。参加完舞蹈队活动,她也不急着回家,而是悠闲地把沿途的瓶子纸屑拾起,积攒到一定数量就送到附近的废品站卖钱。舒梅也乐呵呵地跟着数她的战利品,讨论是东门的收购价高,还是西门的不少称,只是每次吃饭都不忘叫洗手。其实拣一个星期,也就赚个把块钱,老太太每晚喝的燕窝都不止这个数。只是舒梅把燕窝的价格说成原来的十分之一,不然李月娥是一定会省着给她喝的。

    舒梅最近迷上了游泳。每逢周末,她大早就赶去学校的室内游泳池。那时水刚换过,来的人也少。如果不是李月娥来催,她能泡上一天。在水中轻快自由的游走,有点象是身处星际航行时的太空舱。下午让人昏昏欲睡的天气,她却在挥汗如雨地改装她的成衣。说来偷笑,只不过磨不过好奇的母亲,陪着去瞟了一眼体育馆的展览会,竟让她花了不到十块钱买下数件真丝衬衫,亚麻西装和碎花雪纺真丝裙。虽然衬衫最小48码,裙子少扣子又下摆脱线,可架不住她会葵花宝典啊!可她在现世时选修的基础技能就是女红!加上原身使用缝衣机的经验,修改件不合身的衣服简直如小菜一碟。爱美之心人人有之,舒梅也不能脱俗。

    星期六一早,舒梅刚要往游泳馆走,接到了吴应德的电话,约到学校附近的如意楼见面。

    还没过八点半,如意楼里大厅人影稀少。舒梅见吴应德在二楼栏杆处招手,连忙走上楼去。

    吴应德身穿一身银灰色的绸缎大褂,脚蹬同色百纳鞋,仿佛比以往清减了些。他目光往舒梅身上一扫,眉梢微微一挑:看得出舒梅的气色很好,神清气爽的,眉宇间没有一丝幽怨,一身及膝小灰裙,外套藕色合体西装,既显得干净利落,又不失女性的妩媚。是放下心怀?还是有恃无恐?吴应德的心里打了一个突,面上却不动声色,温和地开口:“小梅,你来了,快坐。我记得你最喜欢这里的水晶包了,已经叫上了。还有什么想吃的吗?”

    舒梅落落大方地坐下,漫不经心地向服务员招招手:“这桌再来两碟凤爪。”原身最喜欢的,其实是难啃的凤爪.但她第一次在如意楼喝早茶,被丈夫取笑为象猪一样的吃相,以后便只肯动容易饱的包子。

    寒暄了几句,又垫了几块点心,吴应德放下白玉筷子,带着为难的神情开口了:“小梅,事已至此,我们吴家对不住你。但凡凡是我们吴家的长子嫡孙,我只能厚着这张老脸来求你。请你不要将他带走,好吗?”

    舒梅握着白瓷杯,杯中的淡黄色的ju花上下沉浮,她眼帘微垂,看不清神色,淡淡道:“爸,我实在是不放心。不说后妈什么的,就是婆婆在医院那会~”

    吴应德拍拍她的手,触手一片柔腻。他马上缩了回去,一脸赤诚之色:“小梅,你放心。有我在,她不敢作什么。如果真出了什么事,我马上把凡凡的户籍改过来,可好?”

    舒梅不做声。

    “你知道的,凡凡是个有灵气的孩子,他很可能会成为傅聪一样世界级的钢琴家。现在是他成长的关键时期。没的不敢说,家里的艺术氛围还是好的,经济比较宽裕~”

    舒梅抬头打断了他的话:“爸,哪怕吃糠,我也会把凡凡给供出来。”

    见舒梅把下唇紧咬得快滴血,吴应德的语气放得更软:“小梅啊,爸不是怀疑你的决心,也不是小瞧你,而是在为你考虑。现在你肚里还有一个孩子。你能苦了自己,还能苦了它?你现在的年纪也不算大,也很难说以后不会遇见一个条件好情投意合的。到那时,你要把凡凡放在哪?凡凡是吴家的长子嫡孙。在吴家,没人能委屈他。更何况血缘是斩不断的,你永远是他的mama。凡凡周末回家,你也可以去看他。”

    “爸,别说了!”舒梅放下杯子,抬头望向某个远方。过了好一会,她才收回视线,微微抬起下巴,说:“你说得我都知道。凡凡的去留,就让他自己决定吧。”

    吴应德斜眼不落痕迹地从她微凸的小腹一闪而过-这是多好的媳妇啊!虽不及现代女性精明能干,却集中了传统女人所有的优点,可惜了,也不知将来会便宜了谁。眼观鼻鼻观心地收回微偏的思绪,看着她那副倔强着不肯落泪的模样,吴应德怜惜之心大起,别有深意地提醒道:“小梅啊,这话我本来不该说。外贸这个行业,讲得是经验和人脉,固定资产是没有多少的。只要你愿意,随时可以另起炉灶。”

    “爸,你是说~”

    “你叫我十几年的爸。虽然不知道你是怎么想,但是在我心里,你就象我女儿一样。这件事我虽不好插手,却也不想你吃亏。能捞些实在的,总比得到一个空壳要强。”吴应德站起来,像长辈一样拍拍舒梅的肩膀,“你回去好好想想。”

    舒梅坐在花团锦簇的阳台里苦思:吴应德说的这番话,是真的为她着想?还是不想让儿子大出血?百分之五十的股份,已经不属细水长流的范畴,算不上波涛涌涌,也算溪水潺潺。但是降临此间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她对外贸的认识真的很肤浅,不好下判断。可是近来吴于磐安分得有些异常,凭她对此人的认知,转移财产这事并不一定虚假。“真是安逸的日子过久了,警惕都放松了。”舒梅敲敲脑袋,突然灵光一闪—不是收到一张小西村下乡知青聚会的请帖吗?吴于磐说不定会到,何不去探探虚实。正好真丝衬衣改装的半休闲礼服也完成了。

    于是接下来,舒梅都在为晚上的聚会忙碌:把爆炸头拉直微烫波浪,去百货买来化妆品,做红酒面膜,沐浴后涂茉莉花精油进行全身按摩。

    其实舒梅倒有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吴于磐近来忙着哄宋蕙雅,在医院和公司之间团团转,哪有那个美国时间想转移财产的事。倒是余秀莲天天在吴家嚷嚷。这不,知道晚上有知青聚会,宋蕙雅也出院了,他就想去透透气。

    还真的不得不说,小西村的下乡知青藏龙卧虎,有出息的不少,吴于磐在其中混得也只是尚可,不过也不算丢人。

    这次聚会定在城郊的映月湖畔,发起人胡胖子在那有栋别墅。约莫过了五点,十几辆车来到别墅前,其中还有少见的奥迪和宝马,又稀里哗啦地搬下一堆东西。天黑了,湖畔伸起一堆堆篝火,胡胖子还像模像样地请了几个附近酒楼的服务员当门神。

    吴于磐没好意思坐公司的二手面包车。他打了个的,远远地就下了车。

    把请帖交给服务员,一个大巴掌就拍到了肩上:“哎呦,这不是我们的书生吗?一眼就看到你了。今天女同志可是有福啦。岁月催人老,书生还是一如既往地帅气。”

    “胡胖子,你这样说可就不对啦”,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响起,“‘红颜未老恩先衰’。那些女人可不是花一样的年纪了,哪里肯让梦中情人看到她衰老的样子?你知道那个袁红吧。以前多水灵啊!现在腰粗体肥,脸上起了黑斑,乍一看吓死人!”

    插话的人叫侯公子。和啤酒肚越来越大的胡胖子不同,靠省里的老子捞了不少身家的他依然像虾米一样瘦得精刮,仿佛一阵风就可以吹走。瘦归瘦,衙内气势可是很摆得很足。也不怪他说话这般肆无忌惮,门口停的那辆宝马就是他的。

    “也是,也是”,胡胖子肥手摸着啤酒肚,心有戚戚焉地连连点头。

    “‘红颜未老恩先衰’是这样用的吗?”吴于磐心中冷笑,连公认最不学无术的侯公子也敢在他面前拽起文来,也不看高考求他时那抓脑挠腮,求神拜佛的样!真是小人得志便猖狂!他自觉下海太晚,假以时日,必不会比这两个公认的“能人”差。

    “书生,来看看我新买的宝马!”小侯很是热情地拉着吴于磐。他看这个装模作样的小包白脸不顺眼很久了。袁红以前还为这个小白脸拒绝过他。以为没人看见他是打车来的吗?

    “我正想买辆车,参考下也好。”吴于磐轻描淡写地接下了这个茬。

    小侯恨得牙痒痒。胡胖子见气氛不对,正想打个圆场。突然人群传来一阵sao动。

    “这谁呀?”

    “不认识。”

    “该不是哪里的明星吧.”

    三人朝sao乱源望去。只见一袭高腰白裙,长发飘飘的女人如白莲般摇曳生姿地缓缓向他们走来。这是个瞧不出年龄的女人:冷清的月光和墨蓝的湖光映得她的肌肤有如十几许少女般的透明;凹凸有致的胴体散发着三十女人的韵味;一双深深浅浅的眸子满是故事,仿佛历经人世间的酸甜苦辣。不笑时冷清清的,笑起来就感到一股暖意,纯净而含蓄,看上去很舒服,越看还越好看。

    胡胖子的喉结不由自主地滚动了一下,失声道:“乖乖的隆,哪来的极品?不是说好了不准带小蜜的嘛!”

    还是侯公子见多识广,他费力地将双眼从那抹白影移开,啧啧有声:“瞧那女的气质,倒不像是给人做小的。就算做小,背后也是香江某个道上大佬或副部以上级别。红颜祸水啊!”

    吴于磐早就惊呆了。他像被雷劈一样傻傻愣愣的,脑袋一片空白:这熟悉的眉眼,含笑的神情—是她吗?这怎么可能?这决不可能!

    美人款款在三人身前停住,连侯公子也有些受宠若惊。湖风拂过,长发被风吹乱,隐隐飘来一股淡淡的花香。若有若无的气息把在场男人的心勾得痒痒的。侯公子心里盘算着各种手段,恨不得立马把人拖上chuang狠狠亵玩。

    “于磐,你来了。”声音像玉珠落盘一样惹人遐思,舒梅微微朝上看着吴于磐,替他整理了一下领带,“你领带歪了,这样比较好看。”

    吴于磐整个人都木了。

    等伊人走远,胡胖子魂兮归来,一锤打向吴于磐的胸口,“书生,好艳福呀!这是你那个小妻子吧!还是你有眼光,这么早就下手!”

    一边的侯公子酸溜溜地说:“你老婆那么漂亮,小心守不住。三十如狼,四十如虎,五十坐地吸土。”

    周围的都是三十几四十来岁,自认为有些实力跟来的新贵,闻言都笑了起来。有的还打趣道:“这样一朵娇滴滴的鲜花,被吸干也愿意啊!”

    男人们都聚在一堆说笑,女人也各自寻有意思地聊去了。舒梅就象个发光体,吸引了在场所有人的目光。她在哪里,那里的男人说话的声音就会特别大,而女人则自动悄悄避开。

    到了后面,火堆全部堆成一团,大家围成一圈坐下玩击鼓传花。胡胖子相当来事,掀开一坛女儿红,直嚷嚷谁不表演节目谁就喝酒,还指挥服务员搬来一套卡拉OK。

    不知道是不是击鼓的女人嫉妒心作祟,第一个中彩的人就是舒梅。她大大方方地站了出来,拿起话筒,“我为大家唱一首歌吧”,挥手制止了正要放碟的服务员。火光映着她那动情的脸:

    谁在我第一个秋

    为我埋下一个梦

    一坛酒酿多久

    才有幸福的时候

    一路上往事如风

    半生情谁人能懂

    女人啊别无他求

    贪一次真的永久

    喝一口女儿红

    解两颗心的冻

    有三个字没说出口

    那一人肯到老厮守

    我陪他干了这杯酒

    再一口女儿红

    暖一双冷的手

    有七分醉心为谁偷

    记忆伴着泪水

    一同滚落了喉

    杯中酸苦的滋味

    女人才会懂

    当舒梅没唱的时候,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她脸上。一开口,便不再有人注意她的容貌。声音像拿沙砾磨砺过无数遍的转轮,粗糙得勒手,带着难以描述的沧桑,仿佛能看见恍惚的明光。那把让在场人都恍惚了的声音,就象打开了月光宝盒,时空倒转,时间倒流,种种往事逆流而上,百般滋味上心头。

    一曲终了,余音袅袅,全场鸦雀无声,人人仿佛若有所思,时间象是停滞了几十秒,场面一时十分诡异。还是胡胖子反应快,率先鼓掌。随即全场到掌声如雷。

    她唱得太好以致后面表演节目的人,宁愿罚酒也不愿唱歌。

    吴于磐自从见了舒梅后就浑浑噩噩的,后来更是被灌了不少酒,醉得不省人事。

    这一夜,不知有几人春心萌动,孤枕难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