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〇三章 白衣女人
“呵呵,有什么好惊讶的!”先生假意有点儿生气,拿起烟点着轻轻地吸了一口,慢吐云烟。 “怎么?我‘玲珑皇’开口都不管用么?”先生下意识的把右手的袖口顿了顿,语速缓慢地说。 “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万俟清明停了下,似乎想到了什么,“这几年你给我看的那些早已失传许久的古藏轶典,莫非都是……”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没错,我‘玲珑皇’是个生意人,哪儿有钱可赚,哪儿就有我的身影。可这岁月不饶人,我老了,干不动了,可能这就是老天对我的报应,所以没让我有一男半女。我漂泊半生,大风大浪都闯过了,什么没见过,到现在孤寡一生,只希望你能继承我的家业。”先生低下头,眼皮快速的闪了几下,弹了下烟灰,嘴角稍微抽搐,又抑制住了。 老孔见状,刚要开口,却被先生的一个手势挡住了。 顿时,万俟清明也就理解了,五年前的藏滇“密考”之旅莫非是上天早已注定的缘分,让自己和面前的这位奇人相遇。在别人眼中,叱咤风云,戎马一生的“玲珑皇”或许高不可攀,遥不可及,都想把他当作财神一样供着;而在万俟清明看来,却多了几分沧桑,几多怜悯。 “你也知道,我很早就把你当做我的亲儿子,虽然这几年咱们都不联系,我却无时不挂怀,人生得一知己,斯世我必当以同怀视之。给你那些书,满足你的一些好奇是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你可能不知道,我是南洋人,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清政府开展洋务运动,受少荃先生重用,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和老孔在TJ机械制造总局认识,后来我俩人受到清廷重用,82年,朝鲜发生壬午军乱,我们同被选派在袁项城手下,风生水起搏杀至今。” 先生和老孔四目相对,真有点英雄相惜的意味。 而他今天所说的这些,万俟清明从来不知道,总以为先生就是个地地道道的“老BJ看着先生的神情,总表达着一种无以言传的秘密。 “我出生于暹罗,年幼时心智残缺,幸遇鲁士法师,受其点化而得以百般加持,并习其灵术,这你就不难明白,我为什么做任何事都左右逢源,如鱼得水了,并得到这般产业;不然常人有何能力,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可以震动黑白两道!” “哦,鲁士法师,难道是暹罗历史上最有名的法师?”万俟清明再也无法按耐住内心的激动,以前只有在书卷上搜索到的东西,此刻听到,如梦如幻,仿佛梦中听到一般。 虽然,万俟清明知道“玲珑皇”有着何等的成就,只要他开口,就没有自己办不到的;可是一想到“灵术”,不知道是莫名的担心,还是碍于年轻人急于证明自己的心态,他又咽了回去。 万俟清明捧起茶杯,手攥的很紧。 本想到先生这儿,找寻这一路上的脑海中的答案,可先生现在提出“迎尸”,他便也不好再推辞。先生虽挺看重他,但从自己来说并不是很熟,也不知道先生为什么如此器重。如果,再次拒绝先生“好意”;否则,面对这么一位大人物,就显得就有点不识抬举。 片刻的安静下,似乎一切都停顿了。 先生也捏起茶杯,抿了口,在嘴里嚼起一片茶叶,安然的闭上了眼睛。 这一刻,他们互相都明白,都在等对方开口。 先生要的是一位可靠的继承人,而万俟清明脑子里唯一想的就是赶紧结束这场“鏖战”,赶紧休息。从扬州到BJ这十来个小时的路程不算辛苦,仅仅这几分钟就把这一生都活过了。 “叮咚”,门铃响了,老孔去开了门。 来的人一看老孔眼色,便觉气氛不对,像猫一样蹑手蹑脚走到先生旁边,竟大胆地把先生的眼睛用不知道从哪抽来的丝绸蒙了起来,先生也不为所动。 “哎呦呵!老头,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乍一听这声音,初觉耳熟,再一看人,万俟清明更迷惑了,原来就是梦中的“女子”,火车上遇到的女子,“我又没有惹你生气,是不是该给个笑脸,再不笑你这脸真就会变成铜锣啦,看你那铜色儿!” 女子边说边把丝绸取下,转到先生面前,把他的脸捧了起来,就像捧着向日葵似的。 先生禁不住“噗呲”一笑,说到:“你一敲门,就知道是你了!还知道回来看我这个老头子啊,自己一声不响的出去这几天,你心里除了自己,还要我这老东西啊,让我老死算了!”说着先生假装生气,脸扭向一边。 “哎呦呵!给你那啥你还来劲了!”女孩打趣的也不理他,撅起嘴,显得甚是让人怜爱。 万俟清明从侧面看上去,女子已做另一番打扮,比火车上的初次见面略有不同。 一袭大红丝裙领口开的很低,露出丰满的胸部,面似芙蓉,眉如柳,比桃花还要媚的眼睛十分勾人心弦,肌肤如雪,一头黑发挽成高高的美人髻,无所修饰却在灯光下耀出鲜艳的光芒,鲜红的嘴唇微微上扬,好一个绝美的女子。不免让人浮想翩翩,世间能有如此之女子,若能就此得之,夫复何求。 “哎!小子,你想啥呢?”万俟清明一愣,没缓过神来,也不知道思绪飘到哪儿去了。 “说你呢!哎!哎!哎!”,女子说着,依靠在沙发帮上,紧挨先生,左手叉腰,右手伸出食指,指向万俟清明。 万俟清明慌了神,忙道:“夫……人好,我是万俟……清明”,当他把这句话说出来的时候,一看众人表情,万俟清明知道自己说错话了。 再看其他三位,都笑的前仰后合,先生脸憋得通红,伏案大笑;女子边拍胸脯,几乎要笑得跳了起来;老孔左手遮嘴,显得还很镇静。 “夫人!哈哈!”先生拍腿笑道,“我和她啊!你还真以为我也像其他人一样老少配,老牛吃能草呀!” 万俟清明更不知如何是好,嘴一哆嗦,急道:“夫——人!”一看女子眼睛一瞪,连后面“人”的音都没了,又说:“小姐,不好……”。 “叫我‘小姐’,你才‘小姐’呢!”女子又撅起了嘴,看了下笑声未停的先生和老孔,喊道“哼!真没意思,别笑了!” 这使得万俟清明真觉得,自己读了那么多书都白瞎了,想到自己阅女无数,怎么一见她就全乱了。 老孔一看女子真要生气了,赶忙解释道:“她是季岚,是先生多年前收养的!就这没给你说,闹出了多大笑话,呵呵。”女子瞪了下老孔。 季岚话锋一转,郑重道:“刚才你们怎么了?连久经沙场的老爷子都惹生气了。” 万俟清明没敢插话,静静地看着先生。 先生道:“事情查的怎样了?” 季岚麻利地打开带来的行李包,从里面取出一沓新闻纸,然后说:“这两个月我没闲着,可谓是日夜兼程跑了大半个中国。尤其发现,SX雁北地区从去年夏季开始几乎每隔两三天都有坟墓被挖,两广部分地区也有此种现象,从两地警方所知信息反映,此种情况并非当地土夫子所为,因挖墓人根本不为求财,” “不为求财,那为什么?难道为了死人?”万俟清明插了一句。 “不错,他们只为死人,入殓时间越短者,越容易被盗!”季岚说着,小拳在桌上很干脆地弹了下。 “难道是为了‘冥婚’?”万俟清明不解地问道,他看了看旁边的先生,而先生摇了摇头,却似乎根本不急于知晓答案。 对于这样的情形,万俟清明心里越来越清楚,先生不再是做生意的那个‘玲珑皇’,会降头之术,识鲁士法师,这也不难解释,先生虽七十有余,看上去只有四十而已;而这个女孩也并不是一个只知梳妆打扮、吟诗作对的柔弱“女神”,有催眠入梦之能,晓灵异之事。 这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家庭,也许还有更大的秘密等待着他去揭晓,他心怀憧憬,也心怀不安,因为他不知道未来面对的是美好,还是噩梦。他明显地感觉到,从此刻开始,命运已不再由他做主,只能顺应。 季岚继续说道:“起初我想的和你一样,偷新鲜的尸体,不就是为了‘冥婚’,给死去的人一个心安,再简单不过的事情,警方可以直接处理了,也不知道老头叫我去有什么用?” 先生面无表情,随意翻了下新闻纸,“可是我再往下细细调查才发现,表象上看去虽是‘冥婚’,实则他们把这些鲜尸用作了祭品,也就是咱们所知道的‘人祭’!” “用‘死尸’来祭祀神灵?怎么可能?”万俟清明惊诧道,“据我所知,‘人祭’起源于原始社会的部落战争,其时处于野蛮阶段,生产力低下,凡俘虏,通常妇女娶为妻,儿童或收养或杀害,男子则杀祭于祖先灵前,以告胜利。春秋以后,人的价值提高,儒家“仁义”之说兴起,人祭现象大量减少,况且现在是二十世纪的文明社会,怎么可能还出现这种情况。” “且,你这都老掉牙的东西!是哪个妈告诉你的?”季岚不屑的说道,万俟清明急于辩解,自知其对“灵”这种东西了解的比较少,所以沉默了。 “人们总是把能够用过去知识解释的东西称之为‘科学’,不能解释的东西,则称为‘迷信’!什么提倡新科学,反对就科学;提倡新文化,反对旧文化,全属扯淡。旧的一定都是错的吗?这就是当今整个民国的愚昧。”
想想也对,万俟清明对面前的这个女孩越来越喜欢了,那是一种神秘的美。 “老爹,你怎么看?”季岚向先生看去。 “你们听着,这种行为不只是一种简单的‘人祭’,是有人在施降术。人间可能会再逢浩劫。”听到这个词,在场的人都感觉到了一种寒冷,那不是rou体的冷,是精神的冷。 先生吸了口烟,望向窗外接着说:“当年,唐朝三藏法师到天竺国拜佛求经,取经回国时,路过暹罗境内的的通天河,被乌龟精所化的渡船拖入河底,想害死法师,后法师虽逢凶化吉而不死,但所求的经书都沉入河底,幸得徒弟入水捞起。这些你们在《西游》和《大唐西域记》中都看过,自不必我多说。” 众人点头,先生接着说:“虽取回经书,但仅取回一部分大乘的“经”,另部分小乘的“谶”,被水冲走流入暹罗,为暹人献与暹僧皇,而这部“谶”,就是现在的降头术。 降术大致主要有三种,分别是药石蛊惑之‘药降’,隔空采物之‘飞降’,第三种就是岚儿刚才说的‘鬼降’。‘鬼降’是降头术里最邪恶的巫术,用之不慎则反被降术所害。 民国初年,新文化‘破四旧’时,名极一时的降头师大部分惨遭杀害,剩下的几位遁入金三角舍身保命,犹如泥鳅如水一般杳然无踪,我当时也是改头换姓,小心翼翼得以保全至今。现在竟然有人习得此术,人间将又起腥风。” “那该怎么办?不能让祸事蔓延啊!”季岚问到。 “能设如此降术大阵,非一般常人所能为之。召唤者必须具有非常高的修行,否则危险性相当高。 有记载称,北宋时期,宋江等人平定方腊后,李俊诈病归隐,后与童威等人远赴海外,成为暹罗国主。在他执政时期,手下有一域外异人,名为鲁司菲斯,人称“恶魔领导者”,传言此人法术奇强,能使摩驭魔,虽性情恣睢暴戾,嗜杀成性,但唯独终于李俊,并且李俊死后,鲁司菲斯不知为何,也随即烟消云散,没有人知道他的下落。现在能够查到的,也就是在藩外著作《暹罗四朝会典》中,有“所罗门之钥”的记载,获得了此“钥”,便拥有自由召唤和cao纵恶魔精灵的能力。” “那很有可能,李俊就持有这把钥匙,所以鲁司菲斯才唯命是从。所以,我们要找到这把钥匙,就可以召唤鲁司菲斯,以毒攻毒。”万俟清明道。 “万俟,说对了一半,又错了一半。你说呢,岚儿?”先生面带微笑,目光从万俟流转到了季岚。 ““所罗门之钥”,名为钥匙,实际上是一本书。在犹太人的传说中,就是天使书写的《罗洁爱尔之书》,其中记载的魔法就有鼓励杀生祭祀,也就是西欧中世纪所谓的“黑魔法”。不过,就连恶魔学家也嘲笑该书是胡言乱语的集大成之作,没什么实际意义。” “确如世间所言,此书实际上是中世纪的术士们所撰写。但据我所知,编写此书的术士中,鲁司菲斯也赫然在列。” “时间上,确实能对上了。北宋王朝从公元960年到1127年,历近二百年,正是西欧中世纪。” “书呆子!”季岚以大家小姐高冷的眼神,对万俟轻轻的瞟了一眼。 先生轻轻地咳了一声,喝了点水润润嗓子,“现存的所罗门的钥匙,世间流传有多个副本,几百年来保存在法国图书馆最内部重要的藏书室,除了几个幸运者以外,从未被其他学者所接近。但从洛先生带来的影印本可见,此书早在巴黎公社时尽数焚毁。” “这么说,我们没有任何办法制止这场浩劫了!” “若有机缘,还是有可能的。那就看你们了!反正我老了,只能稳坐‘中军帐’尽力指点了”,先生转身,看着万俟清明和季岚,长叹一声,回到沙发坐下,说:“时间不早了,今晚你们就在这安歇吧,好好呆在这,我有事出去一趟”。 话刚说完,不由分说,先生就径直出门而去,老孔也紧随其后。 “老爹,你还没说,那个机缘是……”未等季岚把话讲完,两人均已夺门而出。 万俟清明摸了摸衣兜里的《纸花店秘录》,怅然若失的坐在那里;空荡的阁楼里,剩下充满疑问的他,还有那个白衣女子——季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