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身世大白狸猫换
锦霓刚刚凉下去的体温,又再次沸腾起来,心,跳得好快啊。 小手无助地抵着他的胸膛,若不是坐在床|上,她都怕自己腿脚发软得要掉下去了。 她不敢抬起眼帘,怕对上那弥漫着浓重欲望的灼热眼神,生怕自己就这么沉溺在此。 好奇怪的三兄弟,居然能够同意,共享一个女人。 好奇怪的自己,居然也能同意,跟他们三个人在一起。 自己的过往,究竟是什么样子的呢…… 她半阖着眼儿,神思飘渺…… “小东西在瞎想什么,是不是我吻得不够重?” 郁骐看出她的失神,威胁着,不断落下狂野的吻,夹杂着丝丝缕缕的温柔。 被果汁染成红色的唇,娇艳欲滴。 他的眼,蒙上雾霭般的迷蒙的光,锦霓心里一沉,他可真是精力旺|盛! 察觉到郁骐的欲起,锦霓想要躲开,她已经浑身无力了。 “要去哪?” 叫她手脚并用地往床里爬,郁骐一眯眼,故意眼露凶光。 还未来得及移动出多远,男人已经一把抓|住她细细的脚腕,往外拉扯着。 “还没吃完呢?这么甜,不吃了?” 可怜兮兮地将求助的视线投向郁骁,锦霓后悔了,吃人家嘴短,拿人家手软啊。 郁骁摇摇头,恨铁不成钢的样子,“谁叫你嘴巴馋,二哥拿的东西也敢吃。” 她无法,又推推郁骥的手臂,扁着嘴巴服软道:“我不吃了还不行么……” 郁骥哼了一声,扭过头去。 一想到还有皇帝,还有西域教主,他就心里酸涩懊恼,这小冤孽招惹了多少个男人啊! 可是,他们也一定不好过,这么多年,芈闲鹤宫中的女人越来越多,一个比一个年轻貌美。 同为男人,他懂,那是无法忘怀,只好纵情的表现。 而云翳,在步莲华身死那天,默默地带走了所有的人,从此蛰伏西域,再不踏进中原半步。 五个男人,都舔|舐|着各自的伤痛,躲在暗处疗伤,等着伤口愈合。 就在他和郁骁,几乎要放弃寻找郁骥,就要以为,她的离开,只是一个梦的时候,郁骥却神一样的,主动联系了他们。 她没有死。 只有这四个字,却让他们两个人,疯了一样,马不停蹄地从无往城赶来。 锦霓看着他忽明忽暗的眼神,委屈道:“我又不是狗,哪里会人家给点儿吃的,就跟着走了?” 郁骥已经决定,明日就离开苗疆,先去无往城落脚,再定以后的生活。 “你是我们的,就算离开这里,也不能不要我们,不要再抛下我们不管。记住了?” 低哑的嗓音,如火的眼神,男人向来冷峻的脸上,是郑重其事的表情。 心底猛地一颤,像是被什么东西击中了。 他为何有那么悲伤的神情? 就好像,曾经失去过她一样。 “好,我答应你,呜呜,不离开了……” 面色慵懒地看着郁骐的动作,郁骁温柔地亲了亲她的头发,暧昧的呼吸,喷在她的脸上。 “这可是你说的……” 擦净她的小|脸,虽然看不见她的表情,但是郁骥依旧温柔地望着她,攥紧了她的小手。 松鼠鳜鱼、金丝虾饼、葵花rou丁、麻辣rou脯…… 面对着金杯银盏,十几道精美的菜肴,锦霓走到桌子前,不由得吞吞口水。 “就我们四个,太浪费了吧?” 她扶着郁骥先坐下,转身望向郁骐和郁骁。 三人各自落座,执了碗筷,锦霓饿坏了,不说话,吃起来。 不断地为她布菜,三兄弟吃得倒是很少,只是每个人都笑吟吟地看着她在吃。 不一样了—— 锦霓和步莲华,不一样了:她很自在,虽然胆子颇小,但是好奇心很重,什么都想尝试,嘴巴很倔强。 她们,是不一样的女子,却同样地吸引着他们。 当日云翳抱着心脏已经停止跳动的步莲华一同消失,他是去寻找西域中的一种秘术,据说,可令尸体半月不腐烂。 途中,他发现了步莲华一直不离身的那块玉玦,因为样式古怪,看起来又极其贵重,所以他下令,教中人全部出动,打探这块玉玦的来历。 功夫不负有心人,原来,那玉玦,竟来自苗疆,是苗疆圣女的身份象征! 当他不远万里,带着如同睡着了的尸体,赶到苗疆,将那块代表了苗疆最尊贵身份的玉玦,呈给圣女乌玛时,他知道,他的女人,有救了。 经过七七四十九天天的毒虫噬咬,坏死的皮肤和器官,被那些恐怖的昆虫噬咬吃掉,在森森白骨上,终于,淬炼出另一个,全新的生命。 所以,锦霓是步莲华,锦霓,又不是步莲华。 她是另一个,怒放的鲜活的少女。 “都看着做什么,你们不饿么?” 意识到三道火烫的视线,锦霓夹了点青菜塞到嘴巴里,边吃边问。 真是奇怪的男人! 只是,她不知道的是,当日圣女乌玛,终于肯承认,她是她当年遗弃的女婴时,郁骥的那种激狂。 她,不是自己和玉笙烟的孩子! 原来,当日玉笙烟真的产下一女,然而因为怀|孕初期,她因为郁骥的苦苦相逼,这孩子在娘胎里便先天不足,产下后没多久,便夭折了。 宋规致怕爱妻过于悲伤,只好一直以她体虚为由,不让她看到孩子,暗中则是不断地寻找月份相似的婴孩。 步莲华,就是他捡到的弃婴。 十几年来,玉笙烟不知道这个秘密,而当日,重伤昏迷的宋规致还来不及告诉她。 真|相大白,才令人慨叹一句: 错!错!错! 沉默了好久,郁骥放下碗筷,慢吞吞地说了一句:“锦霓,稍后我们去找你姑姑道别。明日,我们去中原,可好?” 虽是商量的口吻,可是,那种坚定,叫她无法反驳。 张了张嘴,锦霓惊得说不出话来。 什么,要离开苗疆,离开姑姑,离开族人么? 她猛地砸下饭碗,手背抹抹嘴,猛晃着脑袋,“我不要!” ***** 凭槛敛双眉,腰如细柳脸如莲。
一过秦岭,连空气都湿|润了很多,清新的草木香气,带着有些许孤冷的味道。 幽静的山中,一座静谧的村庄,在鸡鸣声中,迎来一天的晨曦。 “无往城……” 锦霓望着村口那高悬的牌坊,三个黑色的大字,喃喃读出来,眼神里透着不解。 看出她的疑惑,郁骁一边扶着郁骥下马车,一边解释道:“世人只要能够放下过往,便可得到内心的宁静,这也是我和二哥当初建立这里的初衷。” 听见有人回来,很快,里面走出很多人—— 他们大多长得彪悍,双目有神,看得出原本都是江湖高手。 然而,此刻,每个人都是粗布衣衫,穿着草鞋,甚至有几个拿着锄头、镐头,看样子就像是要下地做活的农夫。 “城主回来了,这一趟出去了好几天,累坏了吧?” 他们涌上来问好,言语神情里,说不出的尊敬。 锦霓有些害怕,小小地踮着脚往后退。 “还好,大家一切也还好吧?” 郁骐大步走上来,不动声色地将锦霓护在怀里,口中应和着众人。 “城主,那皇帝老儿……” 其中一个络腮胡子搔搔头皮,刚要说话,就被赶上来的郁骁截断。 “我们先进去休息了,今儿晚上大家好好乐一乐,丁老三,你酿的酒可最是醇香,到时候多拿来几坛好酒啊!” 丁老三嘿嘿一笑,一提到酒,立刻忘了自己原本要说什么,乐呵呵地扛着锄头下田去了。 只是望着他的身影的郁骐和郁骁,眸色一沉,眼中似乎闪过凛冽的寒光。 锦霓听得糊里糊涂,抓着郁骐的衣袖,开口道:“他刚才说什么皇帝……” 如果她没听错,那个叫丁老三的男人,明明提到了“皇帝”,只是被郁骁用话题引开了。 直觉里,这个皇帝一定是罪大恶极—— 他要苗疆献出根本不存在的贡品,害得姑姑只好求助龙潭,自己也被迫离开族人,来到这个全然陌生的中原。 难道,他还想逼着无往城,成为第二个苗疆么? 武德三年的春夜里,锦霓一个人在床|上,睡不着。 三兄弟果然言而有信,天没黑,就和无往城里的男女老幼喝起酒来,锦霓撒了个小谎,说累了,没去。 一是为郁骥接风洗尘,二也是要给大家宽宽心,朝廷的招降书,已经下了好几次,只是郁骐和郁骁,一直没有拿出一个主意来。 他们心里明白,那芈闲鹤,还不知晓,这无往城是他们兄弟俩打造的世外桃源。 无往城建在深山,上下高岭,深山荒寂,一到夜里,薄雾冥冥,远处滔滔的泉水,不知疲惫地流淌着。 她翻来覆去,睁着大眼,耳畔是汨汨的水流声。 锦霓住在一座尖顶的小楼里,一间宽敞的香闺,是当年郁骐和郁骁刚刚在此处落脚后,亲自建造的。 几颗龙眼大小的夜明珠,点缀在床头上,洒下柔和的光芒,根本无需点亮烛火。 水流飞溅,给这个暮春时节,带来些许寂寥。 一声笛响,破空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