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书阁 - 都市小说 - 狂命自由在线阅读 - 133回-- 两脚的复仇

133回-- 两脚的复仇

    终于,经过短暂的高度切磋,我寻到了下手的机会,便转身使力一脚踢,他整个人就悬飞掉进湖里。下水的响声随水波荡漾而去。这一脚踢得真是非一般的痛快,毕竟他给予我的恶气,全从此脚而出!

    他很快游出水面,说:你这小朋友,下手还不留情。

    我仍用奋怒的眼神瞅着他,不搭他的话,因为我想到我喝的那些湖水,心中的怒火又燃烧起来了。

    他慢慢地从水里爬上这岸上,站起来,在他没注意,我又将他踢回水里去了;他才挡不住,他站力也不够。还是被迫掉回湖里去了。我的这口怒火才算慢慢平复。再给他的第二脚,就定论我为极记仇的一类人,是不成立的。按照情况,我给他两脚是合情合理,算回刚刚的账,在水里他把我玩弄的几乎没了生命。把我命玩弄得如此毫无轻重感,简直是忘却我的感受,水里的即将窒息的感受,没体会过的人说他可理解我的感受,我全不以为然,只当他是在无知上给予我的安慰罢了。

    我坐下,挺长一段时间了,他的头没露出水面,我不为此而去担忧他的死活,仍然安坐着,预备做足耐心等待。

    大概将两多钟,他没从水里现身,令我想起正式离校那天了,在水库里遇到的那老头,能在水里憋三四分钟。而现在这位,算起先前从我到这里,再到被他拖入水里的这些时段分析,我估计他也擅长这本领。他之所以于水里迟迟不露面,不过是为了吓唬我,使我担忧,以此蒙骗我下水探情况,其实我已看穿这是典型的雕虫小技了,是蒙不了我的,简直是白费功夫。

    然而,在这个时候,他以一种死尸的方式浮出水面。看到此情景,没调动我的一丝畏惧,他死不死我是有充分的分寸,我的后面一脚是不有理由将他踢死,并且以他的魁梧体格,哪里容易死得了,他分明是在装死。他的装死,目的与刚刚我的所想一致,是想蒙骗我下水探情况。想必当我下水,继续将我玩弄,好报回刚才的二脚之仇。呵呵,我感觉到可笑了,他这样做也不觉累。

    他浮起来的只是背部,若是粗粗地看,倒有了几分像被淹死的死尸浮出水面的景象,但他的手手可是有在水里运动着,其目的是不许自己身体下沉,免得被我识破。可他万料不到,我早识破了他的雕虫小技。他大概想不到,被水淹死的人,是不那么快浮上水面的。

    他终于再也撑不住了,霎时把头仰出水面,说:哎呀!你小子,为什么不进水里看看我到底是不是被你踢死了?竟然还在岸上无动于衷。

    我说:哼,我怎么可以容易上你的当,若进了水里,毫无疑问,死的人就真是我了。

    他游到岸边用手扶着某个石头,还未爬上来,便先问:我上了岸你是不是还要踢第三脚?

    我说:两脚就够了,不然读者还真以为我是个记仇的人。

    老头说:哦,这样啊,那读者会以为我是什么样的人呢?

    我说:你是那种把被人生命当一回事的人。

    老头急忙反驳:你严重了,根本没有的事。我还不是被你踢了两脚吗?我都这把年纪了,你也下得去手,别告诉我你就是一个爱惜别人生命的人。

    我说:我起码不像你这样疯癫。

    老头说:看,一听你这话就说明你心虚了吧。小朋友,我们别争论了,我们是什么样的人,人家作者说了算!我要上去了,你可不许再踢!

    我站起来说:我不可能再踢第三脚,有第三脚,我估计你也吃不消。你若是不敢信任我的话,就继续在水里泡着吧,何况这水根你很友好,何必草率上岸。

    老头说:小朋友我见得多,没见过像你这般口气不小的,不过事情比我预想的要转变得快。我们这样就算是握手言合了吧?

    我说:算就算吧。

    他于一边小声嘀咕着,大致又有意把声音调到让我听到,我只隐略听到了“恩将仇报”四字。

    我说:还说什么,倘若当初你不把我扯下水,也不至于挨我两脚。

    他说:呵呵,我只是在与你开玩笑小朋友。

    我举目四望了一通,估计这天不久就要黑下来了,想到我仍需回我的安身之地那里做过夜的预备,便无心与老头闲谈,我一心想要走了,但在走之际,我瞬间惊觉,老头的存在,使我萌生的许多疑问,这也只有在明日才可问个清楚。“唉”,我的心里不由发了一个长叹,是老头子不能所闻的。人在外头,天黑了,总有回到自己归宿欲念,这无非是心里需求的所谓安全感吧。而在此时的话,说是要回到家里,那绝是不可以的,因为时间的漫长,与夜里的不见路。况且,都说夜行者凶多吉少,所以不可以,眼下回的只有是我临时置下的归宿。

    我起身就要走,他问道:喂,小朋友,你怎么在这里的?

    其实他的问也是我所想问的,不料倒是他先问起了,可见这个人不急着回去。我简捷答道:旅游的吧。

    他似乎疑惑:旅游?呵呵少见,难得现在的小朋友还有这种雅兴。

    我便趁机会问:你又如何在这里?

    他答道:我?我都住这里几年了!

    我即刻吃惊起来,难于置信的很,怎么可以在森山里住这样长久?

    他说:我在此住那么久,遇到的都是来砍大树或打猎的人,就不见过像你是来旅游的。

    我无心回应道:是么?

    他说:其实罢,这里风景倒不很差,也是我不愿离开这里的其一原因。

    见到天黑了起来,我到底是不能安心地同他谈论什么的了,我要回我的归宿那里去,我着急,着急我的包袱,是否有什么动物在玩弄或破坏?心里总在担心着。不行,我得回去!

    我说:若没什么?我走了!

    他仍在我身后忙问:你去哪呢?

    我急步而行,说:我的住处!

    他竟还大声喊道:山里野猪多,不要到处乱走!

    耳闻野猪多,我的步伐愈加快起来。野猪可是野蛮的动物,似乎它对什么的东西皆感兴趣。尤其是那嘴巴,长得奇怪又难看,我想也是的,之所以奇怪难看才是期野蛮的嘴型体现,以致遇了什么样的物品都要拿来啃啃是否可以食用,哪怕是用于磨牙,对其都是无害有益的。野猪生来就极有破坏性的天分,倘若我的包袱遭遇了野猪,我想必然不再成样。然而我所最担心的是包里的那套衣服,假如遭了破坏,就意味着得穿着湿的衣服或光着身子过夜,身穿湿的衣服过着夜的话,是一种高度的难受,而光着身子过夜,没了一层保护层,身体又感觉了一种颇不安全,二者都是我极厌恶的过活法,所以野猪的存在使我快步流星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