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虹君满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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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容轩抱拳说道:“不知公子如何称呼?对于《桃花屋》你有何见教?” 身后一个道士骂道:“兔崽子,连我们丰州刺史刘雄霖的大公子刘名扬都不知道,还敢在芙蓉城混。我们公子文武双全,武功已到伐髓阶,已是年青一代中的佼佼者,文学更是了得,曾写出很多脍炙人口的诗句,在整个王朝都是声名卓著的田园诗人,与虹君小姐并称于世。你小子瞎了眼,还不赶快道歉。”慕容轩看见虹君偷偷皱起眉头,有点儿意思了。 刘公子一挥折扇,大气地说:“些许浮名不足挂齿,这位公子不知不怪,我们还是谈谈《桃花屋》吧。本公子认为,这本小说是二十年来王朝最好的著作,写尽了贫寒士子的悲辛与简单的快乐,写尽了读书人胸怀天下、学成报国的热血与荣耀,写尽了人生于世在命运逆旅之中的深沉无奈,当然也写尽了爱情的无私与卑微、美好与纠缠。堪与上代文坛大家巨著《浮生游记》相媲美。公子,你说呢?”说着挑衅似的看着慕容轩。 这番话说完,连虹君都刮目相看,心中窃喜。要是刘公子不挑衅地看着这位公子就更好了。这样稍显小气。 慕容轩道:“时代所限,当今文学作品仍然停留在‘学成文武艺、卖与帝王家’的窠臼之中,此书虽然细腻深情,不免格局受限。须知真正的人生应不局限于世俗功利,真正的爱情应能无视世俗羁绊而自由,女孩看上男人出发点不应在于对方是潜力股,应出自本心喜爱。洒脱人世应自由孤高,不应小家子气。”虽是批评,虹君却露出惊喜之色,这小妮子还有救。 继续说道:“有位前贤写过一首《桃花庵》诗,其中有这样几句‘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里桃花仙。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折桃花当酒钱。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不见五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我认为这样的人生才算洒脱随意,才是文人风骨所在。”心中暗道,唐伯虎,为了美女,对不起了。 虹君大惊,以为自己遇到了隐居诗仙,这样的诗句本朝谁人作得出来?这位公子说是前贤所作,明显是自谦而已。所有诗歌,没有我不知道的,这一首真是太好了。心中的欣赏伴随崇拜,跃然脸上。连忙说道:“公子你慢些再说一遍我要记下来学习,红儿,快拿纸笔来。”一双大眼睛流光溢彩、仿佛会说话,声音都有些发颤。 果然毫无城府,是个真正的文学爱好者。 刘名扬顿时醋海翻滚,心想再不把这小子比下去,多年心思毁于一旦。虹君之心再不属于自己。于是怒道:“公子是要赛诗吗,那就看看我这首怎么样?拿纸笔来。” 小红赶紧送上纸笔,刘名扬文不加点,飞快写就,书法颇有章法,诗歌竟然真的不错。正是因为这首词,在不久的将来,救下他家几十口人命。 下寒烟,松影乱,浓绿春已晚。堆锦红蔷,短篱已开满。樱桃红遍枝头,不食苦李,纷飞去,鸟语相怨。 困中烦,千丝碧草纠缠,紫花空弥蔓。白马岁月,良辰已尽捐。夙愿不堪浮生,寂寥归处,厌芳樽,照影自看。 这首词遣词造句较为考究,细节描写也还不错,甚至有些人生意义的思考,有些真性情。 在座诸人啧啧称赞,一个读书人站起来,拍马屁道:“名扬公子此词一出,必将轰动江湖,不久必当名扬天下,与虹君小姐并称于世。”众人连连附和。 慕容轩暗道,写诗还未必写得过这小白脸,难道真要为了美女做一个偷诗的蛀虫。回头看到虹君眼波动人、毫不掩饰对这首词的喜爱,一时下定决心,就算抄诗也要胜过这小子。刘名扬看到慕容轩露出为难的神色,料想这小子肚中已无干货,正要他出丑,于是笑嘻嘻地说道:“你不是会写诗吗,写一首我们见识一下。” 慕容轩高深莫测地站起来,向在座众人一挥手,不食人间烟火般地叹道:“本不欲与尔等一般见识,看上去仿佛争风吃醋一般,有失高士格调,但尔等井底之蛙,见识浅薄,不知我在的那个时代,是有真正诗歌的,义山,对不起了。” 虹君心中极为期待,又听见慕容轩口气极大,一时满眼崇拜,赶忙拿起纸笔,准备亲自录诗。 于是抄了这样一首。 昨夜星辰昨夜风,画楼西畔桂堂东。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隔座送钩春酒暖,分曹射覆蜡灯红。 嗟余听鼓应官去,走马兰台类转蓬。 虹君认认真真誊写,当写到“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一联时,不由得感动落泪,抬头一看,慕容轩正看着自己,四目相对一瞬间,仿佛是自己与眼前人“心有灵犀”一般,于是俏脸绯红。字也写得歪歪扭扭。 慕容轩犹存的良心一痛,姑娘你也太配合了吧。都有点不好意思了,我真不是刻意骗你的。 此诗写完,全场顿时沉寂无声。但这首诗歌、以及先前的几句《桃花庵》是,连同节选的半首《老将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传遍天下,为慕容轩博得巨大名声。果然在一个文学未曾勃发的时空,稍不注意就成名成家啊。 虹君眼中泪水未干,笑问道:“公子请为此诗赐名。”温柔羞涩,美好不可方物。 慕容轩一挥手,一幅指点江山的气派。说道:“雕饰之作,谈何名称,叫无题好了。” 一旁的白衣僧心中暗骂,这小子真他娘能装。 刘名扬轻轻击掌,外面进来个身着黄色袈裟的中年高大和尚,和尚仪态闲适、法光内涵,眼眸深陷不像中原和尚,看着也不像是攀龙附贵之人。此人手捧一锦盒,在虹君面前打开,拿出一枚鸡蛋大的夜明珠,一卷书画。画卷看不出好坏,夜明珠确实光彩夺目,幽光四散,亮如白昼,花船上悬挂的十余盏灯笼顿时黯然失色。 和尚开口道:“虹君小姐,这是名扬公子送给您的礼物。这颗夜明珠乃是贫僧独行万里,于万顷沙海中偶得之物,传言是西域某佛国镇殿之宝。这卷书画乃是五百年前西方傲来国第一画师顾宏子《秋深夜宴图》真迹,这两件宝物可算价值连城,请小姐赏收。” 虹君对这个夜明珠倒没有多大兴趣,但听说这卷画是顾宏子真迹,颇为意外,打开细细端详了一会儿,又放回锦盒。 “礼物太珍贵,虹君不敢收。” 刘名扬潇洒一笑:“虹君小姐,请收下。礼物贵重与否。不需在意,只是在下心意。小姐家世煊赫如此,自然见惯了各种贵重之物,在下这两件礼物只是侥幸而得了稀罕之物,我是粗人,不懂欣赏,只是为它们找到了合适的主人而已。” 虹君本来也是潇洒之人,也完全不在意价值。再说,家中珍玩字画亦是车载斗量,自己高兴之时也顺手送给朋友,也没当是多么了不得的东西,珠子再贵,也不能戴在头上不是。于是挥手让小红收了。 小红接过锦盒,玩味地看着慕容轩,那眼神仿佛说道,你不会是个光会写诗的穷书生吧。 刘名扬炫耀说道:“我给小姐介绍一下,这位高僧乃是西域望虹山飞来寺住持喜光大师,是我父亲至交好友。武道巅峰、佛法渊深可令顽石点头,整个西域无人不知,下次我邀大师为小姐说法。” 喜光大师谦虚点头,虹君小姐谦虚答谢。 慕容轩尴尬一笑,笑容仿佛是说,没错,我就是个光会抄诗的穷光蛋。心想刘名扬果然是世家公子,扳不回的面子就拿钱砸,这手段通常也挺有用。
正当慕容轩倍感尴尬,几乎要告辞离席的时候,王茱萸走上前,拿出一面铜镜,轻轻说道:“小道也没啥值钱玩意儿,这是我云山派创教祖师王喆真人为其红颜知己朝英仙子特制的‘全真镜’,此镜能够照见邪恶、照见不洁阴物,能对邪魔外道造成伤害。平常自照,不会引起任何不好,还能净化容颜,提升气质。小道代替三公子赠与小姐。” 所有人都大惊失色,云山派数百年来都是首屈一指的道门宗派,王喆真人和朝英仙子都是数百年来鼎鼎大名的人物,早已飞升成仙,这份礼物可谓重如泰山。慕容轩心中大骂,这道士疯了吗,这么贵重的礼物说送就送了,就算是我自己的也未必舍得,况且我对虹君小姐,单纯只是贪图她绝世容颜,也未必有什么过分的企图,就算她立马答应嫁给我,我也定然手足无措,不知道会不会接受。你这是干啥,这道士相当鸡贼,送了这么贵重的礼物,老子如何还得起!再也不敢看白衣僧人,生怕他做出什么危险举动来,陷自己于万劫不复之境。 果然怕什么来什么,死和尚站起来了! 白衣和尚站起来,手托一件晶莹剔透、薄如蝉翼的袖珍白衣。朗声说道:“这是贫僧的‘菩提法身’,赠与小姐,可得五成大金刚修为,我观小姐没有习武,这件法身能保平安,足以挡下天象高手一击。贫僧替三公子赠与小姐。”说完挑衅地看着慕容轩邪魅一笑。 慕容轩五官扭曲、意识糊涂,这秃驴是传了衣钵啊。先前还打听要将衣钵传与秦潇肃,一转身就传给了虹君。从此被迫跟道士、和尚绑在一辆战车了,迫使自己不得不面对来自朝廷和西北四州的双重压力,他娘的他太看得起我了吧,就不怕老子突然撂挑子不认账吗。我他么自己都怀疑自己的人品,道士秃驴就恁信得过? 小红看着慕容轩扭曲的面容,不由哈哈大笑。这小娘们儿真是个人精。 虹君一反常态,毫不拒绝,只是点头称谢,双手接过。笑容满面、倾城倾国,望向慕容轩,娇声问道:“怎么,公子舍不得吗?” 慕容轩苦着脸、笑得比哭都难看,连声说道:“舍得舍得……舍……得。” 喜光大师突然砰的一声跪在白衣僧人面前,低声忏悔道:“上师勿怪,小僧有眼无珠、不识佛颜,法师胸怀广阔,还乞恕罪。” 白衣僧人伸出手掌在喜光头上摩挲,威严说道:“贫僧知你言行不恶,今日为你摩顶受戒,望你谨记。” 喜光长跪于地,哽咽说道:“小僧铭感法师恩德,铭记法师教诲。”说完转身头也不回地走了。 这一幕又震惊了所有人,不是说武道巅峰、佛法渊深可令顽石点头吗,怎么见到这白衣僧人仿佛耗子见了猫一样。慕容轩暗道,这臭和尚对天下所有和尚都是血脉压制、降维打击啊。 虹君突然跪在白衣僧人面前,说道:“法师一定就是一人成宗的白衣僧了,虹君知道轻重,也知道五成大金刚意味着什么。虹君也就是长得漂亮一些,自知并无如此福缘。不敢拜师,请收回‘菩提法身’。” 慕容轩发现这小女子远比自己想象的聪明,绝不是胸大无脑的花瓶,她从自己的脸色看出了自己的为难,对于无上福缘,真能说不要就不要,果然大户人家,气魄惊人。 白衣僧人扶起她,笑道:“只传衣钵、不用拜师,小姐福缘广阔,远超想象,只管收下,当是贫僧心意。” 慕容轩见和尚心意如此,也知道该自己承担的逃不掉。于是笑道:“虹君请收下,也是我一番心意。” 虹君微微一笑,不再言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