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虹君满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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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城有塞上江南之称,晚上十分热闹。人声熙攘,各行各业都异常鼎盛。慕容轩三人窝在一间上房里,喝些酒吃些点心。愈发没有睡意。慕容轩其实知道老头用意,让他们三人住在一起,目的是希望他从他们身上得到好处。白衣僧人毕竟是大金刚首屈一指的人物,毕竟一人成宗,也是百年江湖顶尖人物。小道士虽然未曾显山露水,却已是气运绵长。这二人都有求于慕容家,定会主动被动给他好处。但慕容轩不想要,倒不是不愿占便宜,只是不愿占不明不白的便宜。还有要占就占大便宜,最好是天大的那种。 所以,提议出去感受一下塞上江南的夜生活,一僧一道表示赞同。真不像什么正经和尚道士。 慕容轩心想,这时候要是有啤酒喝有烤串撸就好了。自己从骨子里是个身处社会下层的盲流,从品味和说话谈吐方面真的上不得台面,绝不像是个藩王子孙。但是很奇怪,自己遇到很多人也是这般说话随意,脏话开口就来的,比如老王爷慕容清泓、比如邋遢老头儿、比如身边这个得道高僧,但有些人也是极其讲究的,比如青鸾、琴瑶、母亲司徒婕、比如秦潇肃,这些人就像是大家闺秀出身,一言一行很讲究身份,比如身边这个清秀的一身简朴的小道士,就一点都不下流,是个很矜持很善良的人。看来品味低下、出口成脏也并不一定是看出身。想通了这一点,慕容轩就没有那么大的压力了。 从慕容轩本人这里继承来的,唯一让“慕容轩”满意的,就是这颀长潇洒的身段和精致典雅的五官了,正是因为这上佳的皮囊,使他的下流好色看上去有点风流的影子,但是把主意打到秦潇肃这样的娘们儿身上,也实属有病。但无论如何,生就秦潇肃那样的皮囊,她再怎么高冷、高傲、甚至不可理喻都是应当应分的。一个人长成那样,做什么事都是可以原谅的。或许正是她身上这些傲气增加了无上的魅力。慕容轩长叹一声,要不改变一下自己的作风,装成一个谈吐文雅、手摇折扇的翩翩佳公子好了。毕竟作为彼岸世界的本科生,多少读过几年书,作为一个曾经的键盘侠和网络文化资深专家,自己当时也少有喷不过的人。要装成一个风流倜傥的禽兽也不是办不到。 这样的机会真是说来就来。 芙蓉城城中,一条江流穿城而过,城市很多重要建筑正是依江而建,往往江岸两边也极为繁华。这时候一条画舫正停在江心最为广阔之处,船上灯火通明,熙熙攘攘。白衣僧一看见这般景象,顿时心动,想上去长长见识。慕容轩长叹道:“大师,这方面经验,您怕是远远超过晚辈,说句不怕您贱笑的话,小子我这方面经验欠缺,大师可得不吝赐教啊。” 和尚贼兮兮地说道:“不瞒公子,和尚我年轻未出家之时,也是远近闻名的翩翩佳公子。这种地方,我熟悉。公子只管跟着我,保证让你满意。” 慕容轩冷笑道:“夸你两句,尾巴就翘上天了,就你那点见识!苏小小、玉堂春、杜十娘、李师师、小凤仙、蔡金花……你见过哪个?实不相瞒,这些个秦淮名妓、京师花魁爷们儿都熟悉,要不要介绍给你认识。” 白衣僧一听这纨绔一口气说出这么多花魁的名字,关键自己一个都没听说过,一下子有些发怵,不由得有些脸红,就像是被绝世高手连环数十击,自己毫无还手之力一样。幸好这样的绝世高手目前并不存在,不然真是害怕啊。对这小子心中除了臭味相投的认可,多少有些钦佩,果然王爷家的人都不简单啊。 慕容轩道:“得听我的,我们上船后,一定得文质彬彬,充满修养,不能只想着吃,只想着看美女,和尚您可不能一看到美女就眼神到处乱瞟,显得本公子没有见识。” 白衣僧道:“一定一定。” 道士苦着脸说:“小道也不懂啥叫文质彬彬啊,要不你们上去,我在岸边打坐等你们。” 慕容轩道:“不行,哪有自己享受,让兄弟放风的道理,一起去,你只要少开口,保持莫测高深的样子就行了。” 三人上了船,这一大船人可真热闹,不下几十人。花船正中端坐一绝色女子,身材优美、眉目如画,眼睛大大的,风光溢彩而纯真清洁,仿佛能照见寒祟,鼻子嘴唇精致优雅,几乎不输“叔叔”秦潇肃,可与jiejie慕容青鸾并肩,当然这样的美女在江湖上绝然凤毛麟角。女子一身彩衣,首饰搭配精致高贵。此女既不同于青鸾的果决端庄、嫉恶如仇,亦不同于秦潇肃的出尘拔类、眼高极顶,给人一种可亲近、可交心的大家闺秀风采。女子目光流动、极具灵气风韵,看上去不像是身具武功,但一种锦衣玉食、良好教养滋养出来的信心深藏眉目,虽不凸显,却给人天然距离,不敢造次。这绝不是风流烟花之地能够培养的,因此此女绝不是烟花女子,一定是大户人家的闺秀。果然人只要长得漂亮,真是各有各的好! 船上众人见慕容轩三人上船,都投来诧异的眼神,三人也足够惹眼。居中的公子长身玉立、白面短发,尤其别出心裁,从未在其他地方看过这么大胆的发型,但丝毫不见脂粉气、亦无纨绔气,意气风发而气场宏远,给人高贵出身、武道深厚融合的浑然气质;和尚白衣飘飘、神藏内敛,大宗师气质跃然纸上;道士简朴纯粹、目光坚定而充满悲悯,像极了原上屠龙时端坐于龙卷中,结印诵念的神仙道士。 端坐其中的女子站起来相迎,气态端庄,温婉开口,声音悦耳而温柔:“小女子在此会见书友,不意贵客驾临,料想也是书画好友,请坐。” 慕容轩笑道:“适逢佳会、倍感荣幸,得遇芳颜、忝列文友。未知小姐芳名?”说罢在女子的指引下端坐在左侧。 女子略感诧异,还以为是我的书友,原来真是偶遇,低声道:“小女子叫虹君,今天在这里相会书友,探讨拙作《桃花屋》,公子想必是没有看过我的书了。”有些掩饰不住的失望。 慕容轩一听到这女子叫虹君、写了本畅销书叫《桃花屋》,顿时呆住,不会这么巧吧。在云州时,曾听meimei说过,有个才气极盛的女子叫虹君,写了一本《桃花屋》,引起巨大轰动,无数官宦人家的夫人小姐都是书迷,一举成为当今乾阳王朝最负盛名的才女,被人称为最懂感情、最懂男人,最兰心蕙质、最温柔纯洁的少女教主。慕容轩简单翻过那本书,无非是才子佳人中状元,类似于《牡丹亭》之类的小说,在当时那个时代无疑有巨大的市场,因为她们的精神生活是如此的贫乏。既然这样一本书在司徒婕、慕容琴瑶为代表的温柔太太和懵懂小姐那里极有市场,说明这个时代的女子们的生活同样贫乏。从今天的情况看,在座的除了虹君身边的俏皮丫鬟,清一色是男人。就说明她“最懂男人”的评语何其大谬,她以为这些男人们费心跟她探讨《桃花屋》是出于对这本书的喜爱,是真正的文学爱好者。殊不知,男人们只是出于对本书漂亮作者的喜爱来的,慕容轩就是这样,所以一打眼身边这些人模人样的同类,会心一笑,看到了事情的本质。
于是尽量迷人地笑道:“虹君,你真漂亮!” 所有人都诧异了,这登徒子太不要脸,何其粗鄙。既不称呼虹君小姐,又如此直白的夸人漂亮。暗暗心中又有些嫉妒,恨自己没有这样刀枪不入的脸皮。虹君娇躯一震,满脸绯红。俏皮丫鬟眼神玩味,似笑非笑的看着自家小姐。由此可知,丫鬟比小姐懂男人。 又听慕容轩叹道:“真是人以群分啊,小姐超尘绝俗,丫鬟灵秀绝伦不可多得,想笑就笑吧,爱笑的女孩子都有好命,你叫什么名字?我将来一定帮你介绍个好男人。” 丫鬟忍俊不禁,说道:“公子真有意思,小婢叫小红,在这里谢谢公子了。” 在场的男人恨不能站起来唾弃这个登徒子,连丫鬟都不放过。 正当虹君打算翻脸之时,一个声音打断了慕容轩的大献殷勤。那人说道:“你这小子别胡说八道了,我们在这里集会是探讨虹君小姐《桃花屋》,那么高端、动人的巨著,料想你小子没读过,还是走吧,不要在这里丢人现眼。” 慕容轩循声望去,是坐在右侧的翩翩公子,此人容貌身材颇为出众,满手的贵重戒指,手摇名家所制的折扇。不像个暴发户,应该是富裕煊赫人家的公子,此人身后坐着两个道士,果然道士都愿意参加这样的集会,但这二人显然是这位公子的守卫。这两个道士四五十岁、深敛行藏,仙风道骨远远超过王茱萸。他们并不关注场上的微妙局势,甚至对于虹君的美貌,也只是因欣赏而快乐,并无浪荡子们表露无遗的促狭,修为比慕容轩只高不低,一看就不是平庸之辈。慕容轩看似无意的一瞥就立刻明白了,这二人才是真正的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