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六十五章 以命搏命
听到陈宇的话。 陈东林也没有什么一只眼点了点头。 那穿着狰狞铠甲的中年人眼见陈宇两人进来,如此看不起他,不由的有些愤怒起来。 随后在脚步一踏之下,不由再怒吼一声中,向着三人冲了过来,周围众人看到这一幕,也都不由得议论纷纷起来。 我是这两个人是谁呀?简直找死啦。 竟然敢这么挑衅海末城的守卫。 据说当初有一个自以为是的武者也和他们一样想要挑衅海默中的舞者,市委,但是结果却被海默中的侍卫击杀。 海末城当初守卫的实力极为强横,以至于让众多武者心中烙下了难以言喻的印子。 现在没有想到,竟然还会有人敢如此大胆子挑衅海末城的守卫。这对他们来说。自然是觉得有好戏看了。 而就在这时,那穿着狰狞铠甲的守卫目光向着周围人扫了一眼之后,当下猛的向着陈宇等人冲了过去。 他的速度很快,手中长剑拔出之下,瞬间向着三人斩了过去。 你陈宇和陈东领两人后退几步,至于明渊,却没有后退,他看着面前的。海末城的守卫冲来,但心中略有些紧张,但是因为成语,两人在身后,当下他毫不迟疑的向着冲来的守卫迎了过去,两人瞬间撞击在一起。 所谓的常见,向着,宁愿一斩而去,宁愿。双肩一抖之下啊,向着一旁躲闪而去。 他的速度同样很快,经过了这么多日的战斗。 就算他的战斗对象并不是。人类啊,谁要兽也让他的战斗经验提高了不少,而且经过了这段生死磨练,他就算是面对原本 他无法对抗的强者,也敢与之一 而面前这个穿着这件铠甲的守卫,就是冥晕,完全不敢抵抗的存在。 不过现在他却已经有了与对方以战的念头。 并且没有丝毫迟疑的出手。 砰砰两次之下,两人已经站在了一起。 但是很快,冥渊就已经落入了下风,毕竟这穿着狰狞铠甲的侍卫的确只为强大。 在短短的片刻之后,就已经将冥渊压制在了下风,但是明月依旧在顽强的抵抗着,只是只是穿着狰狞。铠甲的。市委。确实手段越来越强大起来。在冥渊的抵抗下,他仿佛被支持了愤怒一般,强大的力量宣泄而出,不断的往名媛身上冲之而去。 倪云林后退,嘴角溢出了一丝鲜血。 不过一旁的陈宇却没有出手,依旧冷冷的看着毕竟。木姓老者。让他好好的培养,迷晕还想要培养一个强大的武者的话,必须让其经历。生死知己,否则的话,无法成为真正的强者。 而现在显然就是最好的机会。只有当他面临了生死考验的时候,他的潜力才会爆发出来,若是他认为附近有他们的存在,他们会在薇之手帮他的话,他就没有了后顾之忧,嗯,自然也就无法真正成长起来。 这也不是成语,想要看到的,所以他并没有出手看着鸣冤,被穿着狰狞铠甲的市委不断的紧逼。 名媛不断的后退,他身上的伤势越来越重。 他没有看上成语。在忙着呗,穿着森林铠甲的侍卫,击飞的时候,他面色变得有些凝重起来。 更。而在心里更是出现了一股生死危机之感,生死危机的出现。林渊也不由得有些。不敢起来。 他不甘心就这么陨落了,他不甘心,还没有进入海末城,就已经陨落了。 肿肿的,不干浪,他心中的战意更加的涌动,起来。 这次尽管没有陈宇出手但他心中也隐隐明白了,程雨为什么不出手? 他知道,刚才他一直都在等待着程宇的出手。 他并没有达到直线也同样没有。想过拼死一战。 毕竟在人有了退路的时候,就不会想着抛弃一切的战斗。 而此时,陈雨没有出手,他也逐渐的明白,他必须亲自自己动手,否则的话,有可能真的会陨落在这里。 尽管同样知道陈宇一定会出手,但是他也不希望成宇真的对他感到失望。 想到这里明渊不由得大喊一声,随后向着穿着狰狞铠甲的四尾冲了过去。 随着明月身上迸发出的战意,那原本处在上风的守卫看到这一幕,也不由得脚下一顿。 在他看来,面前的明月不过就是一个实力并不算强大的,武者罢了,对他来说,或许比一块坚硬的石头强不了多少。 但是此时明月身上散发出的气势却已经让他有了强者的气息。 只有如此的发展下去,才有机会真正的成为一个强者。 想到这里,穿着真林凯甲的守卫,手中的长剑不由紧了一紧,最后在脚下一踏之下,瞬间来到了冥渊的面前,手中的长剑,瞬间向着面前的名言一闪而去。 名曰手掌一抓直接将赚来的长剑一张二注。就在众人为之震惊的时候,宁愿另一只手握拳上折,穿着狰狞铠甲的守卫,一砸而去。 以命换命。 陈东林是时也不由得眼前一亮。 对于舞者来说,最重要的便是毫不畏惧。以以命搏命。 如此才有机会成为真正的强者,但是。能做到这一点的人并不多。 谁也不想要死,就算是在外界的修炼者也同样如此。 但是面前这个冥渊却达到了这种地步。 若是长久的发展下去,明源必然可以成为真正的强者。 陈东林缓缓开口说道,看来。陈兄是找到了一个好苗子。 陈宇闻言淡淡一笑,说道,只不过是运气好罢了,想来如果东林兄想要得到这样的弟子,也应该职位容易吧。 不过对于程宇这番话,陈东林却微微摇头,这样的人用此事外界可以轻易找到的。 或许不怕死的人很多,但是修炼过后还能不怕,死的却并不多。 又怎么可能轻易的寻找到? 而随着森林铠甲的守卫,与名媛撞击在一起的时候。 早餐的狰狞铠甲的守卫瞬间被明曰一早儿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