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七章 好,我答应你
一旁的使者看到族长如此看过来,他的面色不由的有些恐惧起来。 不管怎么说这件事情由他而起。 原本事情绝对不会发生他如此地步 和他也是乎看出了,组长想要做什么? 组长,你真的要为了一个小小的村落舍弃我吗? 听到使者的话,凯云部落族长微微皱眉。 冷哼一声说道,这件事情你真以为我看不出来吗?若非是你太嚣张,我们凯源部落和三古村路又怎么会到达这样的境地? 听到凯云部落族长如此开口。使者回头微皱随后却是脚步后退 既然连族长都已经舍弃了她,那等待他的下场是什么?自然不用多说。 随后脚步一步迈出,身形快速向着远处激射而去。 他的速度很快。 实则异常自信,尽管。他的实力不如组长,但是在如此情况下,他诡异的逃遁,必然可以躲过这杀身之祸。 然而,就在她独自想着的时候,面前突然出现一人,只能不是别人,正是凯一部落族长。 就在他脚下一顿的时候,凯云部落族长以蓝冲了过来,并且。一掌向着。使者一拍而来,随着这一掌落下,使者也只能。本能的抵挡。 两人手掌装置在一起,发出一声轰鸣,只听碰的一声。彩云部落使者只感觉到一股强大的力量席卷而来。 随后猛的感觉如同被重锤撞击一般,猛的倒飞了出去。 紧接着,他张口喷出了一口鲜血。 并且精神瞬间萎靡下来。 还在砸落地面之后,在抬头却发现他已经来到了成语脚下。 陈羽神色冰冷,冷漠的看着这一幕。 他自然明白,彩云部落族长之所以会这么做,不过就是为了做给他看而已,为了表明他自己的态度。 而这一切不过是因为他施展了,是黄羽以及。那些被御兽幡吞噬的那些灵魂。 如此大声势,就算是在此地的旁人,大部恐怕也会不由得想要掂量一二。 海云不如此做,自然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既然此事由他而耻,那么此人就交给你们住址如此可好? 山谷村落的木姓老者闻言目光看上了目光看上了陈宇。 毕竟三五村落之所以可以发展到如此地步全靠成语若是没有成语此时山谷村落,恐怕也不过是沦为对方的奴仆罢了 而且现在成语也已然成为了他们三股村落的老祖。 这件事情自然要由他来定夺 春雨没有开口,神色冰冷,随后抬起手掌。 向着脚下的使者一点而去。 随着手指落在使者的眉心。 在众人的目光中,陈宇的手指离开死者眉心的同时,一道灵魂被磁拉扯而出。 紧接着直捣灵魂,就被陈宇甩碌了,那些鬼哭狼嚎的黑烟之中。 消失不见。 紧接着他们仿佛产生了一种错觉,在那黑烟中似乎多了一个惨叫声。 看到辰宇的所作所为,凯源部落族长面色略有些难看,但却马上恢复正常脸上露出一丝笑意,看着成语。 还望。三谷老祖。将此事揭过,我们依旧还是同盟。 听到凯云步入老祖那有些讨好般的语气陈宇点了点头,说道,那是自然不知道。彩云部落是要我删古村路,帮什么忙? 听到陈宇姨夫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的样子。 凯云部落村长点了点头,说道,也没有什么大事,就是需要三股村路,可以帮忙侧影一二。 我们这次是要攻打一个名为。王氏部族的部落。 他们的实力越强,于我们凯云部落。 不过再加上山谷村落的实力,相信我们定然可以一举拿下。 陈宇没有说话,只是淡淡看着凯云部落的族长。 显然,凯云部落的族长知道成语在等待什么?不由得开口说道。 自然若是此事成功的话,我们可以将三七分。 三古村落的武者闻言都有些失色。 他们自然听说过王氏部族,那是当年他们连想都不敢连想更别说挑战的部落。 那现在他们却有一个词汇,不仅可以挑战这个不足,甚至还有可能瓜分这个不足。 对于三七分,这点对于山谷部落的人来说,已经算是不小的利益了。 毕竟这次赞助大头的事,凯云不罗,而他们不过是从旁策应罢了。 山谷部落的木姓老者看向周围山谷部落的族人都是面带笑容。显然,对于这样的好处,异常的满意。 然而,孙宇却摇了摇头说道,尽管我们只是侧影,但我们是重要的一环,若是没有了我们,你们凯云部落赢的几率不高吧。 听到陈宇的话,那凯云部落的族长不由得点了点头,但还是皱眉道。那你打算怎么分? 听到彩云部落族长的话,陈宇点了点头说道。四六。 尽管看似只差一点,但是却足以让三古村落强大肃北。听到这样的分法,海运部落族长不由得皱起眉头,说道,我承认三股村路,对于这件事情会有极大的帮助,但是主力还是在我们彩云部落这四六是不是有点? 彩云部落村长尽管没有继续说下去,但是所有人都明白他口中的意思,显然很是不满意成语的分法。 柏晨宇却点了点头,说道。若是你不想合作的话,改日我亲自去攻打好了。 说着,陈宇转身就要回到山谷中。 听到陈宇竟然要主动辞工打那王氏部族所有的山谷部落舞者都不由得欢呼起来。 陈宇从来没有出过手,但是仅仅给他们一些是黄羽,就让他们完胜归来。 若是此次游陈玉带队的话,恐怕他们就算是面对皇室部族,也未必没有一战之力。 现在听到陈宇如此说就连凯云部落组长也不由的面露凝重之色。 的确,别说成语,带着现在实力有些强大的山谷村落,就算是他自己一人加上那些是黄姨和那些股厉鬼冤魂,恐怕任何一个部族都讨不到好。 就在陈宇直接进入山谷的时候,她踌躇良久,这才开口说道,好,我答应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