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书阁 - 校园小说 - 空气中的爱情在线阅读 - 第二章:有的人,天生就能闻到爱情的味道

第二章:有的人,天生就能闻到爱情的味道

    开学的那天,再次走过那条长长浓密的林***身边穿着同样衣服的人经过,我在他们面前油生出来一种“老子早来过啦!”的骄傲快感。很有一些不要脸的兴奋。

    欢欣鼓舞的来到教室,看到一张张从小一起长大的,同班,或者同级的熟悉的脸孔,哦对了,还有一个算不上熟悉其实又不觉得陌生的冷漠表情,加上,那么一点尴尬的脸。

    在以后的许多日子里我逐渐了解王子兮从娘胎里带出来的的耍帅装酷爱面子,早已经到达一个常人无法理解的程度。这样头可断血可流面子不可丢的翩翩白衣少年,竟然在人前毫无防备跌个狗吃屎。我偷偷的猜想,在他的一生中,这都怕是一个无法磨灭的污点吧。其污悔程度堪比总统竞选忘词发呆,或者守门员被足球砸昏等等,这类几率极低极低,一旦发生却让人终生难忘的案例。

    当然,这个案例终生难忘的人,不止他,也包括了我。

    我默默旁观他对待每个人一样冷淡的表情,也不知是怎么做到的就能跟谁都不说话都不打招呼的淡漠。看他十分刻意的不跟我目光交汇,那个傲娇又尴尬的神情,真让我打从心底窃笑出来,恨不能立马拉着他询问当天摔跤的后续。但又想想,男生有多爱面子多在乎尊严,这样一说可能王子兮同学就要把我和冷淡对待的人群做一个明显区分,划为老死不相来往的一类了。三年的同学生涯,也许,会有许多的交集,还是不要把自己的后路断绝比较好。

    事实证明我英明神武的智商加情商加第六感又再一次拯救了我。我和王子兮的交集,原来牵扯了那么久,久到,我都不记得当初我们四目相对的一眼,他是不是真的,从单车上摔了下来。一切,原来只是我的幻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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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学直升的子弟初中,就是一个哪儿跟哪儿谁跟谁都认识的地方,所以即便是中学的第一天,也未能逃脱小学七年级感觉的腻烦。

    成绩一直好的同学零负担成为中学老师的掌中宝,小学成绩不好的坏孩子也毫无悬念的扎进老师手里,乖乖当他们的rou中刺,戴上一顶“重点观察对象”的帽子。

    于是乎,王子兮这种传说中成绩如何好,才艺如何多,并如何听话的好孩子,自然就毫无压力成为老师眼中的苹果心尖尖儿的rou。

    当然,我个人以为,这中间他的长相也起到很大的作用。

    试想,一个书呆子,印象中就应该是戴眼镜,死矮的个子,满脸青春痘,最好,再加上一点雀斑。偏偏他王子兮生就一个瘦高身材,长胳膊长腿,连手指头也修长的令人发指。皮肤不顶白却让人讨厌的细致,细长的眼睛微微上翘,看起来很刻薄的嘴时刻紧抿。

    那个时候还没有桃花眼一词来形容这种勾魂眼睛,也还没有开始流行韩剧,所以我们都不知道,这种不属于经典高鼻子大眼睛美男子的长相,到底算不算帅。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没有浓眉大眼,看起来却还是赏心悦目的很。

    后来我长大以后,开始追着看一出又一出生离死别韩剧的时候,坊间流传中一个词“花美男”。我一拍大腿恍然大悟,这就是对王子兮长相最完美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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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吧我不得不承认,在老师的眼中,我也是好学生一枚。成绩优异人缘佳。又再次体现了我智商高情商更高的完美特质。只是我一来在别人眼中长得不算美(自己眼中当然是最美的,他们眼睛都瞎了),二来骨子里还是个人前听话人后捣乱的叛逆个性。于是在老师的眼中,无论如何也比不上全心全意一心向善的王子兮。

    老师把我们叫到办公室,对我们的勤劳肯干黑板报表示了私下的肯定,并非常不民意的把我俩一并选为班长。

    “开玩笑吧老师,当然我是正他是副啊,谁要给这种骑车都会摔的人当副手。”外表刚强内在怂货的我,心里叫唤了几嗓子,终究是没把这个“谁正谁副”的问题说出口。

    我想,王子兮此刻的心中,应该也是咆哮着想搞清楚谁是老大的问题吧。但他果然是老师最爱的乖学生。只是乖巧的点了头,就转头走出了办公室。

    我本是个不把自己当外人又受不了安静空气的人,跟在他身后忍不住就问出心中疑惑,说你觉得老师到底想给我俩谁当正的呢?老师为什么不当众表扬我俩的黑板报呢?老师到底是喜欢你比较多还是我呢?吧啦吧啦,吧啦吧啦。

    办公室到教室中间,经过长长的走廊,我哔哩吧啦的说,他三两个字的回。

    我们就这样,走过了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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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几岁的年华,繁重的课业我们会逃,憧憬的爱情,却是不想躲避的必修课程。在小学毕业的姐妹聚会上,我们几个春意荡漾的女生,就豪情壮语的期待轰轰烈烈爱一场。到了中学,当是大有作为的时候啦!

    让早恋来的更猛烈一些吧!

    于是我们常聚在一起展望未来。从可以衡量的身高体重,到难以估计的人品幽默。一条一条列出我们那个他的模样。

    那时我并不知道,我追逐的所谓爱情,已经在我心底开了花。

    班上的许多女生都喜欢那个不爱说话不爱笑,甚至从不正眼看女生一眼的瘦高少年。她们背地里害羞的称呼他“王子”,取的是他名字的前两个字。不得不说,这名字起的真可谓毫无心意也无新意。但凡好看点儿的男性物体,难道就非要叫这个名儿吗?中国历史上那么多美男子,非要用个外国名儿?

    叫潘安不行吗?真是帮没文化的!

    她们总是叽叽喳喳聚在他经过的地方,三五成群面红耳赤的说着悄悄话,然后“嗤嗤”的做花痴般傻笑。王子兮总是像聋子一样听不见那些傻乎乎的笑,目不斜视的从人群间走过,很柔顺的头发飘啊飘的。无屑的秀发撒过一地春风。

    想必,是用了海飞丝。

    当然,这些人里面没有我和我的好姐妹婷婷。在我的标准里,我的他应该是阳光大男孩的长相,大大的眼睛,爽朗的笑声。成绩好,爱运动,朋友满天下的豪气。可惜班里没有这样的人,连有潜能的苗子都没有,可惜的很。

    婷婷的他,要是成熟稳重细心照顾的,长相如何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成熟。成熟这个词,当年我是真心不理解。为什么好好一个青春少艾,要找老人家来谈恋爱?在我的脑子里,成熟,就是老人家,很老很老的那种。

    既然要的是成熟,一个初一的班里,肯定也没有符合婷婷条件的人。我们俩很爱哀叹自己命运何其多舛,何其可悲。眼看着要白白浪费这三年青春时光。真不知是上辈子做了什么错事,这辈子混的这么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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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婷婷是比我还瘦的女生,很白,而且高,眼睛超大。以现在的审美眼光来看,绝对是超级名模的标准。只可惜当年我们都没能高瞻远瞩,我们的眼睛,才是瞎了呢!我们都以为,身边和她最像的物事就只有竹竿而已。

    包括她自己也很缺乏想像力和远见的痛恨自己的皮包骨头,每天和我一起拼命的吃各种补品营养夜宵牛奶,为圆圆的脸努力不懈。结果,我在上高中的时候终于不负众望吃出了一身rou,她那竹竿身材却从未走样,白费了她父母多年辛苦熬炖的汤药。

    我当时发明了一句很有哲理的话,自以为自己是苏格拉底转世。很喜欢问别人“你说你喜欢他,你要怎么证明?”逢人就问,从父母到朋友,甚至我的小表妹也被我问过好几回。但是他们的答案都让我很不满意,因为大多数人说的都是极度统一的场面话,不是“我也不知道!”就是“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到时候!”这话真是听的我无名火起异常想打人,我哪知道什么时候是“到时候”?万一我没发现“到时候”已经到了,白白错过了,可怎么办?万一我一生唯一的爱,就在那次没发现的时候过去了,我岂不是要孤独终老?

    真是想想都气人的不负责任的回答!

    好在我还有聪慧的婷婷。她给了我一个稍微靠谱的解释。她说,如果你喜欢一个人,那么你见不到他就会想他,见到他,却又不敢看他,脸红心跳的厉害。

    掷地有声。

    婷婷她,才有可能是三毛转世,张爱玲托生啊!

    我根据她的描述细细分析了下自己的状态,班上我不太敢看的男生,似乎有一个。我们因为工作被安排待在一起的时间很多,可是我真的从不敢直视他的眼睛。但是,随波逐流是那么不特别的事,我不愿意也不绝对会承认,自己的眼光,跟那些叽叽喳喳的花痴女生竟然一样。而且我喜欢的人必须要是阳光男孩,怎么可能会是这种阴郁的人?

    我解释了一下,这其中的原因,必然跟数学里的推演公式一样,从“喜欢他”,可以推出你不敢看他,但是从不敢看他,不一定只能推出“喜欢他”这一个原因。

    我很满意自己这个解释。天衣无缝。

    再说了,我的眼光怎么会和那个谁谁谁的一样,她看起来那么蠢,难道我也很蠢?

    我这样问婷婷的时候,她的答案是充满哲理的,说服力极强。

    “爱情面前人人平等!”

    我被她的“爱”字吓了一跳。

    “是喜欢啦!”我急忙解释,“喜欢不是爱!”

    “好吧,那就算喜欢。喜欢一个人也是没有道理的。如果知道为什么喜欢,那就不是真的喜欢。明知道不可以喜欢还是喜欢,才是真真正正的喜欢。”

    我被她的喜欢论弄得有点晕。不明白这一大堆喜欢和我蠢不蠢有什么直接的关系。

    “那我就是蠢不蠢啊?”

    婷婷很不耐烦的给我一个白眼不再回答,看起来我是有点蠢的。

    所以我飞快的就给自己下了定论,我果然,是不喜欢王子兮的。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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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中的第一个寒假来到的时候,婷婷跟我宣称,她有真真正正喜欢的人了。

    “我爱他!”她当时的用词十分激烈。我捂着心口缓了好久才消化了她这句大逆不道的话。

    那是一个高中生,很白,跟婷婷差不多高,阳光下可以看到头发闪着暗暗的红色。我说这话是因为我和婷婷一起趴在阳台边儿偷看了他好几次,时间之长,目光之久,足以把他眼睫毛有几根都数的清楚。

    我们却没有浪费时间去数他的睫毛。每次偷看任务,婷婷都做花痴装的傻笑,我都百思不得其解的看着她傻笑发懵。

    “他肯定是混血儿!”婷婷兴奋的说。并且幻想他们的女儿,凭借一头红发,白皙的皮肤,成为男生追捧的对象,变成大明星,演电影,做歌星,等等。

    女儿呢!都还不认识人家就想到孩子的问题。我都替她脸红。

    不仅用词激烈,她的行为也大胆的另我咋舌。有一天,她趁午休大家回家的时候,神秘兮兮的拉我去高中部的课室,他在的那一间。

    中午吃饭时间,课室里面空荡荡一个人也没有。我心惊rou跳按照吩咐守在门口,万一有人来了就扮鸟叫通知她。我这种工作,在偷窃专业其实有一个极文雅的名字,叫“把风的”。

    我“把风”看守的,是偷偷去翻人家的柜筒的婷婷。她说想要找到他的兴趣爱好,作为加深了解促进合作的方式。

    我们俩,一个哆哆嗦嗦的左顾右盼,一个不太利索的翻箱倒柜。竟然一直没被发现。看来我们还是很有做小偷的潜力的,可惜后来没有好好训练发展,唉,可惜了。

    没多久她终于有所获得。从柜筒里偷出一张草稿纸,上面乱七八糟的画着一些图案。她却视为珍宝,冒着被发现的危险保存了下来。

    “他会是个画家,艺术家!”她抱着我在阳台上大喊,就好像哥伦布看见航船前崭新的陆地一样。

    我实在看不懂那些随笔勾勒的抽象图案有哪里好看,但我想想自己也从来看不懂割了自己耳朵的梵高画出来的向日葵有什么好值几亿人民币。也许正因为这样我成不了画家艺术家。可是我很佩服她为爱拼命的样子,那种不顾一切的勇气,我从来就没有过。

    我心里盼望着她这样的付出能得到回报,又有点偷偷在怀疑,这样勇猛又有杀伤力的爱情,会不会反而让人害怕。

    “你要不要换个方式啊?”我小心翼翼建议给婷婷。

    “这才是爱!你不懂!”婷婷大手一挥打发了我。

    在搜集到许多资料以后,婷婷跟我说,她决定了。对他的了解已经足够多,是时候做进一步接触。

    “可是你们怎么进一步接触呢?你去他班上自我介绍?”我觉得这个方法不但俗气而且成功率极低。搞不好就会沦为众人笑柄,永世不得翻身那种。

    “我有我的方法!你不懂!”婷婷双眼放光,像黄鼠狼看到了鸡的模样。

    可怜我明明自诩聪明伶俐,可在婷婷面前,我从来什么也不懂啊!

    接下来的情节峰回路转,在无数次看他打球的某次,婷婷勇敢的撞上飞来的篮球,并及时晕了过去。

    在一边儿的我吓的魂不附体,还以为她真的受伤,哭天喊地想冲过去救人。

    帅哥十分潇洒的一手怀抱着她一手招呼我过去。怀里的她听到我好像被车碾过手指似的凄厉叫声,立马担心要坏事,悄悄张开眼睛跟我打眼色。哭到眼泪模糊的我突然看到这么一下,差点吓出心脏病,然后非常不自然的支吾一声说“我不认识她呀!”转身跑走了。

    擦掉眼泪我不禁拍起手来。这一招苦rou计,走的险啊!走的妙啊!走的不落俗套,出人意料啊!

    第二天,意气风发的她,骄傲的跟我说出一个天大的秘密:“他奶奶的奶奶是西班牙人!他meimei的头发也是红的!”

    为了这个消息我兴奋了很久。我觉得婷婷的眼光怎么就那么独到,她的运气怎么这样好。我很为她高兴,羡慕她找到自己爱的人,还是个混血儿艺术家。作为朋友的与有荣焉,让我说起他时脸上也带着骄傲。

    “我好朋友的男朋友是混血儿呢!”好像谁稀罕知道这件事一样,根本那时他还不是她的男朋友,连朋友都说不上。

    “是时候让他爱上我了!”晕倒以后的几周,婷婷下了决定。那时他们已经有过几次相伴回家的经历,不仅仅谈论些混血血统的问题了。

    “他想当画家!”婷婷骄傲的说,很以分享他的梦想为容,“我说吧,他会是个艺术家!”

    我不禁又被婷婷的未卜先知震撼到了。接连着对她说爱上就爱上的决定也没那么深的怀疑。但还是有点小小的疑虑,有点纳闷一个人怎么能说爱就爱,而且是让他爱他就爱的神速,下蛊也得有个周期的吧?

    除了我,所有人都在看好戏,都以为婷婷的小伎俩不会成功,以为她如此高调的宣誓爱意必然会落个惨淡收场。所以当某一天,红头发男生当众声明他是婷婷的男友,小伙伴们都惊呆了。

    不知道婷婷是不是真的下了蛊。后来的一年,婷婷这个朋友就慢慢走出我的生命。除了上课和有老师的地方,她总是高调的挽着混血儿的手。她的身影,渐渐的只出现在高年级的那层,远离幼稚的初中部。她再也没有时间去教育我“你不懂”。

    而关于爱情的那些道理,从此也只能我自己摸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