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书阁 - 历史小说 - 长河复生记在线阅读 - 第182章 完美主义

第182章 完美主义

      如果爱新国大举进攻,在事不可为的情况下一刀杀掉朵儿红,然后跑得远远的,叫爱新国兵马找不到。这不仅是朵朵的担心,其实也正是黄河西岸联军的逃跑方案,参谋部已经订出了详细的撤退计划。

      事情如果真的到了那一步,莫日根将率第二营马队退入狼山川深处,策应树林子乡百姓走陆路沿长胜乡、和胜乡、五源乡向西转移。逃跑路线一直规划到狼山川西侧的大湖屠申泽。为了逃跑的顺利进行,树林子乡定居的老弱百姓已经开始收拾行李,准备先一步向五源乡迁移。

      同时,在参谋部的逃跑计划中,第五十一师第一营和还乡团为主的李广第三营步卒将在青山嘴完成阻击任务后,会同水师一起顺黄河漂流而下,一路向东经青山南侧进入兵荒马乱的陕北和晋北地区。

      参谋部制定这个逃跑计划,并不是预防万一,而是依据贾道士的研究得出的结论:爱新国很有可能不顾朵儿红的死活大举进攻。

      贾道士的研究方法很有意思,他这些日子看似漫无目的地收集了许许多多爱新国的零碎消息,然后根据这些信息推测出爱新国主帅的性格。

      参谋部发现如果爱新国的主帅是努尔哈赤,他十之八九会投鼠忌器;如果爱新国的主帅是努尔哈赤第八子阿巴海,他八成会利用这个机会一箭双雕。

      以努尔哈赤为例,贾道士认为努尔哈赤做事追究尽善尽美,用后世的术语来讲就是一个完美主义者。

      贾道士的研究先从努尔哈赤儿子们的名字入手。

      努尔哈赤的十六个儿子们从大到小叫做褚英、代善、阿拜、汤古代、莽古尔太、塔拜、阿巴太、阿巴海、巴布太、德格类、巴布海、阿济格、赖木布、朵儿红、朵朵、费扬古。

      把这些儿子的名字按照生母的不同、长幼顺序重新整理,剔除掉翻译中的转音,就会发现努尔哈赤有很厉害的强迫症。

      努尔哈赤的老大老二是第一个嫡福晋所生,相差三岁。起名褚英、代善。贾道士认为源自汉语,褚英就是雏鹰,满语代大不分,代善就是大山。雏鹰对大山,无论是平仄还是意境,足可成为对联。

      努尔哈赤的老三和老六为一母同胞,庶出,相差四岁,其名为阿拜和塔拜,发音相似,朗朗上口,一听就是兄弟两个。

      努尔哈赤的老四和老五,虽非一母所生,相差仅两岁,起名为汤古代、莽古尔太,其实应当写作唐古太、蒙古太,其实就是西藏和蒙古。藏人在蒙语中为唐古,著名的唐古拉山,其实就是蒙语“唐古-乌拉”:“藏人的山”。唐古太,加一个尾缀“太”,表示“有”什么东西,唐古太——有藏人的地方。蒙古人发音自然是蒙古,蒙古太——就是有蒙古人的地方。这时努尔哈赤已经开始用蒙语给孩子起名,唐古太、蒙古太可以看成是蒙语对联。

      努尔哈赤七子阿巴太,八子阿巴海,相差三岁。一位侧福晋所生,一位继福晋所生,皆为独子。尽管生下八子阿巴海的福晋多年以后被追封为皇后,根据爱新国早期正室福晋、侧室福晋区别并不明显的风俗,这位福晋产子不多,完全可以猜测她并不得宠,也就是一个侧福晋的地位。

      阿巴太,阿巴海源自蒙语的阿巴,其实应该写作“阿爸”,爸爸的意思。尾缀“太”,表示“有”什么东西;尾缀“海”,表示“小,稍微”。

      努尔哈赤九子巴布太、十一子巴布海,同一庶母所生,相差四岁,依然源自蒙语,“巴布”的意思就是“咱的、我们的”。

      努尔哈赤生前十一个儿子时他年龄从二十一岁到三十三岁,正是如狼似虎的年纪,最高产的时候他三十三岁那年一口气生了三个儿子。

      孩子们的名字两两对仗,整齐划一!可见努尔哈赤追求完美的性格,这时估计如果有人给努尔哈赤送礼不成双成对,都会被哄出去!

      另外可以看出努尔哈赤从一开始生老大老二时心里向往汉文化用汉语给孩子起名,转到心向蒙古用蒙语给孩子起名。

      生完第十个儿子,四年之后才有第十一个儿子巴布海,再到第十二个儿子阿济格,又是九年之后,所以阿济格被用满语命名为“小儿子”。再七年之后有了相差两岁的嫡子十四子朵红,十五子朵朵,朵红,满语“獾子,小活泼”,朵朵,满语“胎儿,小宝宝”。

      从以满语为阿济格起名,可以看出努尔哈赤已经开始找到满语自信。

      同时,从第十二子阿济格开始,已经可以把努尔哈赤的后面的儿子和前面的大儿子们看成两代人。

      至于努尔哈赤在六十一岁高龄产下生母不详的第十六子费扬古,被阿巴海在幼年时不明不白地神秘杀掉,估计阿巴海自有杀掉他的充分理由,所以众兄弟并不纠缠此事。

      总之,努尔哈赤在他高产期时为孩子命名的习惯,完全反应了他追求完美的强迫症性格。

      努尔哈赤是完美主义者的另一个证据,是努尔哈赤的八旗制度。

      最开始努尔哈赤亲率红旗军,弟弟舒尔哈齐、长子褚英率领黑旗军、白旗军,当他不满意时,他偏执地囚弟杀子推倒重来,分拆为四色八旗。由此一二四八,同样可以看出努尔哈赤孜孜不倦渴求圆满的态度。

      努尔哈赤先立长子褚英为太子,后立次子代善为太子,两次失败之后,他推出了自己为大汗一人高高在上,四大贝勒按月分值的制度。四大贝勒除了弟弟舒尔哈齐的儿子阿敏,其它三个自己的儿子分别排行二、五、八,打麻将的人一定不会对这个顺序感到陌生。

      努尔哈赤晚年又推出了八旗议政的制度,作为自己的身后安排。

      努尔哈赤规定继任汗在八子中议选“能纳谏者”为之,而且八王有权废除汗王。朝会时,继任汗王先向众叔兄叩首,然后登上汗座,请诸王并肩齐坐,同受官将大臣朝拜。

      军国大政必须由新汗同王共议裁处,不能由新汗一人决定。新汗若拒绝八王的话,八王可以集议后将他罢革,另行任置遵从八王旨意的人为汗。

      八王集议有各类大案之终审权。置满、蒙、汉大臣和理事官各八员,一切案件经理事官审问后,告八大臣,八大臣拟议处理意见,上报八王,由八王裁断。

      八王集议拥有奖惩、任免各级官员将帅的人事权力,

      八王集议有八旗间争执之裁处权,更换各旗旗主的权利。

      努尔哈赤构想的八旗旗主议政,其实是一家人和和睦睦,小儿子尊敬大儿子,大儿子爱护小儿子,互帮互助,圆满和谐,万古流芳。

      所以,如果努尔哈赤率军,当他得知朵儿红被作为人质,绝对不会贸然大举进攻,破坏掉自己心里的那份完美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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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资料(与情节无关,不感兴趣的读者可跳过)

      中国最早的君主立宪

      努尔哈赤的八旗议政制度,我更愿意称为“虚君共和”。

      首先,高大上的共和一词和民主并没有关系,

      共和一词的起源是周召共和又作共和行政,是指西周国人暴动后,周厉王逃离镐京,由大臣周公和召公共同执政的一段时期。约为前841年至前828年的十四年期间。从周召共和开始,中国历史有了明确的纪年。

      共和行政是周公和召公的共和,和老百姓没有一毛钱关系。

      满清的八旗共和同样和老百姓没有一毛钱关系,是人家自己家里人之间的共和。

      即便如此,笔者也要说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思路。

      八旗共和不仅强调了八旗瓜分利益并互相妥协,更限制了君主的权利。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把君主从无限权力中拉下来,由一种议会来承担行政、司法、人事的最高权力,并默认采用八旗背后各家的军事实力来保证这种议会制度。

      可以简单的说,努尔哈赤的思路就是“虚君共和”。

      从这个角度上讲,努尔哈赤是一个当之无愧的大思想家。

      更难能可贵的事,努尔哈赤的“虚君共和”不仅停留在思想上,还付诸实施。

      《满文老档》记录的努尔哈赤的汗喻,可以视为“虚君共和”制度的“宪法”。

      呜呼哉,历史同国人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四百年前,我们曾离“君主立宪”如此之近。

      《满文老档》载,天命七年(1622),三月初三日,八子进见父汗问曰:“天赐基业,何以底定,何以永承天休?”

      汗曰:

      “夫继父为国君者,毋令力强者为君。倘以力强者为国君,恐尚力恣纵而获罪於天。一人虽有知识,能及众人之谋耶?故命尔等八子为八王,八王同议,必然无失。

      尔八王中择其能受谏者即嗣父为国君。若不纳谏,所行非善,尔八王即更择其能受谏而好善者立之。更立时,若不乐从商议,艴然作色而拒之,岂容似此恶人而任其所为耶?如此,则强行换之也!

      尔八王治理国政,一人心有所得,直陈所见,其馀七人则赞成之。如己无能,又不赞成他人之能而缄默坐视,则当易之,择其子弟为王。更易时,若不乐从商议,艴然作色拒之,亦岂容似此恶人而任其所为耶?如此,亦强行易之也!

      若因事他出,宜告众商议,未经商议,不可私往。尔八王面君时,勿一、二人相聚,须众人皆聚之,共议国政,商办国事。

      如有祭祀等事,皆告於众而往。

      八王商议,设诸申大臣八人,汉大臣八人,蒙古大臣八人。八大臣下,设诸申审事八人,汉审事八人,蒙古审事八人。众审事审理后,报於大臣,大臣拟定后,奏於八王知,由八王审断定罪。八王斥jian佞而举忠直。八王之前设诸申巴克什八人,汉巴克什八人,蒙古巴克什八人。

      国君於每月初五日、二十日,御殿二次。除夕谒堂子拜神主后,先由国君亲自叩拜众叔、诸兄,然后坐汗位,汗与受汗叩拜之众叔、兄,皆并坐於一列,受国人叩拜。

      各以务记汗父训诲,勿存暴乱之心,他人谗言,切勿得隐瞒,即行讦发等语。

      立书为誓,系之於颈。即居乡间,不得私议谁善谁恶,设有一或二贝勒议论汗父之善恶者,勿当面质对,退而会议,经众人议断善恶是实,乃无怨尤。若憑一、二人听断,则怨尤生矣!

      八旗诸贝勒凡本人获罪,而不准他人入告者,乃为邪恶之人也!

      一人获罪而告之,另一人获罪则不告,可乎欤?

      征战之时,八旗诸贝勒,不论尔旗下人或他旗下人有事故,非经众人审理不得单独入告。若单独入告,则必相争矣。经众人审理而后入告,则无怨尤也。

      贝勒等欲放鹰行围以取乐,不与众人商议,勿得前往。

      凡见行为悖逆之人,勿得放过,即行责之。

      一人谴责之言如是,则众人共责之。

      尔若以独自受责而心怀仇怨。则尔乃沮坏众人生计之恶人也!

      凡诸兄弟,互有怨尤,可以明言,若匿怨不言,而诉於众者,乃为居心邪恶、专行哄骗之人也!日后,尔将为众人所斥。

      若逾父汗所定八份所得以外,另行贪隐一物,隐一次,即免除一次所得之份,隐两次,即免除两次所得之份,隐三次,则永免其所得之份。

      若不记父汗训诲之言,不纳众兄弟之谏,竟行背逆之事,则初犯者罚之,再犯者夺其诸申。若夺诸申而不抱怨,修身度日则已,若执拗不服,不致杀尔,将囚禁之。

      若负此言,仍行邪道,则天地佛神皆加谴责,身罹灾殃,寿算未尽,即令矢殂。

      若谨记父汗训诲之言而不违,心存忠义,则天地佛神皆加眷祐即使之延年益寿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