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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王子服,我现在连道境鬼仙都打不过,更别提两重雷劫鬼仙。我能帮上什么忙?”

    陆霄皱眉。

    王子服又是一拜:

    “陆仙师……只要您肯出手,为我阳明剑派太上长老续命三年,我阳明剑派便多了三年缓冲,定可在三年之内,倾全派之力,将孔雀明王诛杀。”

    陆霄听了,淡淡道:

    “王子服,凡人寿命最多不过百年。你派太上长老,已经活了一百五十多岁。按照现代医学的观点,他身上所有器官细胞,都已经衰竭老化,身体潜能,一点都没有了,你要我给他续命,就是对抗天道,又谈何容易?”

    给一个一百五十多岁的人续命,与跟八九十岁的人续命,完全是两种概念。

    现在医学早就证明,若按照理想状态,人的寿命,大概就在一百五十岁左右。

    现在没人能活到这么久,其实都不是衰老而死。

    大多数人,要么死于疾病,要么,就是被“毒”死。

    人吃五谷生百毒。

    人体每天都在产生毒素,又在排解毒素。

    随着年龄上去,身体解毒能力越来越差,毒素不断积累,自然就“慢性中毒”而死。

    陆霄要给这样的人续命,很是容易,驱除他体内毒素就好。

    毕竟他的身体,还有潜力可以挖掘。

    但跟一个一百五十多岁的老者续命,就不是这么回事。

    那是真正意义上与天争命!

    以他的医术,也没有十足把握。

    王子服躬身道:

    “陆仙师……真因为此事乃是逆天而行,我阳明剑派上下,才素手无策。不过仙师您的丹道和医术,横绝千古,若是当世还有人能逆天而行,与天争命,舍仙师其谁?”

    陆霄沉吟片刻,淡声道:

    “只是续命三年的话,我倒是有把握。”

    王子服连忙又是一拜:

    “求仙师施以援手!”

    陆霄:“王子服,你我虽有些交情,但此等与天争命之事,对我消耗也颇大。我不可能白白出手。”

    王子服:“那是当然!哪能让仙师您白白出手。不知道仙师您想要什么报酬?只要阳明剑派做得到,一定倾力而为!”

    陆霄沉吟片刻。

    他还真有迫切需要得到的东西,自己却又毫无门路。

    他从怀中掏出一块火红色晶石。

    “两位可知道,这是什么?”

    晶石通体炫红,散发着浓郁的火灵之气。

    一看就不是凡品。

    “这……这是离火玄晶?”

    郑鸿见多识广,一眼就认了出来。

    “竟是离火玄晶……”

    王子服吃惊道。

    玄晶,可是修行界,最为珍贵的天材地宝。

    乃是最为纯粹的天地灵气结晶。

    其蕴含天地灵气,极为丰富,能够用来布置聚灵大阵。

    玄晶分五种,金木水土火。

    只一枚玄晶的价值,就不下百亿。

    陆霄淡声道:

    “不错,这正是离火玄晶。王子服,你要我出手,为你派寿元已尽的太上老祖续命,这是逆天行事,就须得付出大代价。”

    “我要以五行玄晶,布置聚灵大阵,以助我修行,现在手里只有一枚离火玄晶,还差庚金、乙木、葵水、戊土四种。你只要能寻到给我,我便出手,为你派太上长老续命。”

    “这……”

    王子服迟疑。

    四枚玄晶,至少价值四百亿。

    不过四百亿对于阳明剑派来说,筹措一番,倒是勉强拿得出来。

    问题是,玄晶太过稀少,有价无市。

    有钱都不一定买得到。

    陆霄淡声道:“你若不肯,那我就自己慢慢寻找。”

    王子服咬了咬牙:

    “仙师不要生气,只要您真能替我派太上长老续命成功,我阳明剑派,砸锅卖铁,也要替您搞到这四种玄晶。只是——”

    王子服犹豫一阵,接着说道:

    “仙师,此事牵扯太大,我能不能冒昧问一句,您有几成把握?”

    “十成。”

    陆霄淡淡道。

    “这……”

    王子服有些不信:

    “仙师,这可是与天争命,是对抗天道。您……您真有十成把握?”

    “是啊,陆先生,在天道面前,我等只如蝼蚁。逆天而行,又岂是那么容易?”

    郑鸿也有些不信。

    “天道?”

    陆霄爽朗一笑:

    “两位,我辈修士,本就是与天争命,修的便是逆天之道。又怎能真把天道放在眼里?”

    “我若要有,天不可无。我若要无,天不可有。天道不仁,以我等为刍狗,那我辈就当以天道为刍狗。”

    他说完,起身便走。

    刚才收到了一条短信。

    有两个故人,来了杭城,他要去见一见。

    他走后,王子服和郑鸿二人,对视一眼,眼里都是深深震撼。

    我若要有,天不可无。

    我若要无,天不可有。

    这是何等境界,又是何等霸气?

    江州陆青莲,才算是真正修道者。

    ……

    西子湖畔。

    并肩立着两人,一个老者,一个少女。

    老者鹤发童颜,一身儒雅气质。

    少女容颜绝丽,清新脱俗,比这满湖盛放的荷花,都要惊艳几分。

    “爷爷,可真是奇怪,怎么才五月份,这西子湖的荷花就开了呢?提前了两个多月吧,还有这满湖的锦鲤,怎么突然就长得这么漂亮了?”

    “这我可不知道,不过这千荷盛放、万鲤争渡的盛景,可真是瑰丽绝伦。”

    老者笑了笑:

    “我说洛然丫头,自打陆先生来了杭城,你在江州就茶不思饭不想的,这人都瘦了一大圈,等下见到陆先生,你就没什么要跟他说的?”

    两人,正是林秋和林洛然。

    林秋此次来杭城,是为拍卖陆霄那幅《青莲杀人歌》而来。

    这字帖价值不菲,江州无人买得起。

    林秋只得委托专人,在杭城联络买家拍卖。

    而拍卖所得,也将依照陆霄吩咐,全数作为慈善之用。

    林洛然闻言,脸颊一红,只如红云乱舞。

    娇嗔道:“爷爷……连你也取笑我。”

    林秋哈哈大笑:

    “丫头,我这哪是取笑你。”

    他叹了口气:

    “不过陆先生学究天人、修为盖世。依我看,他所求,绝不是什么男女小爱。丫头你钟情于他,怕最终也是求不得。”

    林洛然撅着嘴巴:

    “求不得就求不得。反正我不后悔!”

    林秋叹道:“你这个傻丫头。”

    林洛然回道:“傻就傻吧……”

    嘴上说着,静谧如水的眼瞳,也忍不住泛起一抹黯然。

    正在此时,就见一少年缓步走来。

    少年衣着普通,走在络绎交织的人群中,完全没有存在感。

    不过这十里西湖,那摇摆的风荷,争渡的红鲤,却跟他极为契合,完全融为一体。

    他就是这方天地。

    这方天地便是他。

    “霄哥哥!”

    林洛然眼眸顿时一亮,雀跃不已。

    于别人,这个少年不显露锋芒的时候,或许就是个路人。

    但对林洛然来说,这个少年,却是她身披金甲圣衣的盖世英雄。

    她的信仰。

    她的世界。

    她的所有。

    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