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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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歌信心大涨的同时,也羞愧不已。亏她还是活了两世的人,还不如一个二十岁的小姑娘,遇到困难就只会退缩。 不管是秦老师,还是于敏华和赵书懿,他们其实都觉得自己的交际圈子窄了。只是这种事毕竟是楚天歌的私事,他们也不好直说,但是却一直都在给她制造机会。 比如,每逢班上有什么活动,赵书懿必定先在寝室里宣讲一番,说:“你们都不支持我的工作,别人还不有样学样?”又有于敏华和郑妮儿在其中起哄,于是,不管楚天歌愿意不愿意,都会被她们戳窜着参与。是以,从大一开始,一直到现在,每逢班上有活动,必定有她。 再说秦老师,只要是学校有晚会,比如元旦,比如迎新生,还有各式各样的庆祝活动,秦老师都会替她报上去,都不和她打商量的。 也因此,她在学校还博了个才女的名号。学校里许多老师和同学都知道她,到后来,根本就不必秦老师替她报名,自有学生会的人来请。有人把她和京大的一名出过几本书的学姐相提并论,还送了一个雅号,就不必细说了。 只冲着这些人,楚天歌都觉得她若是再说那些疏远的混帐话,就真混账了。 所以这件事楚天歌沿用的仍旧是从前的做法,当作根本没发生过一样。仍旧是该怎么样就怎么样,但是会试着和金华等相熟的男生说话。等她主动说话后,才发现陈松也是一个话很多的人,性子温和。并不像他的样貌那样。 陈松长着络腮胡子,略显粗莽。爱看武侠小说。楚天歌一直以为,他的脾气会比较暴躁,所以一直不太敢同他说话。 倒是意外的收获。 陈松和曾军是两种不同的人,曾军说话风趣,陈松涉猎甚广,无论你说什么,他都能说得头头是道,让说话的人会觉得特别的投缘。 有了第一,就会有第二。慢慢的,楚天歌和班上的同学关系好了起来。见了面都能说上几句话。不像从前,见面不过是点个头或者笑一笑,便算做打招呼了。 这世上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缺点,有自己的优点。接触的人多了,眼界自然就宽了。 眼界宽了,心胸也就宽广了,心胸宽广。心境也随着变化。 楚天歌最近过得很愉快。当明丽珊约她逛街,甚至又蹭着她买了一件衣服时,楚天歌再没有计较钱多钱少。因为明丽珊在她眼里。其实和乞丐宠物并没有多大的区别。喜欢的时候和颜悦色,花点钱也没什么,不喜欢了,不理会就是。 稿费下来后,楚天歌就打算来一次全家游。五一时,一家人便去南昆玩了一个星期。 楚正礼和于莲华原本还不愿意用楚天歌的钱,等楚天云说是稿费时,夫妻两个都喜晕了,整日里合不拢嘴,恨不得嚷嚷得全世界人民都知道他们养了一个多么优秀的女儿。 不过几天,城市花园的老头老太太们都知道三栋十九楼出了个作家。 楚正礼夫妻住在这边时,还有人过来串门。临走时,于莲华必定要送一本书给人家,楚天歌拦都拦不住。 等事后楚天歌说不好,于莲华反而振振有词,说:“你又不是见不得人,怎么就不能告诉别人啦?字,人人都会写,作文也都是一样的从小写起,但是又有几个人能出书?” 说得楚天歌哑口无言,观念不一样,完全是鸡同鸭讲。何况,这是做父母的骄傲,她也不好拦着,便也由着于莲华了。 明肆五月十四放暑假,早在地说请岳父岳母多玩一段时间,他也要回去,正好一起,他也放心,楚正礼和于莲华满意得很,自然满口答应。 楚天歌自然也高兴,不过,她又开始担心另一件事,就是四凤。她也不知道何时就会遇上一个认识她的人,于莲华夫妻住得越久,就越容易发现。时间越久,就越容易发现,与其让别人告诉他们,还不如她自己说出来。于是,找了个时间,就把这事和楚正礼于莲华说了。 “你是说你和同学合伙开了一个店?”这回,于莲华就不像听到出书时那样高兴,不但没有高兴,反而有些生气。 “上学就正经上学,家里是缺了你的吃还是缺了你的穿,还要你出来做生意?又是写小说,又是做生意,你哪里还有时间学习?” 楚天歌连忙说:“这没有影响的,我们四个都不管理店,请了专门的经理人打理。” 于莲华的眉头皱得更深了,眉心中间的皱纹,几乎都能夹死蚊子,冷哼了一声。 “别人?别人那是能信的?被人把钱挪光了只怕你都不知道。” 有点秀才遇上兵的为难,观念不同,有些东西你怎么解释,他们也不会接受。 把店铺给别人管,对于于莲华来说,就是把钱给别人管理。这世上,有哪个人不喜欢钱的,这钱打手里过,自然就要想法子扣一些。 当初开厂子,和小姑妈小姨妈之间,争来争去,还不就是为了这个。 买卖东西,也没有一个定价,这里面自然就多出许多漏洞。小姑妈管理厂子,又负责送货,这里面就有许多钱要经过他们夫妻的手,而且还是活动钱,哪里保得住他们不伸手。一旦多了,于莲华又如何不计较? 于菁华那边就更是活络,东西直接运过去,他们怎么卖,卖了多少钱,除了他们夫妻,谁知道呢?还不是他们说多少是多少,天长日久,各自心里都认为对方占的便宜多,矛盾自然就来了。 楚天歌一说铺子交给了别人,于莲华就往这里想,便会想。嫡亲的姊妹都不能信,何况外人?自然就不放心。 而且。于莲华是一个比较自我的人。她所认定的事,很少有人能说服她。 只能从他们的认知来解释,或许还有可能。 “人是赵书懿她mama请的,就算是为了她自己女儿的利益,她也绝对不会请个信不过的人不是?而且,这人是真有本事,店也只开了两年,就有了三家分店,一个培训班。再说。如果不用这人,我们总不能自己亲自打理吧?” 楚正礼便在里面转圜。说:“她这么大的人了,也不是个傻子,只要不影响到学习就随她。” 楚天歌又接着说:“我们开这个店时,也没想着能挣多少钱,不过是一起试着做一件事。东西都定了死价,卖多少东西,收多少钱回去,都是死的。差多少。就由当天守店的人赔。谁还敢闹鬼?” 最后,楚天歌又把这两年来挣了多少钱说出来。什么都是虚的,到了手里的钱才是真的。前面的铺垫也只为了它。但是没有前面的铺垫,这话也有些虚假。 果然,听到后面,于莲华的眉头舒展开来。不过,仍旧没有笑脸,却还是认同了,点了点头,说:“也是这个理,”又说:“还是要以学业为重,不然,什么都是空的。以后,小说也不要写了,把心思都用在学业上。” 楚天歌自然连声答应。 没有料到的是,正是因为告诉了于莲华,转眼就给自己招了一个麻烦。 第二天明丽珊就跑过来了,就提起进四凤的事,还没给楚天歌应对的时间,于莲华一口就答应了,还交代楚天歌。 “都是自家人,总比外人用着放心,这钱给别人挣也是挣,还不如便宜了自家人。” 楚天歌能和于莲华说,今儿明丽珊来说情你答应了,明天再有一个人来说情,你是应还是不应?答应了这个,不答应那个,行不行? 当然,她也不用想,于莲华肯定会说,都是自家人,不用他们反而用外人? 哪里能够说的清。 这一点上,楚正礼和于莲华,不,应该说老一辈的人都是这个想法。有人上门来求你,才表示你有出息,自然是来一个收一个,来两个收一双。 楚天歌还不能犹豫,不然定要被于莲华夫妻教育一顿。不管心里怎么想,绝对不能反驳或者讲道理,连忙说是。 当然,楚天歌也不会真给自己找麻烦,当时是没有法子点的头,其实是她心里早已经有了计较。还是当初她和明丽珊说的,进培训班去学,以后怎么样,就看她自己的造化了。 楚天歌已经给过她机会了,只看她是否珍惜。 当然,她也不小气,学费她替明丽珊出。 于莲华答应也不是看重明丽珊,自然过后也不会仔细过问这个事。要是明丽珊自己没有能力,没有竞争过别人,那就怪不了她。就算到时候说出来,楚天歌也有话说。于莲华也不会为了这么一点小事,而说自己亲生女儿的不是。 明丽珊也是个聪明的,不过是小小地试探了一下,见于莲华一口应了,当然就想一次性把事情落到实处。 楚天歌已经料到了,哪里会给她开口的机会,当然也要把事情落实。也为了表达对于莲华的尊重,当下就说。 “我看这样,你先进培训班学习,既然要过去做事,总不能什么都不懂不是?” 于莲华连连点头,道:“是这个道理,做一行熟一行,生意才做得下去。” 明丽珊自然不能打断于莲华的话,等于莲华说完,就要提。楚天歌哪里管她,接了这话就说:“正因为是自己人,你才更要比别人努力一些。只有你比她们都强,这样别人才服你。” 这话已经说得很显了,于莲华是老江湖了,哪里还不明白,楚天歌这是不愿意呢。所以,她就不再说话,看楚天歌怎么处理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