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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我开始摇滚了。

    那些摇滚歌手看上去一个个跟个二流子一样,看到一个陌生人进来,一下就停止了演奏,但当看到是冰凝时,脸上却变成了和颜悦色,这么个大美人捧场他们自然是乐意的,看他们谄媚的表情,他们的女朋友一个个吃醋的站在原地撅着小嘴。

    “哟,是冰凝大美人啊,好久不见啊。”那长发男子朝冰凝示好道。

    冰凝朝他微微一笑,看上去像是老相识了。那长发男子看向林峰目光和善的说道“这位是您新招的男朋友吧,嚯,可真有摇滚范啊。”

    旁边的光头嘴角一撇,不满的敲了一下架子鼓道“我是长毛,你还排练不,来了两个看热闹的怎么就突然停了。”

    林峰微微笑道“我不是看热闹的,我也是来排练的。”

    所有人齐刷刷的站了起来,长毛的脸上也略带不悦,低着头晃动着脑袋说道“兄弟,你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这里除了周六和周日是我们乐队的时间。您还是周六再来吧。”

    林峰道“不,不不,咱们可以一起,刚才我听了你的音色还是可以和我唱一段和音的。”

    叮,狂值增加300.

    “什么?你说什么?你让我们主唱唱和音?哈哈哈”

    所有人也同样哈哈大笑了起来,这个长毛可是不简单,在众多选手节目之中都有过很好的名次,在华夏好声音,华夏新歌声,华夏创作人,华夏歌王等节目之中都获得过前五的好成绩。更被称为铁肺歌王。

    在这个校园谁不认识长毛,凡是唱歌的在这个市区都会给他一点面子。只要他想在那练唱,都会有人自觉的让出位置,他更被一些专业的音乐人士评为希望之星。未来之星。以后是有希望称霸整个华夏摇滚民谣界的。

    他现在甚至给很多明星写过歌曲。而且还上过主打歌曲。

    他竟然说出让长毛给他唱和音,所有人都是哄堂大笑,连冰凝都是一种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他。

    “要不咱们走吧,他唱歌很厉害的,我知道你能打,可是音乐界是有茬琴这一说的,谁如果私下败了以后是不允许再当众唱歌的。”冰凝说道。

    “我也不和你茬琴,我也不是来找茬的,我只是想让你给我唱和音而已,没有别的。”

    林峰重复了说道。狂值增加300

    这时候所有人把他团团围住。仔细看看这小子到底是谁,可是没有一个能够认出来,要说唱的好的,好嗓门一般都在曹梅音乐节露过面,或者再别的什么活动上见过,可是这个小子可是从来没见过。

    “这样吧,我们来斗斗,如果你真的唱的好,我长毛以后就跟你唱和音。如果唱不好,就赶紧滚蛋。这里不欢迎你。”长毛有些怒了,这个家伙分明是挑战自己的暴脾气嘛,哪个玩摇滚的会是好脾气?

    林峰清了清嗓子,找了找调子,对着众人说道“OK没问题,来PK哪一首?”

    长毛笑道“自选吧,我如果选了他们会说我欺负新人的,来吧别客气了兄弟,亮下嗓子让哥几个见识见识什么叫好嗓子吧。啊哈哈哈。”

    众人也是一阵的哄笑。

    林峰对着乐队说道“来一首死了最炫华夏风吧。”

    当听到最炫华夏风时候,所有人的眼泪都快笑了出来,这可是广场上大妈大婶跳广场舞的曲子,那些人更加断定这个人的水平也就是个KTV水平而已。

    伴随着音乐的想起。林峰眼睛一闭。拿着话筒唱了句“苍茫的天涯是我的爱。。。。”

    从第一句开始,所有人都觉得很平常,只是高于一般人而已嘛。但是越听越不对劲,越听越觉得哎呀有点意思,不对是意思大了,当唱到“什么样的节奏是最呀最摇摆”的时候他使用的陕北民歌的唱法,那是一种古老而又神秘的唱法,唱法高亢而有力,而且具有穿透力。

    整个歌唱到中间部分的时候,那种陕北民哥的高亢唱法显露无疑,让人联想到一个歌手,那就是从月光大道中走出的大宝,他穿着羊皮夹克头上带着白色的毛巾,宏亮的嗓音加上对声色完美的处理简直可以称得上是灵魂的歌者。

    而林峰今天再现了他当年夺冠时候的风采,当林峰唱第二段高潮重复了这一段时候,高潮再此掀起,没有人能够抵挡住心中那股潮流,就像是高压的水管一样崩裂而出。

    当所有人以为结尾会以更高音处理的时候出人意料的是林峰却转为朴实。故意拉的很低,给人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当最后一个节奏音符落下,所有人的眼泪都流了出来。

    “歌者,这就是歌者,这是灵魂的歌者。太不可思议了!”

    冰凝在一边痴痴的看着林峰,没想到林峰还有这一手,以前怎么没有发下。那惊涛骇浪一般的声音结束拍在了沙滩上留给人无线的感慨和回忆。每个音符仿佛是种在他们心头的种子已经彻彻底底的生根发芽。也许再过十年,再过二十年,再过三十年,他们依旧会记得今时今日林峰带给他们的这首最炫华夏风。他们甚至会对儿子,孙子自豪的说,我曾经听过一个歌者用灵魂唱过一首歌。

    林峰把话筒交给了长毛,可是长毛却冷笑一声把话筒直接扔了,对着林峰说道“你赢了,以后,我不再开嗓。”

    “别啊,毛哥,毛哥,你不唱歌这些兄弟们怎办啊,毛哥回来。”

    这就是他们的规矩一旦私下以歌决斗之后输了的话永远都不会唱歌,这是男人之间的对决,林峰唱完整首歌长毛就知道自己败了,败的心服口服。

    这时候林峰笑道“我们的约定你忘了吗?是个男人就回来跟我唱和音。哪那么多废话!”

    长毛被众人劝着回到了现场。冰凝又好说歹说,长毛终于答应了他们的请求。

    而林峰要做的是帮主允儿顺利的拿下冠军,有了这个班底就好办了,只是自己突然变成个女的。。。实在。。。

    “哎兄弟,我跟你说说话吧,我是为了我的师父来的,我师父是个女的,还是美女,她想再这排练两天,让我先探探路。不知道你们意下如何。”

    长毛冷笑道“我都输了,这里自然是你说的算,江湖有江湖的规矩,我长毛服你了。您看着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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