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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4章 故人

    今日第二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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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惹君子不惹小人,理是这么个理儿,但这让罗晓琼非常不爽,凭什么对小人就要更宽容一些?要照这么说,谁还愿意做君子?

    她阴着脸半天没说话。

    初夏打量她几眼,好笑的戳她:“你不高兴的什么劲儿?拿别人的错来惩罚自己,你说你是不是在犯傻?”

    “我就是觉得不开心,为什么越是坏人就越要占便宜?宝河叔那么老实,就总被欺负,钟大娘那么爱占便宜说坏话,却没人愿意惹。

    你说要不是你运气好,嫁给了周团长,让宝河叔和玉兰婶熬出头,又找到了亲人,他们在村子里岂不是要一直受欺负?”

    “这说着说着怎么扯我爹娘身上了?”初夏好笑的打量着她,“你今天情绪不太对劲儿啊,要搁平常,你肯定说,我爹娘善良老实,最终得了好报,钟大娘爱占便宜说坏话,最终把女儿教坏害了女儿一辈子,对不对?”

    “哎!”长长叹口气,罗晓琼烦燥的挥挥手,“算了,不多想了,我也不知道我今天怎么了,就总是喜欢往坏处想,看到坏人如了愿,就是不高兴。”

    “张栋子也算不上坏人,才十八岁而已……”初夏拍拍她,“设身处地的想想,你就没有那么生气了,他之前是三个人当中最出挑的,突然被大江压下去。心里不舒服,做出些不当的事情。也是正常的。

    当然,这并不是说他这样做就是对的。只能说在品性上,他欠了些,但如果我们现在一杆子把他打死,也许就毁了一个人。

    他和大江从小一起玩到大,要是他真的走歪了,大江心里也不好受,就算是为了大江,忍他一忍吧,大江不是糊涂人。不会让咱们失望的。”

    “好吧,既然你这样说,我就不再纠结了……”

    看着黑压压的人群,真走进来的时候,并不像看到的那样拥挤,说话间,几人已经听到了秧歌的锣鼓声。

    以前在老家过年的时候,初一初二也有去村子里扭秧歌的,但顶多就在村里待上十分钟左右。在这个娱乐生活贫乏的年代,每年一度能看到的秧歌舞也是大家极盼望的。

    刚才还一脸阴沉的罗晓琼,在挤到台前,看到秧歌队花哨的装扮。夸张的表演时,立时笑的前仰后合了。

    初夏和赵启亮对视一眼,都无奈的笑起来。

    看完了秧歌。几人去买了一大堆的糖葫芦、炸年糕、炒栗子,才意犹未尽的往回走。

    虽说在后世。娱乐生活极丰富,小吃更是应有尽有。但现在的感觉相当于久旱适甘霖,初夏就觉得这似乎是她长到这么大过的最热闹的一个年。

    罗晓琼早已经把先前的不快抛到了脑后,举只糖葫芦,吃的那叫一个哈皮。

    然后,突然间,哈皮定格。

    初夏顺着她僵僵的眼神看过去,眉头也皱了皱,一年轻女子正坐在副驾驶位,和周蜜康聊的眉飞色舞,打量了几眼,初夏确定,她不认识那女人。

    感觉到罗晓琼加快的步伐,初夏一把拖住她:“我自己来。”

    “好。”罗晓琼应一声,反握住她的手捏捏,“别怯场,有我们呢。”

    初夏一头黑线,她怯毛的场?还未到车前,车门打开,周蜜康先下来,旁边的女子随后下来,笑吟吟的看着她。

    “这是杨敏华,你喊她杨姐就行。”周蜜康道。

    女子连连摆手:“周大哥,我可当不起,嫂子,你喊我小杨就行。”

    “杨姐过年好。”初夏很给周蜜康面子的,按他的要求称呼了杨敏华。

    “嫂子,我比周大哥小,您真的别这样称呼我。”杨敏华清秀的脸涨的通红,不知是羞的还是急的。

    “初夏年纪比你小很多,喊你声杨姐也是应该的。”周蜜康说着叹口气,“敏华是晓娆最要好的朋友,以前经常去咱们家玩儿,没想到在这儿遇上了。”

    “噢噢。”初夏应两声,就不知道再说什么了。

    “周三哥,我就不打扰你们了,过几天我会去看爷爷奶奶和叔叔阿姨的,回来以后我就琢磨着抽时间去看看长辈们,没想到就在这儿遇到周三哥了,真是太巧了。”

    周蜜康点头:“行,我回去和他们说一声,知道你要过去,他们肯定特别高兴。”

    “也不知道爷爷奶和叔叔阿姨再见到我还认识不认识了……”杨敏华叹口气,冲几人摆摆手,“周三哥,嫂子,再见,几位,再见。”

    “再见。”初夏礼貌的挥手回应,笑容恰到好处,让人有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杨敏华忍不住冲周蜜康笑,“三哥,恭喜你,今天没想到能遇到三哥,什么礼物都没带,回头我一定把三哥三嫂的结婚礼物带上。”

    周蜜康痛快的应下:“好,别太破费就好。”

    张栋子一个人缩在后面,看到大家上来,明显松了一口气,话说,他坐在上面好难熬的说,想要下去,不敢,留在上面,又生怕听到不该听的,可煎熬死他了。

    他现在挺感激栾大江的,不管自己今天的表现能不能让团长记住,反正,大江已经给他创造机会了,这就够了。

    回头他写信要和爹娘说说,大江遇到贵人了,也帮他了,让爹娘没事多帮帮栾叔栾婶儿,要是可能,把meimei嫁给大江是再好不过的了。

    他也看出来了,团长应该喜欢的是大江这种话少能干肚里有数的,那以后,大江的前途肯定差不了,有这么个妹夫,他的前途应该也差不了吧?

    大家不像来的时候一般欢快,周蜜康当然明白原因,以他的性格,自然是不会向任何人做解释的,但是,他要顾忌妻子的面子。

    犹豫一下,打破了沉默:“初夏,晓娆的腿不好,看出来了吗?”

    “有吗?”初夏愣一愣,仔细回想了一会儿,摇头,“我还真没有留意到。”

    “晓娆被绑架的时候,她和晓娆在一起,为了追上对方的车子,她的腿被对方打了一枪。”

    听了这个解释,初夏就明白了,难怪周蜜康会对杨敏华的态度不一样。

    原本她不提,是觉着大过年的,不想再惹得周蜜康忆起伤心事儿,但现在对方自己说了出来,她也就没什么背讳:“听她的意思,好像一直不在这边,是去了别的地方?”

    “她和晓娆的感情非常好,知道晓娆没了以后,她什么精神都提不起来,正好她的父亲被派到南斯拉夫大使馆任职,就把她也带了过去,之后她一直没有回来,大家也就断了联系,刚才是我看到她,主动和她打招呼的。

    还好,她在南斯拉夫遇到了喜欢的人,现在已经有一个三岁半的儿子,这次回来,就是打算和她丈夫定居在国内,不再出去了。”

    初夏叹口气,道:“也是个重情义的孩子。”

    周蜜康:“……”人家比她大好几岁好不,就算是以初夏的真实年龄算,也是杨敏华大,竟然称人家孩子……

    意识到自己称呼的问题,初夏讪讪的笑:“你刚才说她有三岁半的儿子,我想到她的年纪,脑子有点儿混乱,用错了词语。”

    众人:“……”

    “不是……”一众人等一头黑线的样子,使得初夏不得不再做解释,“我的意思是,我脑子还在回想以前的事儿……,好吧,我错了,你们别都用那样的表情看我好不好?”

    真实情况是,她脑子里在琢磨周晓娆的事儿,对方离世的时候还是个小少女,所以她顺口就说成了孩子,但是,这事儿不能实打实的解释,要不然,周蜜康又要伤心一场了。

    周蜜康大致能猜到点儿原因,不过见她想方设法的掩盖,也就不揭穿她,转移了话题:“买了那么一堆好吃的,你们晚上还能吃饭吗?”

    “能!”罗晓琼一根糖葫芦啃完,酸的吸口气,“我现在就已经饿了,团长,你说了要带我们去吃好吃的,怎么又要回家?”

    “我什么时候说要回家了?”

    “你说晚上还能吃饭吗,不是说现在要回家?”

    周蜜康淡淡瞟她一眼,懒得搭理她。

    车子径直驶到一家不起眼的小店,下了车随周蜜康进去后大家才发现,这儿是别有洞天,里面各种点心小吃,十分的丰盛。

    “只有这儿过年还营业,喜欢吃什么就挑什么。”周蜜康扔下这么句话,就大马金刀的坐在椅子上不动了。

    这种感觉,真的像家长带着一群孩子出来打牙祭,虽然爹娘宠自己,但家里没有这个条件,现在这个感觉特别像她小的时候,爸爸mama和爷爷奶奶带她去吃好吃的感觉。

    那边,也在过年吧?爸爸mama和爷爷奶奶现在应该是和那个初夏在一起吧?他们在干什么呢?还开心吗?

    莫名的,初夏就觉得眼眶子酸了起来,为了掩饰自己的情绪,她低垂着脑袋假装挑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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