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书阁 - 言情小说 - 毓秀在线阅读 - 第一百七十二章 相宅

第一百七十二章 相宅

    韩森是拼命恳求,说了一大通好话,赔礼道歉的话更是不停,连王半仙都觉得这次这面子真是比天还大,红尘才找到插嘴的机会:“好吧,既然韩老爷一定坚持,那就让我师侄带你再去一次孔老那儿,选两棵灵木重新补种,自然就再无妨碍,只是灵木难求,上次是凑巧,这次孔老若不肯给,我也不好勉强,只能另觅他法了。”

    王半仙点头:“那我就带他去一趟。”

    韩森顿时感激涕零。

    “还有,若还要修渠,必须请专业人士看看才好。万一再惊动了什么,总是麻烦。”

    红尘又笑道。

    韩森连连点头,哪里还用得着他们说,一出事韩森就紧急叫停了那帮修渠的人。

    当然,韩家自己也想修一修水渠,但绝对是更看重的明显是自家祖坟,哪怕多花些钱,修的艰难一些,也不敢伤了祖坟的风水。

    王半仙给红尘使了个眼色,就一脸从容地领着韩森走人。

    一直到晚上,这家伙才笑眯眯地出现,看着红光满面的模样,显然是十二分满意。

    “按你说的,把孔老种得不太好,要除掉给别的灵木空地方的那几棵都让他带走了。”

    王半仙神采飞扬,“得了整整四万两,分给孔老一万,嘿嘿嘿,这是您的!”

    两万两银票到手!

    罗娘:“……”

    红尘挑眉:“这个韩森看来不大干净。”

    光凭俸禄,他得多少年才能赚足这些!

    不过,当官的弄钱容易,连个县令,若是得一个肥缺。一年十万两也不是不可能,稍微清廉点儿。算是个清官,弄个三五万那也是小数目,韩森能拿得出来,到也不奇怪。

    “郡主可别觉得我黑,那姓韩的赚大了。”

    王半仙鼓了鼓脸,“好好的灵木给他,还亏了呢,要不是为了我这张老脸,卖给旁人能翻一倍,我给他处理好。当天晚上他儿子的病就好了,身体健健康康,老老实实去读书,你是没看见,韩森见到我简直要纳头便拜。”

    红尘失笑,心里知道,王半仙确实没少花力气。还为韩森的宝贝儿子进行了一回周到细致的心理治疗,赚钱也是赚得辛苦钱。

    罗娘准备好一桌子饭菜,就留王半仙吃完,才放他回去干活,最近这位在京城混得风生水起,也是个大忙人,很难抽出太长时间陪红尘唠嗑聊天打发时间了。

    临走。王半仙还不忘叮咛一句:“孔老说。前阵子相中了棵很特别的树,瞧着有点儿意思。就是他也看不准,在大云寺附近,永昌坊内,您打听打听就知道了。”

    红尘应了声:“行,闲来无事就去转转,快去吧,当了师父,好歹对徒弟们上点儿心。”

    王半仙摸了摸头,他心里也有点儿数,还打算让自家那四个弟子去正经读书,毕竟年纪小,都是孩子,他自己坑蒙拐骗了一辈子,到老还兴致勃勃,却并没打算让小徒弟们也就只能当个骗子,要是有希望,这几个又有资质,还想让他们正经学上点儿真功夫,不敢和郡主比,能成为真正的灵师,那也是青出于蓝。

    连绵了好几日的雨雪天,总算是停了,不过天还是阴沉沉的,太阳总看不见。

    女学放假,家里罗娘几个都在准备过年。

    最近店里生意红火,赚了不少银钱,小严她们拿了一大笔分红,都是现银,一时间到不知该怎么办了。

    要说存起来到无妨,压库房里,看着白花花的银子心里也高兴的很。

    但她们多是小户人家出身,有银子傍身,第一件事儿还是想买房置地。

    红尘也笑道:“京城的宅子还是很值得买一买。”

    至少在十年内,京城的房价有升无降,土地,尤其是肥田更是有价无市,小严有她做靠山,想买田置地还容易些。

    既然小姐都支持,罗娘和小严就来了劲儿,一连数日,别的都不做,就盯着牙行那边选各种宅子看。

    其实红尘一早就给了她们庄子和地,两个人的财产加起来,比经营三五十年的农家恐怕还多得多,但提起这个,依旧兴致勃勃。

    红尘觉得到是好事儿,若是对未来毫无希望,又何必对身外物如此上心?

    “小姐,您看看这个宅子。”

    罗娘忽然挑了挑眉,把一张纸递过去。

    牙行送来的宅子资料都很详尽,连图纸都有,保证让人不用过去看房,就能了解一切基本信息。

    红尘看了一眼就笑了:“永昌坊啊,离大云寺很近呢。”

    是一个五进的大宅子,十分阔朗奢华。

    罗娘她们只想买一千两银以下的宅院,又要选择好地段,京城寸土寸金的环境下,真没打算要多大,精致小巧就好,却不曾想,竟然还有五进的大宅院只要一千两百两,按照正常的行情,这样的宅子翻个十倍也有人要呢。

    “正好,咱们先去看看树,再陪你看看宅子。”

    临近新年,街上的行人脸上都多了几分喜色,老百姓们换上新衣服,大包小包地买回去各种年货。

    红尘带着罗娘和小严,都打扮得十分鲜亮,妆容精致,小严还帮自家小姐梳了个双环头,衬得她妥妥又小了几岁,跟十四五的小姑娘一样鲜嫩。

    衣服是鹅黄色,十二分俏丽无双。

    罗娘都看呆了眼,忽然就有一种感觉,她家小姐站在这儿,那满街的行人加在一块儿,也没有她一人耀眼,不只是因为美色,还因为那种好像沉淀了一生才能拥有的风韵。

    按照王半仙说的地方,很快就找到了孔老提及的那棵树。

    那是一棵大槐树。

    有参天之态势,枝繁叶茂。

    不过,竟然半生半死。

    红尘一眼看过去,就明白孔老为什么看不准。这树有点儿意思,半边有灵。生机盎然,半边枯死,早就没了生气,寸寸风化,光秃秃的,能看出焦黑枯黄来。

    她忍不住走过去摸了摸,心下惊讶,这么怪异,但这棵树竟然是活的。

    红尘怀里的几本风水典籍一个个兴致勃勃地议论起来,说什么的都有。但都看不太准,不过全出主意,让她把树先弄走再说,看不好就不移植,慢慢养养看将来如何。

    正看着,后面不远处忽然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脚步声。

    “就是前面,你们真要去?兄弟。小妹,不是我说,那地方真的特别恐怖,宅子再好有命才能住呢,你们何苦凑这个热闹?”

    “子不语怪力乱神,我读圣贤书,一身正气。别说我不信世间有什么鬼怪之类。就是真有,见到我也会退避三舍了。”

    后面慢慢走过来三男一女。四个人。

    为首的那个男子个头较矮,身体圆滚滚的,是个小胖子,不过五官长得很讨喜,并不惹人厌,一身红色大毛翻领的衣裳,头上还带着个小棉帽子,整体看来像只大红包。

    后面两个男的,一穿黑,一穿白,都斯斯文文,白衣服的那个面上带着温和的笑意,黑衣服的那个则一脸傲气,衣着打扮竟然都还不错,至少不是寻常老百姓家能穿戴得起。

    尤其是黑衣服的那个,腰上是金黄的腰带,只有龙子凤孙,宗室子弟里的佼佼者才能佩戴。

    那个女子穿的也是一身大红的骑装,眉眼很靓丽,一脸的不耐烦:“你们真是没意思,买个宅子而已,又不缺钱,想要就要,不想要就罢了,还什么鬼啊怪的,全是无稽之谈,连这个都信,你们也是那帮子愚民不成!”

    女子说话又脆又快,还带着一股子nongnong的厌恶。

    前面的小胖子登时苦笑:“就如明大哥所说,子不语怪力乱神,小悠姐你总该保持一点儿敬畏之心,哪怕敬而远之也好,整日这么闹,说不得要闹出祸事。”

    红衣女子冷笑:“这世间要真有鬼神,我们一家子从老到小,早该死了,怎么到现在还活蹦乱跳,我也身体健健康康?我爹说过,只有疑心能生暗鬼,世间根本就没有鬼怪,全是那些个神棍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糊弄一帮子愚民骗钱!”

    这话……

    罗娘听了咋舌。

    红尘更是挑了挑眉——没想到大周人还有这样的论调,她在玉珏空间里是听过有些人抱怨,说他们那儿的人都几十年不怎么信鬼神了,主要也是人间浩劫,修行艰难,有真道行的人越来越少,骗子越发多,于是世人不敬鬼神,改信一种叫科学的东西,他们都羡慕红尘这般生在好时代的修行人,得人尊重,财侣法地,得到都十分简单,不像他们,做事束手束脚。

    现在看来,大周也并非所有人都对鬼神有敬畏心。

    那帮说话的一转弯,也看到了红尘几人,登时都愣住,

    黑衣服的倨傲男子,忽然直了眼,嘴巴微微张开,屏住呼吸,半晌没有动静。

    另外两个人都不自觉伸手整理了下衣冠。男人嘛,见了美貌如花的佳人,总是免不了希望留下个好印象。

    到是那红衣女子翻了个白眼,尤其是看到黑衣男子的模样,更是嘴角抽搐,小声咕哝:“都是只知道看脸的混蛋!”

    小胖子讪讪一笑,瞪了她一眼,又伸手拉了好几下,愣是把黑衣男子拉得回过神,才带着几个人继续向前走。

    那黑衣人忍不住看了红尘一眼,又一眼,红尘笑了笑,颔首示意,他的耳朵根一下子就通红通红的,脚下发软,伸手按了按同伴的胳膊,这才没摔倒。

    小胖子哭笑不得:“你怎么回事儿,以前也没见你这德行?”

    “还用说?”白衣男子笑道,“你又不是不知道他的喜好,那姑娘从头到脚,每一处都像他的梦里人。”

    四人一边走一边嘀咕,很快就到了大槐树旁边的一个朱红色的门前,抬手敲门。

    罗娘眺望了两眼,忽然惊讶。轻声道:“小姐,我刚才没注意。这不是咱们看中的那个五进的宅院?”

    红尘愣了下,看了眼点点头,也有些意外。

    那小胖子登时扭头,一听她也要买那处宅子,露出一个惊讶的表情来,踌躇半天,终于还是转身走过来,行了一礼,“这位小姐,您也相中了这处宅子?”

    红尘含笑点了点头。

    那小胖子脸上便隐约有几分为难:“为了小姐着想。您还是改了主意为好。”

    他压低声音,神神秘秘地道,“我听说这地方不干净,闹鬼,周围的人家都知道,好几家都搬走了,您大约也看得出来。左邻右舍没剩下几户。”

    红尘和罗娘她们对视一眼,恍然大悟,怪不得宅子那般便宜,而且驱车过来,路上竟没碰上什么车马,要知道这里是永昌坊,住的虽然不都是皇亲国戚。却也多为富贵人家。来来往往的马车行人应该很多才对。

    罗娘眯了眯眼,扬眉道:“那到正好。我们家小姐是灵女,却是不怕什么邪祟的。”

    此话一出,别人还好,那红衣女子却是脸色陡然变了变,目中露出几分轻蔑,不屑一顾地哼了哼:“又是装神弄鬼的骗子之流,真伤眼。”

    她声音很低,又让小胖子戳了一手指头,止住话,罗娘她们也没听太清楚,不过只看这姑娘的脸色,也知道她已经不是不信这个,而都到了不屑一顾的地步。

    红尘看了她一眼,心中却叹息,这人身上煞气很重,她从来没见过哪个年轻姑娘身上天然有这么浓重的煞气,必然是外物所导致,看来这小姑娘的家里不一般。

    怀中一卦书笑眯眯道:“她八字也轻,幸好应该是有什么法宝护身,多年来才平平安安。”

    也就随意看看,红尘也不至于路遇一陌生人,就要管人家信不信世间鬼神有灵,一样米养百样人,世上总有那么一两个人和常人不同,有自己的想法。

    红衣女子直接开口讽刺,另外那三人到也将信将疑,不过真要是有个灵女在,哪怕年轻一点儿,那小胖子心里也稍微踏实些许。

    黑衣的那人立时露出一抹微笑:“既然如此,就请小姐与我们兄弟一起进去看看?不过我这个小妹子也想买这处宅,到时候还要看看主人家愿意卖给谁了。”

    那是自然。

    红尘笑应。

    后面跟着的小胖子和红衣的女子都鼓起眼睛瞪黑衣人,小胖子哼了声:“我怎么不知道你这么信那些神神鬼鬼的事儿?人家随便说自己是灵女就信啊?”

    黑衣人目光痴痴地看着红尘的背影:“你要是长这么美,别说让我信个灵女,就是让我信我是个女人,我也愿意信一信的。”

    小胖子:“……色鬼!”

    确实不用怕什么鬼怪,有饿中色鬼在,任凭什么鬼都掀不起风浪。小胖子嘴角抽了抽就一脸自来熟地凑过去自我介绍。

    “我姓高,高晓高,这位美貌女孩子叫云芳,你喊她阿云就行了,白衣服的那个叫宋祁,黑衣服的那个叫陈晨,不过你别搭理他,心肝肺都是黑的,不是个好人……”

    高晓高一边啰啰嗦嗦,一边走过去敲了敲门,开门的是一个老仆,耳朵有点儿聋,还是个哑巴,到是和他很熟悉的模样,领他们进去便退开来。

    “好大。”

    一行人进了宅子,小严一眼就相中这地方,简直一处一景,花草扶疏,无处不美,别说一千多两,真是翻倍也划算的不行。

    这是间很雅致的宅子。

    小严几乎第一时间就打算买,不过,显然那个云芳也极满意。

    既然冒出来两个买家都很想要,很快他们就看见了主人家,出面的竟是个年轻男子,也就二十三四岁,脸上雪白,身上还戴孝,并挂了很多护身符,一脸的阴沉,低着头,声音很是冷漠。

    “谁想要?我只要一千二百两,谁第一个交钱就给谁,地契都在这里。”

    仔细一看,他的腿脚有点儿抖动,目光游移,不停地看院子各个角落。

    红尘还没说话。那红衣女子云芳随手就掏出一叠银票,整好一千二百两甩过去:“给你!”

    说完。用目光挑了红尘她们一下,“马上去过户,抱歉了,手快有,手慢无。”

    红尘略微沉吟,目光逡巡,直直地看着散落在院墙上的槐树树枝,又举目远眺,皱眉道:“这房子可不太好,白日还好些。晚上月光下来,落入天井,形成阴煞,阴煞之气浓重,易招惹鬼怪,这位云小姐,你若是买下自己住。恐怕不太妥当,你本身身上就有煞气……”

    她话音未落,云芳就冷笑,抱着肩膀斜着眼看她,一见她这副模样,红尘便住了口,摇摇头。反而转身看向那少年:“听我一句劝。你这事儿不是卖了房子搬走就能解决,我看你最近已经不太好了。尤其是晚上子时,必须注意,若是到了吐血的地步,情况就非常严重,恐怕就是很厉害的灵师,化解起来也很困难。”

    年轻人嘴角发青,目光恐惧,闭了闭眼,惊恐地看了红尘一眼。

    云芳似笑非笑,蔑视地看了看红尘,冲那主人家道:“喂,你不会真信这个吧,我看她就是想趁机再压压价,没准儿还想忽悠你把房子白送给她呢,可不要乱信这种神叨的人。”

    这人却吓得一抖,整个把地契往云芳怀里一塞,抱着银票转身就走,踉踉跄跄的一会儿就没了踪影。

    红尘也不生气,细细打量云芳的那张脸,轻声道:“如果你有需要,去街上打听打听‘福运自来’,去找王师傅,自然能找到我。”

    刚才那人的表现,很明显像是让人说中要害,红尘又是这么一句话,院子里几个人,除了云芳都有些惊疑不定。

    尤其是高晓高,使劲揪云芳的袖子,让她别乱说话,却是五六分觉得这地方真不对劲。

    红尘却不管了,转身示意了下,一行人便离开宅院,她又看了一眼槐树,走上前去,忽然伸手折断其中一根细细的树枝,塞进袖子里面,低声对罗娘道:“我看它有百年的树龄,当时这一块儿还是荒地,想来无主,你去打听一下,若果真无主,就找衙门的人帮个忙圈起来,过阵子我要亲自移栽。”

    罗娘轻声应下。

    一行人就上了马车离去。

    身后几个人戳在门口,看着她们的马车越走越远,那个陈晨的还忍不住追了两步,本是一身的冷傲气,这会儿简直像个痴汉。

    这时,一阵冷风吹过。

    小胖子高晓高打了个哆嗦,背脊发寒,讪讪道:“云meimei,你真要住这儿?何苦呢,和我云叔较劲也没必要搬出来一个人住,要不先去我家?你想想,要是这地方没古怪,好好的五进大宅子怎么会一千两左右就能买到手?”

    “哼,世人多愚昧!”

    云芳吐出口气,得意洋洋,“不过,也正因为世人愚蠢,我们家才能痛痛快快地赚到钱,吃得上饭,不怕太多人争生意,你们怕就都走吧,今晚我就住这儿,哼,想当年我七岁就给哥下墓,吃得那可是皇粮,这么多年,还不都好好的,什么毛病没有?世上要真有鬼神,我爹能活到七十岁寿终正寝吗?”

    她翻了个白眼,完全不把红尘的话当回事儿,“那女人就是胡说八道,你们能不懂?空手套白狼,人家想捡便宜呢。”

    说着话,云芳肚子忽然有点儿疼,像有根针扎了一下似的,不过她也没太在意。

    其他人却是不放心,哪怕心里有那么一点儿不自在,却还是老老实实地留下来。

    让云芳一个女孩子独自住在如此荒凉的宅子离,还只有一个又聋又哑的老头子在,他们怎么会放心?

    累了一整日,天一擦黑,几个人就都躺下睡了,高晓高睡得最香,他这人不择席,睡着睡着,也不知道是什么时辰,他忽然惊醒,知道自己是醒着的,但是身上一下也动不了,眼睛睁不开,手不能抬,只听见外面一阵窸窸窣窣的脚步声,很轻,声音听在耳朵里,在这样静谧的夜间却响的惊人。

    他第一个反应——谁去上茅房了?这么冷,怎么不在屋里?可马上反应过来,不对,大家很不避嫌的住在一个院子,连云舒在内,他在最东面,可脚步声也是从东面传进来,东面是哪儿?是墙,没有路!

    一瞬间,房间里的温度骤降。

    他身上仿佛结了冰,人却还是不能动,脑子反而渐渐昏沉,努力不想睡,却也醒不过来,好像是在做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