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新论
司马峰脸色平静地对沈欢说道:“某五岁始读论语,今已有五十年矣,然圣人之言,博大精深,钻之弥深,诚惶诚恐,尚不敢说一‘通’字,孔子又有言: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小儿今不过十五,焉敢说粗通了?” 沈欢大吃一惊,眼珠子都要瞪了出来:大师呀,真是名副其实的大师,竟然能在论语上花了五十年的工夫,这可比后世那些半桶水得了皮毛就称某某某国学大师的人要货真价实得多了!佩服,景仰,高山仰止呀!既而又惭愧起来,自己这点货色,与眼前这位一比,简直是天壤之别! “学生受教了!”沈欢行了一礼。 司马峰颔首不已:“那你是否还要进那个甲班呀?” “这个……”涉及到自己的利益,沈欢又不知道谦让了。 司马峰叹道:“既然还不死心,那老夫问你,‘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何解?” “啊?”沈欢愣了愣,这是《论语》里第一开篇的话,最简单不过,这位老夫子竟然拿来考究自己,是不是有啥陷阱呀?抬头看看司马峰,只见他一脸笑意,探不出什么歹图来。 沈欢小心翼翼地道:“朋者,志同道合也。这话的意思就是说有志同道合的朋友从远方而来,不是一件愉快的事吗?夫子,可对?” 司马峰先是点头,接着摇头:“中规中矩,还未得圣人之旨。” “难道还有别的解释不成?”沈欢疑惑不已,他的解释是普遍之译法,通行天下的何晏的《论语集释》也是这样教导大家的,如果却让人反对,怎能不郁闷。就是一旁的沈节君,也是一脸不解地看着司马峰,还有着思考的神色。 司马峰笑道:“难道只有志同道合才能当作快乐的朋友?远的不说,就说朝堂之上,政见不同者比比皆是,但对方都不是小人,难道他们来了,该扫帚相对,或者给他们闭门羹吃?” 沈欢闻言一愣,觉得也有道理,如果双方本来是朋友还好说,可以以自己的那个解释去应和,但如果关系颇浅,又不是志同道合,该怎么办呢? 实在是想不出来,沈欢只好再向司马峰行了一礼,道:“学生不知,请夫子指教。” 司马峰不答反问:“圣人之道为何?” 沈欢只能再次小心地答道:“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这是曾子在《论语·里仁》篇里概括孔子总体思想的话,是取得孔圣人同意的,说这是他“吾道一以贯之”。 “不错!”司马峰点头道,“正是忠恕而已。为事忠,待人恕,正是圣人之道呀!明白这点,就不难解释那个‘朋’字了:难道不是志同道合之人,就不能宽待他了,就不该高兴了?因此圣人又说: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正是此理!” 这么简单的一句话,竟然还有这种解释!先不说一个人能不能做到这般无私,单是这份高尚的思想,即令人佩服了!沈欢真的无话可说了,人家浸yin圣人之道数十年,自己才几年的功夫,若求思想之深度,简直是天方夜谭! “妙,妙!”一旁的沈节君倏地拍掌大笑,“实在是太妙了!君礼兄,小弟今日得闻如此圣人之道,真是不虚此行。没想到君礼兄治论语已到这个境界,真是可喜可贺!欢儿,今后老实点,跟着夫子好好学习这个圣人之学,对你今后会大有裨益!” 司马峰笑道:“思进兄太过客气了!” 倒是沈欢,有点哭笑不得的意思,本来以为能应付过关混进甲班,如今看来,希望越来越渺茫了,连一个老头子都对付不了,实在是有辱自己穿越者的身份呀!别人穿越那可都是仗着后世学识把古人欺负得抬不起头的!自己堂堂大学毕业生,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熟读诗书,难道今天要铩羽不成? 眼珠一翻,沈欢计上心来,恭敬地向司马峰问道:“夫子,司马太史公说孔门有七十二贤人,夫子可从论语里看出这七十二人中有几个少年人,几个成年人?” 司马峰郁闷了:“这个书里未曾说过。” “说了!夫子,孔圣人是没说,不过他的门人说出来了!”沈欢心头嘿嘿jian笑,“学生有时读书觉得枯燥烦闷,近来却是读出了趣味来,就是有关这七十二贤人的故事!” “哦?”司马峰与沈节君都来了兴趣。 沈欢说道:“《论语·先进》篇里说‘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六个五,即是三十,六个七,即是四十二,不正合七十二贤人之说么!”看到这里,各位看官可能觉得有点眼熟了,或者已经在驳斥了,不错,这正是金老射雕里蓉meimei戏耍那个笨蛋书生的场景,如今给沈欢借来一用,也收到了不小的成果。 “荒唐!”司马峰与沈节君同声斥道,既而大笑,人家这话在原文的大意是倾诉理想的,大概意思是大人和儿童在沂水洗个澡,在舞雩台上吹吹风。后来有了“春风沂水”这一成语,指放情自然,旷达高尚的生活乐趣。没想到给沈欢一歪解,却成了什么七十二贤人的计算方法,本来荒谬,却不无乐趣。 沈节君对沈欢可就不客气了,指着他的鼻头骂道:“你就是这般读圣人之言的么!都读的什么书,简直荒谬!” 司马峰阻止道:“思进兄不必如此,贤侄那不过是玩笑之言而已,正如他所说,读出趣味来了!还有,那个六五三十,六七四十二的记数之法,也够敏捷,值得称道。” 沈欢摸摸鼻子,貌似,这个时代,乘法口诀还没有出现吧,呃……他又可以做这项发明的创始人了! 司马峰突然正色道:“沈贤侄,你凭此趣味读法,好像还未能打动老夫让你进甲班呀!” 沈欢恨不得咬牙切齿了,读书读出个趣味,总比那枯燥苦闷好多了,也比你们这些死读书读死书最后读书死的人要好上不少!这样都打动不了你的芳心……看来是要出绝招了!内心里叹了一口气,总是拿后人的东西来忽悠古人,有点对不住后人的感觉呀!不过没办法,谁叫我运气好,穿越了呢!再说了,人民的智慧是无敌的,我用了之后你们还可以想出更好的东西来嘛! 沈欢注视着司马峰说道:“夫子,《论语·泰伯》里有一句‘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何氏集释里是这样句读的:‘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意思是说对于老百姓,只能使他们按照我们的意志去做,不能使他们懂得为什么要这样做。小侄伯父亦是这样解,不知夫子可有他解?” 司马峰一愣:“这解释没错呀!” 沈欢学金老天龙里的家伙,摇头晃脑地道:“非也,非也!谬矣谬矣!” “放肆!”沈节君大喝一声,“圣人之言,可是任你诽谤?欢儿,知之为知之,不要不懂装懂,这不是为学之道!” 司马峰看到沈欢脸色安然,没有羞愧之色,人也很是淡定,不由奇怪,虽然对于这个年轻人非礼圣人之言有点不豫,不过心底来了兴趣,欲一探究竟,不由问道:“难道贤侄又读出什么趣味来?” 沈欢装模作样地道:“这次倒是没有趣味,却是读出了疑惑来了!夫子,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这很明显是愚民之言,若是由说出‘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的老子来说,还可信。然而孔圣人一生教化天下,要‘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主张有教无类,这种愚民之策,又怎么会是他的本意呢?” 沈节君愣住了。司马峰也是一愣,最后脸显疑惑之色,呐呐说道:“也许是圣人觉得百姓能力不够,为了稳定着想,逼不得已才行之吧。” 沈欢暗笑,这种解释,那著名于后世的程颐与朱熹,也cao此说。不过他由后世而来,对于这个论语里争论不休的话,心中有着多种解释呢。其实这句话在论语里独立成段,像被人砍掉了手脚,无头无尾,因此才引得后世之人争论不已。 沈欢拍手道:“夫子高人也,正是百姓能力不够,所以学生才有另外一种解释!”他无耻地把新观点占为己有了,梁启超,对不住了,你再另外想个别的解释出来吧,“夫子,既然百姓能力不够,那一生主张教化天下的孔圣人,是不是应该站出来让百姓的能力足够呢?” “啊……”司马峰与沈节君齐声叫了出来。 沈欢侃侃而谈:“学生以为,做‘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句读,却是后人误解了圣人的意思,而应该做‘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来解,意思就是说,百姓如果能力足够,就任由他们去做吧;如果不足够,那么就通过教化让他们知道,之后去做!而不是什么不能使他们知道!” 静!除了静,还是静。此时若是有针落地,沈欢估计自己也能听得出声音来,因为司马峰与沈节君都傻愣住了,像被施了定身法,定定地站着,也不说话,只有眉头皱着。 片刻之后,司马峰才回头神来,紧紧地盯着沈欢,这个年轻人,真是给他震惊呀,“唉”地长叹一声,转头对沈节君说道:“思进兄,你我治论语数十年,到头来,还不及一小儿矣!往常读论语,也不乏疑惑,总以为圣人之言大抵如此,只懂考究经典出处,却未曾想过要从旨意上着手,惭愧,惭愧!思进兄,你家有个好麒麟儿呀!” “小弟也惭愧呀!”沈节君苦笑不已,最后转过话头,“欢儿这孩子,小聪明是有的,不过还当不得君礼兄如此称赞,往后还请多多指教于他!” 司马峰叹道:“朝闻道,夕死可矣。贤侄虽小,今观之却得圣人大道了!此解不仅打开了某已往困惑,还符合圣人教化之道,就是句读之分,也符合规律,可为此语正解。不过,沈贤侄,你年岁还小,以后切记不要在外人面前反驳圣人之言,免得落下狂生外号。待你年岁既长,学识渐深之时,方可立一家之言!” 沈欢当然只能说受教,心里却有点不以为然,他如今需要的就是名声,大宋一朝,文人的名声比什么都重要,他就是要积累名声,达到发家致富的目的,或者凭此名声登上高处,为这个千疮百孔的大宋天下做点什么。况且张爱玲也说了,成名要早。不趁年少出点风头,也太对不住自己的身份了。 司马峰沉吟一会才道:“好吧,不说其他方面,单是贤侄读论语能读出如此新意,也能进甲班了,老夫就安排你进去吧。还望以后再接再厉,勿使你伯父失望!” 沈欢大喜过望,好家伙,花了这般大劲,终于肯松口让自己进重点班了,真是可喜可贺。 司马峰见时日不早,找了个姓周的老夫子带沈欢去宿区安顿下来,之后再带他到甲班去熟悉情况。 看着沈欢远去的背影,司马峰回过头来,拍一下沈节君的肩膀,道:“思进兄,不需担心,贤侄在此不会受什么委屈的,不是还有小弟在这里么?再说了,贤侄大才,在甲班只要低调点,也无人欺负!” 沈节君呵呵笑道:“玉不琢,不成器!该是让这孩儿吃点苦了,不然怕要养成目中无人的陋习。走,我等煮茶论道去!” 司马峰大笑跟上,走了几步,回过头来,再次看向沈欢远去的方向,只能看到点隐约的背影,含笑点了点头,算是注意这个新进的学生了。之后再快步跟上沈节君的脚步。 不说两位老友互相切磋去了,再说沈欢,待把行李安顿好后,就迫不及待地让周夫子带他到甲班去。路上凭着些须马屁,倒也与这个周夫子熟络了。夫子年五十,教的却是《孟子》,也是圣人之言。 甲班不大,比之后世的教室要小点,简陋许多,连光线采亮都不是很好,不过木桌木凳,墨香纸香萦绕四周,倒也古朴有雅致。也不愧是出了名的书院,想来官宦与富家子弟不少,个个锦衣美袍,倒是沈欢的粗衣显得寒酸了,不过不要紧,书厢内还有大半寒家子弟呢,打扮与他差不多。 不过沈欢甫一进房,即刻得到了众多的瞩目,盖因年岁太小了,稚嫩的脸蛋一望可知才十五六,房里很多人却都已有十八九,就是超过二十的青年,也不少。这样一来就显得沈欢的特别了,真让他们吃了一惊,以为这少年走错了房子。可待周夫子安排他在房里后排坐下的时候,才知道是名副其实的甲班弟子,不由得窃窃私语起来。 沈欢也不以为意,算是在这个新环境安顿下来了。 待在这里待过十天之后,他对这里也算熟悉了。明眼冷观,更是发现甲班这个不大的群体也有着三个分流。一是达官贵人子弟,更贵的上国子监去了,他们这些人的亲人品级低了点,未能把儿孙送进国子监,只能送到这里来,不过嵩阳分院怎么说也是名院,更多的是收集有才学之人,因此这些人在这里算是既贵且才,如此一来,他们就看不起那些贫民寒家子弟了;二来就是寒家子弟,一般都比较有才,奈何祖上身份低微,在这个以出身论身份的时代,当然受人冷眼;还有一个就是商者富人子弟,他们更惨,虽然有钱,大宋朝也不像其他朝代一样不允许商人子弟科举为官,不过在别人眼中,还是商贾之流,名声极其不好,不说官人子弟看不起,就是贫民出身的子弟,面对他们也好像高人一等,这些商人子弟就像寓言里的蝙蝠,非兽非鸟,身份很是尴尬。 沈欢当然只能属于贫家子弟,不过这家伙根本不知谦让为何物,极其张扬,夫子讲课时更是连连发问,或者回答质疑,出了不小的风头,本来贵人子弟就不屑他的身份了,如此一来,就是低调的寒家子弟也看不惯他,因此十天下来,只结实了一个富家子弟的学子而已。勉强可称之为朋友。 这人姓周名季,字云飞,年十八九,家有大酒楼,颇为富裕。为人还算豪爽,言谈滑稽,颇合沈欢这个未来人的胃口,与之深交。周季年轻,但因这个时代的人身材不高,加上也许吃了家里酒楼不少的油水,因此有点发福了,脸圆圆的,像一猪头,还在面目清秀,算是可爱憨厚之相。此人最大的爱好就是结交朋友,谓三教九六无所不交,因此在甲班上也算颇有人缘。沈欢与他结交,也算解了些须新环境的寂寞。 这日下学,周季过来拉住沈欢的手,匆匆往外面就冲去,口中尤自喊道:“沈兄,快走!” “做什么!”沈欢奇怪地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