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重生
清康熙三十年,山东济南一个边远破旧的小民院内,一群三岁到七八岁不等的小孩,惊恐的看着一个从门口进来的满脸凶相的中年男子,他身高一米八左右,没什么特色的五官,却因其眼中嗜血的疯狂而显得格外狰狞,他那已不见半点清明的眼光扫过瑟瑟发抖的孩子们,接着说出的话让大多数孩子吓的大哭起来。 他残冷的对这群孩子说道:“从你们被拐到这里到今天已经两个月了,我早就警告过你们不要试图逃跑,你们是跑不掉的,你们现在所在的地方离你们家很远,你们认为我们会傻傻的让你们呆在你们被拐走的地方乞讨吗?我不管你们以前过的是什么日子,来到这里,你们就得按照我给你们指定的方式去生活,教了你们这么久,怎么去扮可怜博同情,多乞讨点钱来,你们却只想着逃跑,行啊,扮不了可怜是吧,不愿去做乞丐是吧,那就不用扮可怜了,我把你们变成真正可怜的人。今天我就把你们的腿打断,再让你们出去讨饭。要是你们还试图做点别的什么事,下次我就把你们的舌头割掉,把你们的脸划花,到时候,哪怕是你们的亲生父母都别想认出你们来。” 这群可怜的孩子们,两个月前的元宵夜还高高兴兴的在亲人的陪伴下逛街玩灯,如今却吃不饱,穿不暖不说,整天还要被逼着出去乞讨,乞讨的钱物数量没达到要求,还要挨一顿胖揍,几乎每个孩子的身上都已是伤痕累累,旧伤未好,又添新伤,在这度过的每一天都是煎熬,他们怀念以前的生活,怎么可能不想着逃跑回家呢?可是他们太小了,太弱了,好不容易逮个空子逃跑的他们,没跑多远,就一个不漏的被捉了回来。 现在又听见恶魔说要打断他们的腿,霎时间哭声一片,他们怕疼,更怕做残疾人。他们不断地求饶,不断地说:“再也不逃跑了”,不断地恳求到:“不要打断我们的腿”。可是恶魔不为所动,转身从门外叫进来三个带着木棍的男子,叫他们打断这群孩子的腿,这两三个人到底没有泯灭良知,看着惊恐哭喊的孩子们,终究是下不了手,但显然也不敢违背那恶魔男子的意思,看着手下犹豫不决的样子,恶魔男子口气森冷地说道:“怎么,不敢打,想给自己留条后路,我告诉你们,既然上了这贼船,想要再下去是不可能的,你们以为你们现在还来的及回头吗?这几个孩子有几个是你们亲自出马拐来的吧,刚拐来的时候,我仔细地查看了他们的衣服配饰,其中一些可不是一般老百姓的孩子佩戴得起的,恐怕是非富即贵吧,有风声说,这段时间那边可查得紧,要是被追查到了,就算这群孩子的腿没被你们打断,他们的父母也不会饶了你们的,还不如打断他们的腿,绝了他们逃跑的可能和心思,让他们的父母就算看见了他们也认不出自己的孩子。有些事,既然做了,就做的彻底些,那些个妇人之仁还是抛开了的好。” 一番话说的原本有些犹豫的三人中,有两人的神情变得狠厉起来。剩下的一人,在听完恶魔男子的话后,说到:“老大,要是把他们都打残了,街上突然多了那么多的残疾人难免会引人注目的,这对我们不利,不如我们先把几个年龄比较大的孩子的腿打断,杀鸡儆猴,其他的孩子先饶过他们这一次,你看怎样?”恶魔那种想了想,觉得也有道理,于是就从里面拎出3个七八岁左右的小男孩丢给手下,三个手下举起手中的木棍就向孩子们地腿部打去。 在3个小男孩凄惨的哭喊声中一个三岁左右的小女孩吓的魂飘魄散,这时安好的灵魂正好被不知名的力量拉扯到这座破旧小民房的上空,在小女孩,魂魄离体地那一刻附身在了她的身上,没过多久,正在挨打的3个小男孩中有一个7岁左右的小男孩也因承受不住疼痛,停止了挣扎,也没有了呼吸。看见小男孩停止了挣扎,打他的那个男子,慌忙丢下手中的木棍,伸出一根手指放在小男孩的鼻子下面,看看他还有没有气息,可是丝毫没有感到有气息进出,大概是第一次杀人,他吓得跌坐在地上,颤抖地重复着:“我杀人了,我杀人了······” 他们的老大,听到有个小男孩被打死了,一面忙喝令另外两个手下住手,一面背着手走到那个已经没有气息的小男孩身边,用脚踢了他两下,看见他没反应。便淡漠地说到:“可惜了,一棵摇钱树就这么没了,下次你们打人的时候要注意分寸,不要再把人给我打死了,花了多大的力气才把人拐来,教了那么久终于可以放出去赚钱了,却没了,老子花在他身上的精力全白费了。”说到这里,他停了一会儿,然后又接着说:“既然死了,就丢到乱葬岗去吧。”
说罢踱着步子转身就走。而此时林成的灵魂也飘到了这个民房的上空,在小男孩停止呼吸的那一刻进入了他的身体。把小男孩误打死的男子颤抖地抱起小男孩的躯体,乱葬岗是不敢丢了,毕竟心中有愧有鬼,于是决定将他安葬,可是抱着他才走了两步,他忽然敏锐的感觉到小男孩似乎动了一下,他想应该是幻觉吧,于是接着往前走,可是这时他的胸前清晰的感觉到了孩子的呼出的暖暖的气息,吓得他抛下小男孩的身体,跋腿就跑,边跑边喊到:诈尸了,诈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