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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三百二十四章 挖坑,继续挖坑

    “现在,贫道也可以下棋了。”

    灵珠子挂了,把女娲、元始和鸿钧,三方势力都牵扯进来了。

    出了这种事,接下来的封神大战,他们之间肯定不会和睦。说不得,天庭下属也要卷进封神大战,在封神台上走一遭了。

    这个时候的天庭,除了四渎龙神之外,就只有昊天和瑶池在西昆仑的旧部,人手不多,死一个少一个。

    这也是昊天不得不出手救下敖丙的原因了。

    敖丙血脉返祖,能够太乙真人打得不相上下,对昊天来说,就是一员绝世猛将,自然不肯轻易放弃。

    然而……敖丙干掉了灵珠子,又把太乙撵得飞跑,元始天尊的脸都丢尽了。肯定也不会轻易放过敖丙。

    无论敖丙死不死,无论结果如何,两家的梁子算是结下了。

    这就很符合李豫“搅浑水”的意图。

    “店家,这只珠钗怎么卖?”

    一个俏丽的丫环,带着一个白纱罩面的少女,走进了李豫的珠宝首饰店铺。

    这段时间,翼州城里的各方贵妇,对这家珠宝首饰店铺,简直趋之若鹜。

    式样新奇,形制精美,每一件首饰都如同精美的艺术品,简直美轮美奂,无以伦比。

    贵妇千金们聚会,谁没一件“丽人堂”的首饰,简直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

    于是,翼州第一美女苏妲己,被人用精美无双的首饰,狠狠的打脸之后,再也坐不住了。

    “很好,苏妲己果然来了。”

    李豫坐在后堂,看着苏妲己进门,看着苏妲己豪爽无比的一口气买了十几套首饰,满脸都是笑容。

    屈指一弹,一道无形的光点,无声无息的落到了苏妲己买下的一件金钗之中。

    “暗棋已经布下了!贫道又占了一步先机。”

    此刻的苏妲己还是人类,还不是狐狸精。但是,李豫已经在苏妲己这里留了一手,等到狐狸精夺体,苏妲己就能发挥作用了。

    “狐狸精本是受女娲娘娘之命,前去祸乱朝歌,毁掉纣王的江山。从这个主要任务来看,狐狸精无疑是完成得很好。但是,狐狸精的下场是什么?”

    嘿嘿,任务完成了,棋子就没用了,就被人随手扔掉了。

    李豫这种善良正直的纯良君子,怎么能看着如此不公的事情发生呢?当然要“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狐狸精也有人权……哦,妖权!狐狸精也能掌握自己的命运!所以,贫道给你这个机会。”

    狐狸精还有两个姐妹,玉石琵琶精和五彩锦鸡精。三个学会了“吞天魔功”的妖怪,再加上一个“先天霸体”的纣王,嘿嘿,封神大战会乱成什么样,真令人期待啊!

    “金手指已经送到了苏妲己身边,贫道也没必要继续卖珠宝首饰了。”

    这家店铺本就是李豫在幕后掌控,都没露过面。一甩衣袖,李豫转身离开。

    鸿钧虽然是天道,却也不可能时时刻刻关注到每一个人。没留下任何痕迹,李豫在这里动的手脚,自然没人察觉。

    “下一步,就是去三山关,给孔宣送一个机缘了。”

    孔宣这个开天辟地之后的第一只孔雀,是一个很重要的棋子,这也是李豫布局的一部分。

    离开翼州,李豫一路赶向三山关。

    没有动用大神通,就是寻常的飞遁,花了整整两个月,李豫这才抵达了三山关。

    三山关是一座巨大的关城。

    统领十万精兵的三山关总兵孔宣,放着好好的妖怪不做,要来当一个大将,这让李豫觉得有些奇怪。

    有孔宣这种实力的妖怪,哪个不是占据一方,占山为王,逍遥自在?

    以孔宣的神通和修为,隐藏身份来历,在商朝当一个领兵大将,不知道是哪根肠子不对。

    “似乎有报恩的原因?算了,这事我也懒得理会。”

    李豫摇了摇头,举步走进了三山关外的附城。

    关城是军事重地,寻常人没法进去。李豫要隐藏行迹,不想闹出动静来,就只能在附城里想办法了。

    “孔宣的先天五色神光,连准提都刷落过。虽然镇压不住,这也算很恐怖了。”

    准提是圣人,混沌第二步的圣人。

    按理来说,混沌之下的力量,对气化混沌的圣人来说,根本没有意义。

    但是,孔宣硬是凭着先天五色神光,把准提刷落了。

    “这么说,孔宣的先天五色神光,恐怕具备一些混沌的力量了。”

    这就是李豫找上孔宣的主要原因。

    如果孔宣的先天五色神光,五行合一,能够具备一些混沌的力量,这对李豫自身的气化混沌之路,就很有参考价值了。

    “所以,我必须要研究一下孔宣才行。”

    虽然“鸿蒙紫气”是成圣之法,但是,鸡蛋不能只放在一个篮子里,李豫成就混沌第二步,也不只是把希望寄托在“鸿蒙紫气”上。

    李豫也是以五行功法起家,五行化合玄黄气,一步登天举霞飞。

    如果孔宣的先天五色神光,能够诞生出混沌,那就很有参考价值了。

    “只不过,还要找个恰当的机会,给孔宣送一场机缘才行。”

    李豫举步走进三山关附城,放眼四望,在城中寻找合适的机会。

    “那里……一座屠宰场?屠牛?”

    在附城里转了一圈,李豫发现了一处比较打眼的地方,就是那座屠宰场。

    “每天要屠杀三头牛,洗剥干净,抹上香料,送进关城?”

    这么明显的特征,李豫哪里还看不出来?这必然是送给孔宣吃的。

    孔宣化为人形,在三山关当总兵,本质上他还是妖怪。虽然到了孔宣的境界,不吃不喝也无所谓,但是,妖怪的天性,让他对血食十分感兴趣。

    不吃人的妖怪,就已经是好妖怪了!只吃几头牛,确实不算什么。

    “很好,贫道正好利用这一点,给孔宣送一个机缘。”

    李豫从屠宰场路过,看到屠夫拿着一柄牛刀,正在磨刀石上打磨,心头已经有了主意。

    微微弹了一下手指,“咔嚓”一声,正在磨刀的屠夫,豁然发现,磨刀石突然碎裂了。

    “混蛋!二狗子,你给老子滚过来!”

    屠夫正磨刀,磨刀石突然碎裂,差点让他切伤手了,气得一声怒吼,“二狗子,你找的什么鬼磨刀石?磨不了两下就碎了。还不赶快重新找一块过来?”

    “是!师傅!”

    二狗子匆匆跑了出来,看了一眼破碎的磨刀石,连忙转身跑向城外的山崖边,准备给师傅找一块合适的磨刀石。

    于是,李大老板的机会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