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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兵日记(14)

    1935年10月26日晴

    俺叫张德兵,今年二十一岁,自从昨天俺从茶馆回来后,就在家等着刘志民,边等边思考着,二十块大洋买下茶馆是否合适呢?如果二十个大洋留在手中的话,能够维持一年吃喝,花完之后,要是没有出路的话,还是需要出去打工,买下茶馆的话,自己就可以当老板了,虽说生意不是很兴隆,但是勉强维持生活还是可以的,对于那种吃了今天不想明天的生活,俺已经过够了,买下茶馆之后,俺就可以赚两年钱,然后娶个老婆,然后就可以安家在李县了,也省去自己为了生存东奔西跑时所遭的罪了。权衡再三,俺最终决定买下茶馆,如果不买的话,自己始终都是无根之草,随处漂泊,有了自己的买卖之后,自己就相当于有了根基。一直等到了中午,刘志民终于回来了,还不等俺跟他商量这件事呢,就听到他在那里叫着:“德兵啊,咱俩要出去弄钱了,这几天快活的够呛,兜里那点子儿都嘚瑟光了..”俺也正有此意,便点头承认了,没有将俺要买下茶馆的事情告诉他,反正到时候他就知道了,今天一下午,俺俩就一直在外面溜达,寻找适合的人家,闲聊的时候,俺和他说,俺想干一票大的,然后收手,做些小买卖,他听了之后也满不在乎的,可能之前俺这种话说的太多了,他无所谓了。不过听到俺说干一票大的时候,他来了精神。虽然俺一直做他的同伙,但俺的内心其实是拒绝的,即使和他一起行动,也心不在焉的,更没有主动配合过他。经过一下午的勘察,俺俩最终把目标锁定在县城首富吴家,吴家清朝的时候在朝中做官,攒下无数金钱,可谓是李县真二八经的土皇帝。正巧吴家老祖宗明日要过九十大寿,吴家子孙都从各地回来为老祖宗国寿。这也给俺俩制造了机会,反正吴家家大业大的,子孙满天下的,也不可能人人都认识,即使丢了东西,吴家也以为是哪个不肖子孙见钱眼开,不会深究的。决定好目标之后,俺俩一直等到后半夜才开始行动,俺俩趁着夜色从后墙翻了过去,悄悄的从后面绕过了大堂,没人会把钱放在大堂中的。来之前俺俩可是打听过了,吴家老祖宗非常喜欢名人字画,而且每一幅都是价值连城的,这要是随便偷出来一幅,都可以卖个好价钱。所以俺俩直接就把目标锁定在吴家老祖宗的房间里,绕过众多偏房,最终来到了吴家老祖宗的房间,俺拿起细棍,偷偷的挑开了门栓,俺俩蹑手蹑脚的就钻进了屋里。屋里的格局很简洁,看不出来有什么之前的东西,正在俺俩东找西找的时候,只听见刘之门那面传来“咔嚓”一声,接着墙中出现了一个半人高的洞,在月光的照耀下,俺和刘志民相互一下,有暗洞,里面藏得肯定是好东西。俺俩顺着暗洞就钻了进去,进去之后,惊喜的发现,洞内金光闪闪的,除了金条,就是金条,俺俩无意间竟然找到了吴家的金库,任谁也猜不到,吴家的金库居然在这么明显的地方。俺俩玩了命的搬,终于将俺俩带进来的口袋装的慢慢的,大约估计了一下,俺自己的口袋里差不多有七十多根金条,而刘志民的口袋则有一点小,只有不到五十根,不过这也够我俩一辈子一世无忧的了。随后俺俩悄悄的离开了吴家老祖宗的房间,绕过偏房再次来到了后墙,翻了过去,接着就是一路狂奔,一直跑到家中,俺俩才歇了一口气,接着相视大笑了起来。发了!!!!这他奶奶算是真的发了!!刘志民更是激动,揣着一根金条就要往外走,一边走一边叨咕着:“以前小翠不是嫌弃我穷吗?******,这下老子有钱了,够******保养你一辈子的了,不对,十辈子,哈哈”俺忽然想起了什么,立即叫住已经走到大门的刘志民,刘志民被俺的叫声吓了一跳,随后不解的问俺,咋的了?我蹲在门前,皱起了眉头,这金条对于咱俩来说不光是一笔财富,更是烫手的金条,你就这么大摇大摆的出去花金条,不怕被吴家撕碎了?他想了想,也是这个道理,问俺怎么办,按蹲在地上,沉吟了半天想到了两个主意,第一就是卖掉几根,剩下的藏起来,以备不时之需,毕竟在这个乱世,留下一部分钱财,可以在未来救自己一命。第二个办法就是带着钱财离开这里,到一个没人认识你的地方,然后做个有钱人,但吴家子孙遍布天下,如果被发现,那就惨了。俺知道刘志民会选择第二个办法,他要是有钱,恨不得让所有人都知道,让他夹着尾巴做人,比杀了他还难受。果然,他选择了第二条路,随他吧,俺是不管了,树大招风,钱多招贼,他这个做小偷的居然不懂得这个道理?看着他屁颠屁颠的跑了,俺叹了一口气,啥人啥命吧,不管了。还没等俺睡着呢,他又风风火火的回来了,还带回了一辆驴车,车上装满了柴火,到院子后,将柴火仍在地上,开始对着驴车上面的板子进行改造,将板子中间掏空,放入金条,然后在堵死,不愧是世代木匠,做好之后简直就是天衣无缝啊,连我都没看出来中间有夹层。收拾完之后,刘志民跟我说,明天他就要离开李县了,找一个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然后安度余生,这座房子他就留给我了,让我好生看管。俺心里也是感慨万分,毕竟一起住了那么久,这就要走了,俺也是很舍不得。想罢,今天就破费一次,出去吃一顿好的,当然了,是他花的钱,在他出去弄驴车的时候,顺便卖了几根金条,一根金条大约能换五十块大洋,他换了十根,我给了他三根金条,从他手中换来了一百五十块大洋,一切弄好了之后,俺俩哼哼着小曲,向着县里最好的酒楼走去,明日一早,分道扬镳,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保重,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