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到底该不该回王城
叶雄立于茅屋边上,看着满屋子的黄金脸上没有任何的变化,黄金对于他来说简直就是无用的石头,在王城时王城赏赐了上万黄金,上万的黄金啊,就算是天云寨这么多年来为祸四方打家劫舍,并且还洗劫了好几个山寨,到现在为至也才三千两而已。 “关青,现在这山寨中还有多少存粮”王旭问道。如果粮食再有这么一大屋子就好了,现在自己不但要养活上十万的百姓,更有三万五千士兵等着吃饭;就现在自己这几万旦粮食,只怕两月都坚持不到;没有了粮食就意味着什么都没有了,在这年头,粮食比黄金珍贵;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聚集近二十万人,靠的就是这些吃的;正如三国时期的官渡大战,袁绍虽然初战失利,但战败后立刻就能聚集四十万败兵,这是为何因为他有上百万旦的粮食,士兵们不回来就只有饿死;由此可见粮食的重要性。但终究要让王旭失望了,如果天云寨还有大量粮食的话,在王旭来景辽县时就不会打那五万旦军粮的注意了;关青苦丧着脸,道:“主公,这黄金可以抢得到,但粮食却是不行啊;现在年年大旱,稻田里颗粒无收,我天云寨的粮食也快断了”。 “无妨,我景辽县还有数万旦粮食,数月之内可保无虞”实在不行就只有去抢了,自己手握重兵,在这古西郡除了世子那十万人马外,还有谁是自己的对手,如果哪一天世子真的夺了王位并向自己发难,那自己也就不用客气了,铭兰县就是一个现成的粮仓。“命令士兵,将山寨中所有的粮食、金银、武器,全部运回景辽县”王旭道。 “诺...”。 ............. 三天时间一晃而过,从天云寨运下来的粮食、金银已经全部封存,武器也已经全部装备到了士兵的身上,现在三万五千士兵都装备有铁制的武器了,只是还尚缺铠甲。此次自己来景辽的目的就是为了赈济灾民,铲平天云寨,现在天云寨归降了,粮食也发放到了灾民的手中,那自己也就没有理由再留在这了。“主公,我们还回王城吗”叶雄问道。 王旭现在真不想回去,并不是想造反;而是在这里,所有的人都以自己为尊,可一旦回到了王城,生死就由不得自己了,但不回去又不行,王旭只得无奈道:“我是奉命前来景辽剿匪赈灾,现在事情办完了,是得回去了”。叶雄劝道:“主公,你一旦回到了王城,这三万五千兵马就要交给王爷;世子对你恨之入骨,岂肯善罢甘休;虽然王爷会维护主公,但他都自身难保了,如何顾得上主公啊”。 “你说的这些我又何尝不知,可我必须回去,否则就是拥兵自重,蓄意谋反,那是要杀头的”王旭轻叹了一声,道:“去传令吧,明日大军班师,回王城”。 叶雄正要离去,王旭好像想到了什么,急忙叫住了叶雄,道:“再等几天吧,等我派去王城的斥候传回消息后再班师”。早在来景辽之前,王爷和世子便已经剑拔弩张,自己来景辽剿匪又带走了两千古西城守,可以说在自己来景辽这段时间是王城防守最弱的时刻;或许世子用不了多久就会行动了吧。在半月前攻打兰关时,朱环敢如此嚣张的与自己抗衡,多半也是受了世子的指示,否则,自己是受了王爷的命令来景辽剿匪,他怎么敢公然阻拦如若以此来分析,王城陷落只在旦夕之间。 尼玛,回去是死,不回去也是死,一旦王城陷落世子大权在握,第一个要对付的人就是自己,十万大军啊,老子拿什么去抵挡。 “主公,王城的令使到了...”贾恢急急忙忙走进房间,道。“走,去接令...”。 三人来到县衙门前,只见传令的士兵已经在那等侯了。 “景辽将军接令...”士兵拿出一封文书,道。 王旭微微扼守,士兵大声念道:“世子率兵谋反,王城危急,速招景辽将军王旭回师救援”。“王旭领命...”接过文书,王旭转身走进了县衙。 现在完了,不管回不回王城,自己都要面对那十万大军了;如果回去,兵权肯定没了,到时别说是世子,就算是一个小小的县令也能杀了自己,没有了兵权就像是拔了牙的老虎;可若是不回去,那后果不用说了。 独自沉思了数个时辰,王旭也没有想出解救的办法。 夕阳西下,阳光普照,景辽城内红似火。 府衙大堂。 王旭决定还是召集所有的将领共同商量对策,三个诸葛亮顶个臭皮匠,就像攻打兰关那一次,不也是集思广益才想出的办法吗。 此次会议参加的人有贾恢、孙钰、张猛、黄权、关青、关化、廖云、叶雄、冯虎、褚俊;以及三十五个校尉;哦,对了,张雪也参加了,这是王旭的特许,本来女子是不可以在这种场合出现的,但天云寨一战,足见小丫头还是很有办法的。四十多人参加会议显得大堂内有点拥挤,吵杂不堪,王旭示意众人安静,然后道:“今日招大家前来,没有别的,就是想和大家谈谈心...”。 谈心众人错愕,不知王旭是何意。 没有理会众人的疑惑,王旭继续说道:“世子窥视王位已久,在两月前,王爷微服私访,世子妄图加害,王旭有幸几经周折终于救下了王爷,并将王爷安全带回了王城,也正是因此,我才被封的将军”。 “可凡事有利必有弊,在封将军的同时也得罪了世子,在来景辽的路上已经证明了,世子对我是恨之入骨,欲先杀而后快...”。王旭话未说完,张猛大声怒喝:“他敢,主公放心,我等誓死保护主公...”。 “誓死保护主公...”。 求收藏,求推荐,有票票的友友就把票投给千夜吧,新人写作不易,求支持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