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试音
PS:想听到更多你们的声音,想收到更多你们的建议,现在就搜索微信公众号“qdread”并加关注,给《重生摇滚之王》更多支持! 欧德曼想到的是自己上一世混论坛用的ID:三种红色,小说《银河英雄传说》里蔷薇骑士联队的队歌“三种红色”,这三种红色意味着血、火焰和蔷薇,如果用做乐队的名字,血可以解释为对战争的抗议,火焰可以说成激情、愤怒和反抗,蔷薇当然是爱了,这倒是和枪炮玫瑰的名字差不多!唯一的顾虑就是红色通常意味着和美国对立的那个阵营,不过麦卡锡早就去世了,应该不至于染上什么麻烦。欧德曼越想越觉得这个名字挺合适的,嗯,从现在开始我的乐队就叫三种红色好了! “呵呵!”,终于搞定了乐队的名字,欧德曼不禁高兴地笑出声来。 却没想到旁边的迪伦还在睡觉呢,被他的笑声从睡梦中吵醒,迪伦扭过头来问,“怎么了?” “没什么,只是突然想起一件好笑的事情而已!”,乐队名字这件事儿却没有必要和他说起,不然的话解释起来又是一大堆,一会儿还要去见哥伦比亚的人,还是暂时不要分心。 被吵醒的迪伦也没了睡意,开始给他说起一会儿见面的事情,“我们一会儿到了纽约先去五十八街和百老汇街角的杰克-邓普赛餐厅。”,说到这里的时候迪伦把视线挪向窗外,好像在回忆着什么,“我第一次去哪里的时候还是路-莱维带我去的,然后没过多久我就和哥伦比亚签了合同。” “我能带上我的乐队成员么?”,虽然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带上其他人有些不合适,但欧德曼还是提出了自己的要求,《想象》这首歌虽说不是乐队模式的歌曲,但依然有不少伴奏,欧德曼希望这些伴奏能用自己乐队的成员,如果可能的话署名也要署“三种红色”的名字。“歌曲里有些伴奏要用到他们。” “随你的便好了!”,迪伦挥挥手,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接着又开始说起自己和哥伦比亚签约的事情来。 如果是格若斯曼的话,恐怕不会允许自己这么做吧;欧德曼一边听着迪伦的故事,一边规划着乐队接下来的排练计划,除了杜威之外其他几人的演奏技术都没什么问题,就算是杜威稍微训练下就能很快赶上来,但是每个人的演奏又各具风格,米奇略显狂野,杜威自由奔放,雷德尔的演奏自己虽然还没听过,不过从他的性格来看应该是比较沉稳的类型,要让他们在保留各自亮点的同时又融成一个整体,这可不是件简单的事情。 “好了,我们到了,麦克你们先回去吧,我和加里去趟邓普赛的餐厅!”,汽车进了纽约在岔路口停下之后迪伦招呼众人下车重新分配车辆,布洛姆菲尔德和格若斯曼他们乘两辆车先走了,迪伦则带着欧德曼和古斯曼四人乘着另外两辆车往百老汇的方向驶去,没过多久汽车停在了街角的餐厅外,“好了,我们进去吧,这家店的小牛排做的很不错,你们可以试试看!” 一行人在迪伦的带领下走了进去,他熟门熟路的找了个靠着窗户的红色沙发座坐下,点完菜之后一个身高一米九左右的壮汉走了过去,他用力的拍了拍欧德曼的肩膀,“你看起来太轻了,不像是搞重量级的;你还得穿的更像样点,这样看起来锐利一些——当然到了拳击台上,你并不需要穿太多的衣服——记得到时候出拳快一点!” “它不是拳击手!”,迪伦站起来和他热情的拥抱了下,看到这个场景欧德曼不禁为迪伦的肋骨捏了一把汗,“杰克,他是个歌手,我正打算把他介绍给老约翰,相信用不了多久你就可以听到他的歌了!” “那家伙有一阵儿没来我这里了!”,被称作杰克的男人抱怨的嘟囔了几句,又转过头对着欧德曼说,“加油小子,到时候我会去买唱片的!不过你真的不考虑做一名拳击手么?听我说,打拳可比唱歌有意思多了!” 抱歉,这本书不是武侠文啊!欧德曼耸耸肩膀,“我还是觉得唱歌更有意思一些!”,听他这么说杰克哈哈大笑一声,然后挥挥手回到了吧台里面。 “他就是这个样子的!”,迪伦笑着给欧德曼介绍,“他就是这家店的老板杰克-邓普赛,以前是一名很出色的拳击手,退役之后开了这家店;几乎每个到他店里的顾客都要被他劝着去做拳击手,莱维第一次带我来的时候,他甚至已经帮我想好拳台上的战术了!” 外面刮着风,散乱的云一缕一缕的飘着,穿着清凉的人们在闪着红光的街上急匆匆的来回走着,欧德曼一边吃着东西一边和古斯曼他们说着那首《想象》,眼睛时不时的瞟一眼窗外,每次看到有穿着西装的男人走过这里他就开始心跳加速,两世为人和唱片公司的人打交道这还是第一次,难免有些紧张。 “嗨,鲍勃!”,一个面貌沧桑、穿着破破烂烂的牛仔服、带牛仔帽的家伙走过来和迪伦打了个招呼,然后看着欧德曼等五人,“你说的那个家伙在哪儿?” “嗨,约翰!”,迪伦再次站起身送出一个拥抱,接着把欧德曼从座位上拉了起来,“这就是我给你说过的加里——他的歌真的很棒!加里,这是约翰-哈蒙德,整个纽约最伟大的星探!” “你说错了鲍勃!我不是全纽约最伟大的星探!”,约翰-哈蒙德一本正经的说,当迪伦刚露出疑惑的神色,他就换了副狡诈的笑容,“我是全世界最伟大的星探!” 后来欧德曼才知道眼前这个穿着破烂牛仔服的家伙竟然是个纯粹的美国贵族,他的母亲出身于美国历史上十大富豪之一的航运大亨范德比尔特家族,他从小在上流社会长大,生活舒适惬意,但他并不满足这些,而是追随了他的真正所爱——音乐,由于出身和个人能力的关系,他在美国音乐界拥有强大的能量,只要获得了他的认可,那么加入音乐公司、出唱片就都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约翰扫了一眼餐桌上的残羹剩饭,“好了,小伙子们,看来你们已经解决完晚餐的事情了!那么现在和我去录音室听听你的歌吧!” 欧德曼顿时有种手足无措的感觉,按电影上演的那样不是该先用隐晦的语言你来我去的试探一番,迪伦再在旁边帮帮腔,谈个两三个小时最后再去试唱么!怎么这么快就进入正题了?这就好像是一点前戏不做就直接啪啪啪,有点不适应啊! 哎,看来自己刚才在车上做的准备工作都白费了,欧德曼坐在哈蒙德汽车的后座;自从上了车之后这家伙好像就把自己忘到了一边,自顾自的和坐在副驾驶上的迪伦说着这次音乐节上发生的事情,他告诉迪伦,音乐界对于他这次的行为分成两个阵营争吵不休,不过还是有一批人相当看好他的这次转变的,“不管怎么说,起码你的那首《像一块滚石》现在是红了;不过你想找到某个电台播放你的歌可不容易,它实在是太长了!”
“欢迎来到哥伦比亚唱片公司!”,哈蒙德带着他们在门口稍微停了下就直接走了进去。 欧德曼现在的心思全部放在一会儿要演唱的歌曲上面,没有注意办公楼的情况;不过眯起他们可不一样,看到眼前这么大规模的公司顿时张大了嘴巴,“天呐,我这是在做梦么?没想到我竟然也会站在哥伦比亚的办公楼里!” 哈蒙德一边走一边和路过的工作人员打着招呼,从对话的逾期可以看得出他很受尊敬;走到办公室最里面,他最开门走了进去,“好了,这就是我们的录音室,鲍勃今年的专辑也会在这里录制;加里,你准备好了叫我一声;对了你需要什么乐器?” “给他一架钢琴!”,不等他回答迪伦先开了口。 “我还以为你要用吉他呢!”,哈蒙德看了一眼欧德曼背上背的家伙,把头探出门外喊了两声,没过多久几个小伙子就抬进来一架白色的施坦威钢琴,看起来和列侬MV里的那部钢琴几乎一模一样。 欧德曼坐在琴凳上先活动了下手指,然后依此按过键盘上的八十八个键,确定没有问题之后先谈了一段前奏,试着唱了几个音;一些列的准备工作做完,闭上眼睛深呼吸几次,把自己的状态调整到最佳,转头看了一眼哈蒙德,他微微点头示意欧德曼可以唱了。 噔噔,噔噔,欧德曼修长的十指落在键盘上,弹奏出梦一般的声音,舒缓空灵的钢琴声让录音室里众人的心情逐渐放松下来,扫去他们心头的尘埃;前奏过后欧德曼用梦呓般的声音开始演唱,“试想如果世界没有天堂,这不过是举手之劳,在我们的下面没有地狱,上面只有天空;试想当所有的人,为了今天而活,试想世界如果没有国界,这不难办到;没有杀戮或死亡,也没有宗教信仰,试想当所有的人,在和平中活着......” 除了迪伦之外在场的其他人都是第一次听这首歌,雷德尔和杜威露出惊讶的表情,古斯曼和米奇已经见识过欧德曼的天才,但也被这首歌震撼的说不出话来。倒是哈蒙德一直保持着面无表情的模样,等欧德曼唱到一半的时候他突然拍了下桌子,“好了!就到这里停下吧!没必要再唱了!” 还差五十来个就一千收了,求收藏,到一千了俺多更一章。(我的小说《重生摇滚之王》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有更多新鲜内容哦,同时还有100%抽奖大礼送给大家!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 ”号“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qdread”并关注,速度抓紧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