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书阁 - 都市小说 - 至尊狂兵在线阅读 - 第三百二十四章 以骨做槌唱段经

第三百二十四章 以骨做槌唱段经

    “不走了!”

    就在那叫披奴的壮汉砸落摩托车后,陈少阳身后传来孟蔷薇恼火的声音,无论她如何加大油门,除了最开始冲出十几米外,摩托车始终停留在原地空转着轮子。

    “咣”地一声甩掉了摩托车,孟蔷薇随手捡起一柄长刀,提溜着就向陈少阳走了过来。

    “这刀给你,如果打不过他,就先把我杀了。”

    冷冷地说着,将刀递给了陈少阳。

    所谓的金刚欢喜法门,她也听懂了。

    这事特么的简直连想都不能想,只要一想到这个秃驴的话,孟蔷薇就觉着恶心的不行。

    “别净想着死,我会想办法送你出去的。”陈少阳轻轻说了一句,伸手接过刀来,看着那一副慈悲面孔的侏儒和尚,手中刀一横,斥道:“秃驴,受死!”

    说着,抬腿就往前冲去。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如此冥顽不灵,佛爷也只能施展降魔手段了!”

    那和尚一声轻叹,双手合十之际伸舌头舔了舔唇边的鲜血。

    说也奇怪,他这一舔,之前被溅的那些满脸的血水竟然像活过来一样飞速的往他嘴里流去,陈少阳还没跑出两步,满脸的鲜血已经全速汇集到了他的嘴里。

    “咕嘟”一声咽了下去,那和尚看着陈少阳的眼中精光一闪,双手合十,悠悠唱了一声:“阿弥陀佛。”

    随着佛音,一道若有若无的威压便铺天盖地的洒落而下,正在奔行的陈少阳身形微微一窒,立刻就知道是那和尚用异能笼罩了自己,一咬牙,脚下发力。

    “咔嚓”一声响,鞋底顿时就被撑裂了。

    那和尚见陈少阳奔跑的速度并没有因为自己的施术而有丝毫的缓解,眼中不由得闪过一丝惊诧,伸手敲了敲披奴的脑袋,淡淡地说道:“披奴,给我槌子。”

    披奴“哦”了一声,伸手往后一摸,仰起头憨憨地说道:“没带出来。”

    和尚皱了皱眉,这才想起原本以为对付一个武夫,用不着费什么手脚,所以也没做什么准备,直到此刻看着在他的囚笼范围内依然健步如飞的陈少阳,这才知道为什么“不二价”找自己的时候开价三千万了。

    这小子不是一般的难对付啊。

    看了眼披奴手上拎着的尸体,皱了皱眉说道:“抽根骨头出来,一样。”

    披奴又“哦”了声,左手抓着尸体的大腿,右手抓着脚踝,一拧一抽,鲜血飞溅,将自己和和尚都溅了满身满脸的鲜血的同时,一截白森森的腿骨已经完整的抽了出来。

    和尚微点头,左手一指一抬,那白森森的腿骨已经到了他的手中。

    “咄!”

    一声木鱼响,却是和尚把腿骨当成木槌敲在了披奴的脑袋上。

    披奴一愣,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来,然后就保持着这个姿势一动不动了。

    “阿弥陀佛。”那和尚一声禅唱,然后开口诵经:“炉香乍热,法界蒙熏,诸佛……”

    这和尚,唱诵的竟然是佛寺或者****上最常用,也是最简单的《炉香赞》。

    但是别看这《炉香赞》的经文简单,但是在这和尚口中缓缓唱出来,威力却着实惊人。

    刚刚第一句,和尚身后突然袅袅冒起了淡淡的香烟,整个囚笼里光线瞬间就微微浑浊了起来。空气中,微微散发出香火的气息来,似乎真的有人点起了法香,烧起了黄纸,闻一口,熏人欲醉,懒洋洋的整个人都安泰舒适到不行。而陈少阳急奔的步伐突然被迟滞了一下,似乎撞到了软软的墙壁一般。

    看着已经基本停顿的陈少阳,和尚的唇角一勾,微微露出笑意来,曼声吟哦道:“愚蠢的凡人,冒犯佛爷,还不跪下求饶?”

    说来也是稀奇,他这拖着长音的曼声吟哦,夹杂在炉香赞中,却丝毫不显违和,反倒本来就是经文中的一部分似的。

    “佛爷?我呸!你这个妖僧!”

    陈少阳嗔目,一声大喝,手中钢刀一竖,“嗡”地一声响,震出龙吟声来,顿时就把木鱼声、诵经声给略略的冲淡了少许,脚下突然一松,连进了两步。

    和尚目现异光,他这一门异能,以精神力为基础,以血rou为引,能聚光华,迷神智,定万物,在过去的数十年中不知斩掉了多少人头,收取了多少性命。就算是高手,在他三句经文唱罢,都无了动手之力。

    然而今天遇见的这个叫做陈少阳的男子,竟然还有喝骂和震刀奋进的能力,这让他着实吃惊不少。而且他万万没想到,自己试图以言语让对方放弃抵抗的攻心之计,竟然凸显了自己这门神通的一个弱点,那就是不能让对方把自己的唱经声给打断了。

    没见对方一声喝骂,钢刀一振,嗡响之际只是略略冲淡些许声音,就已经向前走了两步了?

    一明白这一点,和尚立刻闭了嘴,被当做木鱼槌的腿骨在披奴硕大的脑袋上一敲,接着上面的经文就唱:“随~处~结~祥~云~。”

    他这句经文刚刚起头,整个慈悲囚笼里,突然闪出道道五彩华光来,空中若隐若现地出现了一团一团的雾气,看这模样,还真的就要有朵朵祥云幻化而出了。

    陈少阳何许人也?

    七年的雇佣兵生涯给了他丰富的战斗经验,侏儒和尚都能发现的事情,他如何会漏了过去?

    当即哈哈一笑,钢刀一振,前劈而下,将眼前一朵隐隐成型的祥云给劈得稀巴烂,“嗡”的龙吟声中,学着小时候听的不知什么唱段的唱腔一声高喝:“兀那贼秃驴,休得猖狂,待吾取尔项上人头!”

    说话间,一抬腿,又上了两步。

    这时候,陈少阳距离和尚已经不足二十米,照这架势,走到和尚身前和他面对面对决,那也用不了多少时间了。

    说起来,长于精神力的,往往在身手和体力上要远逊于常人。

    要不然,他一个人来去就可以了,怎么还找这样一个身高力大的披奴做伴?

    刚想奋勇向前,身后突然传来孟蔷薇的娇呼声:“老公,这些云好漂亮啊。”

    ……

    PS:介个,书评区有亲爱的吐槽一章字数太少,而且还用了一寸钉的比喻。俺在这里说下哈,本书除了第一章,后面的都是两千字章,字数其实都是差不多的。亲爱的之所以嫌这几章字数少,俺是不是应该理解为这几章写得好?嘿嘿……

    还有啊,后面几章会更好,您信不信?嘿嘿……

    最后,俺得郑重澄清一下,虽然不是套马的汉子,但大老爷们的威武雄壮俺可是一点都不少滴,一寸钉这个可不恰当啊。怎么着也得三寸四寸的。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