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书阁 - 科幻小说 - 鸟丝奇遇记在线阅读 - 第一百七十三章

第一百七十三章

    华夏人最大的陋习是什么?

    安逸,安逸,还是安逸。

    作为一个最勤劳的民族,为什么历朝历代的都被外族压迫?因为我们太贪图安逸了,小富即安的思想不仅仅是地主身上能体现,就连最穷的佃农都会贪图那一丝的安逸。

    作为最富有的朝代,宋朝的富足根本就不是其他朝代能比的,但是宋朝也是历史上最安逸的朝代,虽然边关不断有战事发生,但对关内的百姓却不痛不痒,根本就没感觉,所以导致关内的百姓根本就感觉战争、亡国之类的事情跟自己相去甚远,这种思想不仅仅是体现在百姓身上,就连整个大宋的最高权利层,全部都是这种思维。

    所以在面对金国倾国来攻的时候,宋徽宗才带着他们一无所知的部队去迎战那些饿狼。

    安逸这个词绝对不会出现在鸟丝身上,所以他附身的赵羽未雨绸缪的本事那是相当要得,不仅仅斥候,就连间谍部队的建设都是齐头并进的。

    正在寺里跟智园扯皮的赵羽突然接到边关急报。

    西夏福威军司汇通黑水军一共四万人正在紧急集结,目标,黄河以东的武安军十八个屯堡。

    但是他们的目标并不是土地,而是当初辽军败走之后留下的那些装备,几万匹马的马鞍,以及几万人的战甲武器。这些东西虽然赵羽看不上眼,但是在外人眼中,辽国的制式装备还是很有吸引力的,要知道,仅仅凭借着修复和转卖这些武器盔甲,赵羽就笼络了超过千万贯的财富,这搁在大宋这么富有的国家,最少都要勒紧裤腰带攒三五年才能攒齐这么多的东西。

    可是就这么多精良的铠甲和武器,赵羽同学竟然看不上,这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他看不上有人能看上啊,西夏人就认准了这块肥R。

    说宋人能守城,西夏人相信,因为那是打出来的名号,但是指望大宋的士卒跑出来打野战,那纯粹是骗人呢。大宋官方说灭辽军十几万,西夏人是完全不信的。

    话说四万多骑兵,要是搁在以前,大宋直接就趴窝了,死守城池才是最正确的选择。只要抢占了吕梁山口,对面的宋军就蹦跶不出来,据回来的行商们说,大宋武安军的两万骑军还在朔州草原上跟辽国人对峙呢。他们根本就来不及回防,攻打坚城可能不靠谱,但是打下几个坞堡还是不成问题的。

    可是攻打第一个屯堡就出了大问题。

    客家土楼的设计是为了应对土匪,而赵羽设计的屯堡则是为了对付正规军。

    三丈多高的屯堡墙壁光滑的无任何能搭手攀爬的地方,屯堡顶部也没有女墙,草原上骑兵们最删除的套索爬墙战术根本就用不出来,唯一能上去的办法就是带着长梯子。

    虽然没有女墙,但是半尺见方的箭孔却遍布了屯堡的第三层矮墙上。第一层是牲口圈,第二层住人,第三层是房顶加战斗平台。

    当然了,这是一个小屯堡,可就这么个P大的屯堡,福威军的斥候队已经损失了十几个人了。

    不是人人都是箭神的,在P大点的S击孔中,是藏着的一个个拿着弩弓的民兵。有男有女,不论男奴老幼,所有人在入住屯堡的时候都会接受几天的S击培训,有力气的上弦,S的准的负责S击。躲在屯堡里,击杀敌人简直不要太轻松,好几十口子人拿着粗制滥造的几十把弩弓,愣是一口气放倒了十几个西夏兵。

    那些所谓的弩弓都是会木匠活的百姓自己制作的,因为一个屯堡之中只有每家每户发放了一柄弩弓,以及一百根弩箭。

    数量压制质量,整个屯堡八户人家,五十多口人,就连小孩子都自己弄了些能S出三四十步远的弩弓,可见大家杀敌自保的热情有多高了。

    不过为了安全,老百姓们的智慧是无穷的,用木头当弩臂,用竹板当弩弓,自己削制的箭杆,配上J毛,加根铁钉,杀伤力也是刚刚的。至少有一半以上的西夏兵是死在这种粗制滥造的弩弓上面。

    至于一根铁钉值多少钱,那个吗,三寸长的铁钉,一枚军币,童叟无欺,会打铁的拿回家去两锤子就是一个相当不错的箭头。

    一文钱杀了一个西夏兵,而西夏兵的人头拿去大宋能换两贯钱呢,看着下面倒下的几个西夏兵,屯堡里的人都盯得死死的,谁敢去拖尸体,第一个挨S的就是他,那丫都是钱啊。

    最终,徘徊在周围的六七十个斥候对于这个跟长了刺的乌龟一般的屯堡实在是没有办法了,扔下了二十多具尸体就跑了。

    秉承着安全第一的原则,按照缺德教官所教授的,对所有倒下的目标在放两箭,然后所有变成尸体的西夏兵就被拖回了屯堡中,看着摆着地上的战利品,不管是大人小孩都愣了,下面该干吗呢?

    哦,对了,点烽火。靠东边的烽火路子里塞满了狗粪和干草,没有狼粪啊,狼早就被骑兵大队给打牙祭了,上哪去找狼粪啊,所以狼烟就成了狗烟。

    不仅仅是这一个屯堡让西夏人吃了憋,一条线上铺开的十几个屯堡都让西夏人铩羽而归。两千人的斥候部队,愣是战损两成,这让他们找谁说理去啊。

    三百里急行军,一日一夜之间就从朔州草原的最东边赶到最西边。这次带来的骑兵是赵羽能拿出手的所有骑兵了。

    对于骑兵作战,鸟丝绝对可以说是行家。

    因为他是驯鹰的,他全家都是驯鹰的。

    华夏历史上,最强大的两种骑兵是蒙古骑兵和八旗骑兵,这是当之无愧的,但是草原上骑兵作战为啥厉害?无他,以多打少,机动作战。

    特别是蒙古骑兵,为什么横扫欧亚大陆?因为他们有战术侦察部队和战略侦察部队。

    那就是天上的驯鹰。

    夸张么?一点都不夸张,经过特殊驯养的驯鹰,可以清楚的分辨出几十里外的部队人马数量,甚至是什么兵种都能探查的一清二楚。

    到了后金时期,这种技能被神奇化了,驯鹰人的本事再一步提升。

    就拿鸟丝他们祖上来说,世代都是鹰眼,所谓的天鹰之眼是一种比较神话的技能,那就是将人类的精神附身到鹰的身上,以鹰的视角来侦测大地。

    一千个驯鹰人当中都未必能诞生一个鹰眼,这种对动物的亲和力是天生的也是后天培养的,鸟家总共出过十位鹰眼,这也是为啥他们乌尔巴图家在大清皇室狗腿子中那么受重用的原因。

    古代战争如果加入了无人机侦察,在战力相差不是太悬殊的情况下,一开始就已经注定了谁胜谁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