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六九章 披荆斩棘
钱汝君做得很多事情,在大汉百姓眼中,其实跟“魔”、“鬼”也没有什么差别了。当然,跟“神”、“仙”也没有什么差别。差别只在于,她需要一个名义。而皇帝给了她一个名义。而且皇帝本身就是信奉者。这就是钱汝君在大汉生存下来的法则。 由于钱汝君坚持,在她的护卫和宫女眼中,那就是主人和上帝给的任务,虽然有害怕的。但是没有退缩的人。 神灵能让人畏惧,但也能给人勇气。关键,就在你相信什么。相信,其实是勇气和畏惧的来源。 如同规划的,护卫在山上就判断出来的道路,大部分都存在,只有少部分,有了误差。但经过讨论,然后拿出随身的配刀,砍破荆棘,他们还是顺利找到接下来的道路。 君子配剑,所以剑还算是流行的配饰,武人喜欢用刀。因为刀能够更顺利的砍到对手。 看起来,似乎剑比较和平。 其实,用刀砍人,倒不一定在求对方的死亡。只是让对方失去反抗能力。 而剑讲究一击必中,一剑刺下去,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没有让对方死的决心,配剑只是会构成妨碍。 护卫此时并不轻鬆,就算是钱汝君以及潚王爷身上,也背了不少东西。 幸福的日子过久了,总会不适应劳动生活。这时候,这个道理,在钱汝君和潚王爷面前表现得特别明显。 其实钱汝君可以把所有的活物放入空间。但是她不能。其实,按道理来说,钱汝君一个人来到湖泊旁边,是最好的方法。 但是跟别人在一起,就是身处在一个社会中。在社会中,不一定正确的事情,就是最好的事情。而是必须满足多数人想像中的好事,才是最好的事情。 这时候,钱汝君即使拥有空间,也必须做出退让。 除非她想要把空间公诸于世,钱汝君还没这个胆量。 她不知道,她的电纸书到了别人的手上,能不能使用。只知道,虽然把电纸书藏到身体里去。但她一死,电纸书一定会变出来。她的尸体突然多出这样东西,一定会引起注意。 虽然死了以后,会有什么事情也不关她的事了。但能活着,谁想要死。 钱汝君曾经读过唐僧西游记的故事,虽然这件事情还没有发生。但足以让钱汝君记住教训了。 如果想保命,并保住珍贵的东西,那就让人摸不清楚。 幸好,喝空间灵水和空间食物,钱汝君的身体变得非常好。比大部分的人好多了,除了一些天生异稟的人,没人可以跑得比钱汝君快、跳得比钱汝君高,力气也没有钱汝君大。要不是钱汝君随时都注意到施力的力道。 她只要轻轻施力,就能捏断一个人的手辈。 甚至钱汝君知道,她的体重,现在比一个小婴儿还要轻。 只不过,没人可以抱钱汝君,也就没人可以知道这个秘密。 而且钱汝君可以使力,争加自身的重量。 她不知道为什么能办到这样的事情,但她知道。她就是能办到。 进入没有人类走出的路的地方,钱汝君终于知道什么叫做水就是生命。 各种大小虫、禽、鸟、兽,被他们一打扰,像不要钱的一样,跑了出来。顿时一阵鸡飞狗跳的即视感。 嗯!其中真的有不少野鸡和狗,野鸡本来就是野地常见的动物,各种种类的野鸡,遍布大地各处。也只有人类活动多的地方,能把它们灭绝掉。 其实钱汝君很疑惑,她并不是没有进入过大汉的野地,她曾经跟黑猫,在野地穿梭,去过许多地方。这地方给她的感觉就是,野物的密度也太高了吧! 或许因为野物密度高,这里虽然食物多,但食rou性的动物也多,生存兢争也极为猛烈。 因为强烈的生存兢争,这里的动物的攻击性很强。 天色已经灰暗到几乎不可见物,护卫也点出火把。 幸好,大部分黑暗中活动的动物,对火把都有种天然的恐惧,懂得避开这种会让森林造成毁灭的东西。要不然,钱汝君真的会让他们把火把收起来,改用他们发展出来,用人工甩动就能够发电的电灯。
当然,这种灯不大。但在黑暗中,有一点光亮,就能替人带来照明和安心的感觉。 钱汝君平时对这种野外的生物,并没有什么兴趣。但是进到里面,看到各种生物之后,她突然有一种感觉。这里不一样。 “抓几隻野鸡下来,到湖边以后,我们来吃烧烤。到时候,如果湖里有鱼,我们就钓一些鱼来吃。” 对于金麦城的人来说,随手制作一支钓竿,并没有难度。许多人甚至擅长水中叉鱼。不过,叉的鱼,多半是自己吃的。要卖出去的,可讲究卖相,不能用叉的。 “好!”属于钱汝君的护卫,自然答应了。 累得半死的潚王爷,自然也没有意见,只希望快点到达湖边,吃上烤rou大餐。不过,朱强主动想帮潚王爷刘斌多背一点东西的时候,潚王爷摇摇头拒绝了。用下巴指指钱汝君的方向,让朱强看看钱汝君背得东西。他如果再把东西给朱强,那不但曾加朱强的负担,东西还比钱汝君少了。 他身为一个年轻男子,竟然比不过女人,这让他很不服气。 少年人就是个斗鸡,就算平时还算好脾气,遇到事情,也不能耸。 听到钱汝君发出的命令,潚王爷刘斌知道他这边也不能不做表示。 所以对他的属下说道:“听到了没有,照做。” 相比起来,潚王爷刘斌,跟他的属下上下关係更为明确。他的属下更不会反对他的意见。 钱汝君的属下依照惯例,还会想一想命令的可行性,然后跟钱汝君反应一下意见。 不是他们想反对上级,这是钱汝君集团,长久下来养成的习惯。 一旦决定执行,不管先前他们有什么想法,还是要执行。 在后世,这种做法,还是会让人心里不舒服。在大汉时代,服从原本是应当的,能说出意见,他们已经觉得很庆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