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书阁 - 历史小说 - 赵云在线阅读 - 第两百三十七章 柳暗花明现胜机(4/5)

第两百三十七章 柳暗花明现胜机(4/5)

    赵云不得不感慨,自己哪怕是有大宗师的战力,要在眼力上,根本就不是李彦和宋钟这两个疆场高手所能比拟的。没错,两人一出手,就挑选了对方最扎手的两个人物。

    不要被五人的名字序号所欺骗,在五人当中,山脊才是第一位的,以此类推,山腰是实打实的第二,水磨工夫就是山主也叹为观止。

    山峰排在第三位,那是因为他冲锋陷阵的能力很强,常常给人一种有我无敌的气势。可惜,在赵天这种老而弥坚的大宗师面前,处处感到束手束脚。

    赵家人在排名字的时候,并不是那么随意。赵天既然是这个名字,诚然与他在八兄弟当中战力第一,也是善于轻身功夫,飞在天上压着别人打。

    山峰刚出场的时候,气势冲天,竟然给人一种霸王在世的错觉,好一副战神的气概。

    可惜赵天一出手,不由分说,飞上天劈头盖脸打了下来,他这个英豪就憋屈了。

    麻辣隔壁,被人摁在地上就像打沙包一样,简直有点儿像起先赵云打那个二愣子的感觉。

    不能不说,李彦的眼光独到,他要是选择山峰,两人上来就是硬碰硬,根本就达不到这种效果。他尽管也喜欢这种感觉,不过这是决战,没有一个人是好相与的。

    与赵家的六人混熟以后,他们经常在一起切磋,哪怕是文比并没有真正动手,也知道彼此擅长的地方。所以他直接挑选山脊,这种人就是战力悠长的。

    宋钟此前在中原并没有啥比较显赫的名声,那是因为他出身岭南宋家,和赵佗有直接的关系,就连自己的徒弟黄忠他都没有暴露自家的实际情况。

    但是他的战力,这么些年以来,根本就不弱于李彦。山腰和山脊一样,都是以内劲绵长攻防俱佳著称,两人简直就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

    赵地的对手是山脚,这是对方五人当中防守最严密的家伙。不好意思,赵地的名字不是白起的,那就是像大地一样厚重,而且比较起来,他比对方的攻击要凌厉。

    谁说的大地就只有防守?你见过泥石流吗?你见过山崩吗?

    在赵云的前世,有人形坦克这种说法就是他,麻痹的,推土机一样,身躯庞大。

    赵二爷就是这么猛,上去横冲直撞,让山脚连连后退。

    不是说名字叫山脚吗?山峰断了、山岭毁了、山脊塌了、山腰垮了,山脚都还在。

    换你上去你试试?这家伙浑身上下没有任何弱点,就像是横练功夫到了极致。

    赵玄面对的就是山岭,两个人的战法看上去最有看透。赵玄的玄字,本身就是玄之又玄的意思,他体形比较起赵地来也没有丝毫逊色,却玩起了绣花的游戏。

    关键是这样的大汉玩一手花活如真似幻,就像花蝴蝶一般,在树林中翩翩起舞。

    他没有赵天那种铺天盖地的气势,却一直飞在空中,永远不知道下一刻他的攻击点在何处。貌似手向头打来,谁知却是一脚踢向中路。

    按说,山岭也是五个人当中最灵活多变的,他有些疲于奔命。

    想想看,在山岭之中,一年四季各不一样,就是早中晚夜,也不尽相同。

    赵云眼观四路耳听八方,战场上的形式一目了然,在其他四对还在焦灼的时候,眼看赵玄这一对却要最快分出胜负。

    说时迟那时快,赵玄的身影一下子拔到空中,身临其中的山岭觉得呼吸都有些困难。

    他悚然一惊,好像任何变化都来不及,只有双手举天硬抗。

    赵玄头地脚天,以无与伦比的气势压了下来,眼看那两只袖子碎成粉末。

    想不到,在这个时刻,赵玄还有余力,他竟然利用那些粉末攻击。

    山岭吓得赶紧闭上眼睛,连感官都停滞起来。

    下一刻,他身子一轻,人已经出了交战范围以外,山主在间不容发的当儿把他拉了出来。

    只听轰隆一声,赵玄的气势未减,双手拍在地上,一个约莫房间大小的窟窿出现在众人面前。南墙山的人面如土色,设若自己在里面,估计拍得连渣都不剩。

    “我输了!”山岭见到那吃人的眼光,忙不迭认输。

    哪怕适才是山主出手,却是他自己的战斗,要是还让别人扛着,那就太不男人了。

    赵玄不解气地哼了一声,以不可思议的方式,人就像面条一样,换成了头上脚下的姿势,飞到汉人跟前。

    “玄老辛苦了!”赵云呵呵一笑,使了个眼色。

    被赵玄带挈着过来看热闹的鞠义,赶紧屁颠屁颠地上前去嘘寒问暖。

    对于刚才山主的行为,赵云没有半点儿不满。相反,要是自己的人陷入危险的境地,也是照做不误。

    李彦的自尊心比较强,自己是第一个开始战斗的,此刻赵玄那边都已经结束了。

    他大吼一声,一掌迫退山脊,眨眼间,陪伴了他五十多年的长枪出现在手中。

    “此枪在我及冠之日,有长辈赠与!”李彦眼角有些湿润,所谓的长辈就是他的父亲,爷爷健在,父亲早就天人远隔。

    “在我李家,存在了五百多年的时间,由天外寒铁制成,重九十八斤!”

    “此枪本无名,随我征战匈奴鲜卑,饱饮了胡人的血,吾名之为噬血!”

    “枪出之时,不见鲜血枪不归!”

    刹那间,整个天地间只剩下那一把枪,人与枪和。

    “哈哈哈哈,老李,真有你的。”宋钟也打得不耐烦,借着南墙山凝聚出山势。

    山腰觉得机不可失,赶紧上前猛攻,可谁知对方的气势不见一点减少反而更加厚重,倒是他自己,被山势迫退,蹬蹬蹬倒退几步,地上出现了几个深深的脚印。

    宋钟现在使出来混元如意,根本就不是初见赵云时的那种伪山势。

    “这是我的武器,比老李的略轻!”他缓缓抽出背上的刀:“每次在出征之前,我都会磨刀。每磨一次,约莫三日,才能让刀刃更加锋利。”

    一刀一枪,在巳时的太阳下发出幽光,貌似要择人而噬。

    山脊和山腰有些悲剧了,他们也有武器,却发现一步慢步步慢,此刻不要说抽出身后的武器,就是动一丝都艰难。

    山主看出了情况不对,大喝一声:“且慢!”

    “怎么着?”赵云脸上一冷:“前辈又要爽约么?”

    身后的汉人全部抽出了随身的武器,混战一触即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