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书阁 - 竞技小说 -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在线阅读 -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355-1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355-1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355-1

    相邻关系的采光日照权

    一、基本概念

    1.定义

    相邻关系的采光日照权,或称为相邻关系建筑物间隔之采光权和日照权,包含采光权、日照权或自然采暖权以及居室观光权或观瞻权、景色眺望权或仰望权等组合式权利,基本由普通物权法和技术物权法规范与调整。

    与通风权相同之处,这种权利也是相邻关系建筑物间隔权的组成部分之一,也是基于人的健康权的考量成立的无形物物权、自然物权。采光日照权较多地隐含了一定经济价值的财产权,如可节约用电量、冬天接受采暖量、衣物日晒免烘干量等均可转化为一定经济价值的财产权。

    此项财产权兼健康权的规定,完全适用于人本主义保护法和环境保护法,分别由所有权关系法、共益权关系法、利用权关系法、不动产相邻关系法、侵权责任法分别规范与调整。在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势下,可由习惯法、自然法、道德法、逻辑法规范与调整。

    为了满足人们有秩序、有健康、有质量、有尊严地生产和生活,国家规定了建筑物建造时,建造商或者业主需按照国家的建筑采光标准来建设,从一而终地处理好采光、日照及通风、通行的相邻关系。某些特定的风景区或者名胜区,除了涉及到采光权和日照权以外,权利人根据需要和可能设立观瞻权、眺望权。观瞻权、眺望权与通风权的性质相同,是人们由特定的房屋空间间隔距离标准和随机性自然通风标准组合而成的物上健康保障权。这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普遍存在而容易忽视的无形物物权,属于自我保护类、建设性排他类、非有形财产类、生命健康类物上日常持久性保障权。

    健康权,是指人们在一定场合接受光线、享受阳光,以利于人们身心的健康成长、减少疾病,这种人权是法定的权利,是不能被他人随意剥夺的自由权利。

    财产权,是指人们在一定场合接受光线、享受阳光,是在利用天然资源,并将这种资源转化为财产而派生的权利。室内阳光和光线充足,室内和走廊上就可以少开电灯节约电费;晒衣物、器具也很方便,也免除了烘干机、除湿机的费用;人适当晒太阳可以利于钙质吸收、血液循环,也利于人们心情舒畅,一些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费用也可以节省下来;减少室内食品、日用品、家俱、家用电器的霉变损坏,也能节省家庭开支;开发家庭太阳能热水利用或者发电利用的经济价值也很可观……。

    2.建筑物间隔权

    相邻关系建筑物间隔权,指物权法为保障居民合法的通风权、采光权、日照权和通行权、观瞻权而设置,要求业主或者建筑商在建造建筑物时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标准间隔一定的距离,目的为的是维护相邻居民的身心健康,节约照明或者采暖费用。是居住权与健康权合二而一的权利,亦即建筑物财产权与人身权合二而一的权利。这种权利基本由普通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和民法通则来规范与调整。

    之所以被提上议事日程,并且以物权法的规格来规定之,是因为现代城市具有建筑物集中化、多层化、商品化和人口密集化等特征,城市多层、高层建筑物日益增多,商品房建筑也日益增多,人口密集化趋势也越来越明显。与此同时,关于通风权、采光权、日照权和通行权、观瞻权的争议时有发生,为定分止争,理顺建筑物的相邻关系,规定当事人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很有必要设置此项条款。

    权利人主体,一般是指已经立项建筑或者建筑完工的一方业主,可以要求相邻将要建筑的建筑商或者业主按照国标来实施间隔距离的建筑,被要求方不得拒绝。如果建筑商彼此之间均不按照国标来实施间隔距离的建筑,购买建筑物的业主,可以通风权、采光权、日照权或者通行权、观瞻权得不到保障为由,向建筑商要求经济补偿。如果业主与业主之间建造建筑物,均不按照国标来实施间隔距离的建筑,需要分清民事责任,一般以后建造建筑物的业主责任为更大。

    3.采光、日照

    采光、日照,指自然采光与日照,不依托机械、人工力量的采光与日照为条件与指标。人们接受自然采光、日照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建筑物室内光线相对充足,以利于人们日常工作、生活、学习和休息的客观需要。是在白天是同一个事物和同一种权利,在晚上为单一的事物和单一的权利,而两者都与房屋的间隔距离有很大关系。将它们分别称之为“采光权”和“日照权”,或者合称为“采光日照权”也是可以的。

    采光,是指室内能够自然地接受日光、月光照射的程度,采光标准可以流明为计量单位,各地一年四季的采光标准可能有差异,需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来进行适当调整。采光是一种比日照需求量更大的人类自然享受,而与日照有或多或少的关系。光照充足的室内可以令人工作、生活和学习、休息舒适,每年可以节省一些照明电,还可以长期地自然避免眼睛疲劳、眼科疾病。基本物权类型是无形物的自然享受权、身体健康权等人身权,附带有一定的财产权。

    日照,是指室内能够自然地接受太阳光直接照射的程度,是比较采光更加严格的建筑物设计标准之一。采光标准可以更大的流明为计量单位,各地和一年四季的采光标准可能有差异,需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来进行适当调整。

    日照是一种比采光更能影响到身体素质的人类自然享受,暖和的日照可以促进人体内的血液循环,增强钙的吸收,改变视力环境,可以令人工作、学习、生活的环境得到相当的改善,使人心情舒畅,提高生活水平和提高工作、学习效率。日光还可以综合利用,平时可以及家里晒晒衣物和其他东西,种植花草美化家庭环境,冬天利于室内保暖与晒太阳,条件好的还可以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甚至于太阳能发电。基本物权类型是无形物的自然享受权、身体健康权等人身权,附带有较多份量的财产权。

    在三大类相邻关系的间隔权中,日照权的经济价值一般大于采光权、通风权的经济价值,物权人可以加强自己的权利保护,争取实现更大的物权保护请求权。

    采光权、日照权,即相邻关系的采光权、日照权,之所以列为一项专门的无形物物权,是基于人的生命健康权及其他权利的考量而成立。随着现代工业化、城市化的迅猛发展,高楼大厦鳞次栉比,建筑物相邻关系的采光、日照问题已被提上议事日程。自然光、可见光和温暖的太阳光,是宇宙世界赋予全球生物尤其是人类的无形资产,有一首歌词唱道:“大海航行靠舵手,万物生长靠太阳”概括了生物光合作用的特殊功能。拿宗教法的观点来说,人类的采光权、日照权,是亘古以来“天赋神授”的权利;拿民法的观点来说,是法律保障公民健康权及其他权利的需要;拿物权法的观点来说,法律保障公民“物有所得,物尽其用”的需要。

    日月光线和太阳辐射,是看得见、摸不着的无形资产,对于农作物种植业的帮助作用自不待说,对于城市人民的生产、生活的帮助作用也是蛮大的。显然,建筑物内光线充足,或者保持一定的暖和程度,不但人们心情舒畅,而且可以成年累月地节约照明电费;太阳紫外线对于多种有害细菌有杀灭作用,阴暗潮湿的室内,不仅居住人员不能及时呼吸新鲜空气、采集阳光而影响健康,而且整个家居的物品会潮湿、发霉、变质和损坏,导致如食品、副食品、碗筷、衣物、被子、家具会潮湿、发霉、变质,特别是导致电视机、收录机和电脑等高档家用电器潮湿、发霉、变质甚至损坏。只有将建筑物间隔一定距离,保持自然通风流畅和日光充足,才有利于减轻其潮湿、发霉、变质和损坏。

    从以上分析说明,相邻关系的采光权、日照权,不仅仅是一项健康权,而且是一项财产权。诚然,人的财产权是有价的和容易测量的,人的健康权是无价的和多数时候是不容易测量的。

    二、技术要点

    1.国家标准

    相邻关系的采光权、日照权,以及通风权,是现代文明社会的产物,各个国家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瑞士、日本民法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建造建筑物时,应与相邻建筑物保持适当距离,并且限制其适当的高度,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和采光。日本民法还规定,土地权利人在冬至这一天应享有不少于4小时的日照时间。

    2001年7月31日,建设部颁布《建筑采光设计标准》;2002年8月30日,建设部专门就房屋建筑部分发布《工程建设标准限制性条文》;2002年3月1日,建设部发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按照该规范的规定,旧区改造住宅,日照标准按照大寒日日照不低于1小时执行。

    以《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修订本)》规定要求日照标准为参考依据:(1)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2)Ⅰ、Ⅱ、Ⅲ、Ⅶ类气候区:大寒日,大城市≥2小时,有效日照时间带8~16小时,计算起点为底层窗台面;(3)Ⅰ、Ⅱ、Ⅲ、Ⅶ类气候区中小城市和Ⅳ类气候区大城市:大寒日,≥3小时,有效日照时间带8~16小时,计算起点为底层窗台面;(4)Ⅳ类气候区中小城市和Ⅴ、Ⅵ类气候区:冬至日,≥1小时,有效日照时间带9~15小时,计算起点为底层窗台面。

    2.赔偿标准

    房屋、建筑物间隔之采光权和日照权纠纷,应当以一次性赔偿为宜,不宜以定额长期赔偿的方式判决。

    审判实践中,目前有两种计算公式,均是以《城市居民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版)的规定执行。前提条件是,旧区改造住宅日照标准按照大寒日日照不低于1小时执行。

    一种计算方式是,首先根据上述规定确定赔偿数额,以及同样按照上述规定确定补偿数额,两项相加作为赔偿总数:低于国家标准的时间差(分钟)×赔偿单位(元/分钟/平方米)×居室(客厅)的面积(平方米) 超过国家标准的时间差(分钟)×补偿单位(元/分钟/平方米)×居室(客厅)的面积(平方米)

    另一种计算方式是,按照不同时间段确定赔偿数额。依据《规范》的规定,将遮挡采光的时间以不同时间段确定一个赔偿单位,通常低于国家标准时间段的赔偿单位大于高出国家标准时间段的赔偿单位。高于国家标准的作一次性补偿,低于国家标准的计算赔偿数额:赔偿单位(元/平方米)×居室或客厅面积(平方米)

    相关法律:物权法第89条

    相关名词:〖相邻关系的通风权〗

    字数:3888字

    全面有效地保护我们的财产权是分分钟的要务

    一切从现在开始hold住物权法精髓

    当代物权法的开山作

    宏观物权法的奠基石

    物权法的饕餮盛宴

    品茶品酒不如品宏观物权法

    全世界物权法爱好者的良师益友

    1000万字的尚方宝剑

    从博士后到到中小学文化者的贴身保镖

    世界上内容最完整意境最深邃文字最工整的物权法巨著

    中国品牌

    中国正能量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

    《解析物权法》

    好书齐欣赏

    润物细无声

    启动防火墙

    遁入物权门

    请浏览创世中文网

    一切都在掌握之中

    电子信箱:QQ437116637或627592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