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风,卷起了硝烟与尘埃,随那扑扇翅膀的海鸟一起,飞向遥远的地方。 喧闹沸腾的人群仍旧没有停止,之前的英雄骑士军团也来了,不过也站在岸上干瞪眼,面面相觑议论纷纷。 而甲板上,却呈现出奇妙的肃静。 以圣地亚哥为首的水手们,竖起耳朵认真端详着近乎疯狂的塞纳,塞纳说出的每个字眼,都深深印刻在他们的内心,掀起不小的波澜。 感触,亦或是感慨,在水手群中弥漫开来,他们不会同情塞纳,但却又切切实实的,对他心生一抹难以言述的可怜。 在这世上有一种人,他们因偶然的关系遇见,本该是匆匆过客,却在无形间改变了彼此的一生。 这种人有个专门的称呼叫做,宿敌。 十几年前,那时的塞纳还是个意气风发的少年,他继承了养父的男爵爵位,独自守着空荡荡的城堡庄园,就连仆人们也不愿陪伴他而相继离去。 他没有觉得悲伤,因为他早已习惯了孤独。 并且,有件事能给他带来前所未有的快乐。 每天凌晨五点,他就在村庄的鸡鸣声中醒来,给自己做份简易早餐,吃完后就开始一天的生活。 家里有匹很棒的英格兰纯血马,是他最好的伙伴,他喜爱骑着它绕行在乡间小道上,迎着东方的鱼肚白,认真练习骑术。 早起打理庄稼的农夫看到他,都会友好地说上一声:“喔,小约翰又来了。” 而他,通常会回以一个发自内心的微笑,然后策马奔腾在辽阔的草原上,纵情欢呼。 十四岁时,他已经精通骑术搏击和射击,赢过了拉姆西小镇所有的贵族子弟,完全具备成为光辉皇家骑士的潜质,他也因此获得了人们的掌声与敬佩。 凭着努力和汗水挣来的荣耀,使得他不管走到哪里,都能自信地扬起嘴角。 十七岁时,整个南安普敦地区都在流传他的名字,约翰·塞纳。 大公爵亲自接见了他,认为他是百年难得一遇的天才,并当着全镇人的面宣布,任命他代表南安普敦去参加一年一度的贵族骑士大赛。 这是一场意义重大的赛事,参赛者资格限定为贵族,倘若最终夺得冠军,就能进入一个象征着无尽荣誉的组织——英格兰光辉皇家骑士军团,并担任重要职位,这是多少骑士梦寐以求的。 在当时的英格兰人看来,这项荣誉甚至比成为大公爵还要光彩。 在塞纳的脑海中,这是唯一值得珍视的事情,他愿意为此付出全部,包括生命。有生以来,只有这一件事,能让他受人尊敬,不再孤独。 刻苦训练了几个月,在全镇人的欢送下,他踏上了前往伦敦的旅程,他发了一个小小的誓言:不夺得冠军绝不归来。 没有谁质疑他,小镇的人们对他是百分百的信赖,况且那些所谓的贵族子弟从小就含着金汤匙长大,养尊处优,极少有人会愿意锤炼自己成为真正的骑士,基本都是潇洒倜傥的半调子,骑马射击都是为了学身本事好泡妞。 跨着纯血马,迎着朝阳,在草原上渐行渐远,离开这片度过少年时代的土地,这个曾给他无数掌声与快乐的地方,是他心中的眷恋。 这一去,说了再见,却是永别。 两日后,抵达伦敦。 国王亲临现场观看比赛,在座的还有各大显贵家族和全体王室成员,其中有个蛮漂亮的姑娘,是国王的第十个小女儿。 第一眼,塞纳就看上了她,并且他知道夺得冠军后是有机会取公主的,虽然这机会很是渺小,要立下卓著的战功。 但是,只要有点希望咱就得试试不是吗,嘿嘿。 一轮又一轮的比赛过去了,每击败一个对手,他就会转头瞧瞧看台上,心爱的小公主笑靥如花,使得他气力倍增。 就这样,所有匹配到他的倒霉蛋都败得很惨,在王室面前丢尽了颜面,骂骂咧咧地离场。 他的精彩表现不仅引起看客们的阵阵叫好,吸引了爱才的国王,国王连连赞许点头,对身旁的大臣宽慰笑道:“看来光辉军团又要再添一名狠角色了。” 大臣回复:“陛下您忘了吗,布拉德还没出场。” 闻言,国王蹙了下眉。 这时候塞纳又撂倒了一名对手,转头望向小公主时,却见那抹甜甜的微笑从她俏脸上褪去了,取而代之的是深深的忧虑。 发生什么了?跨在骏马上,塞纳困惑地甩了甩军刀。 这时,场边突然爆发起了空前的热潮,人们挥舞手臂激动呐喊着一个名字,布拉德。 最后一场,对阵布拉德。 那时的布拉德才刚十八岁,但名声可谓响得不能再响,身为麦克唐纳公爵的长子,布拉德仿佛被幸运女神所笼罩,集万千才华于一身,再加上拥有一张俊美的脸庞,自然而然地成为了无数少女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这次的贵族骑士大赛,布拉德是被直接“保送”到决赛场的。 塞纳并没有提起多大兴趣,对于他来说,只要战胜了眼前这个看起来还不赖的对手,他就能完美摘下桂冠,为家乡南安普敦挣得荣誉。 为家乡挣得荣誉也许在普通人看来这并不是一件多么重大的事,但在有些人心中,它却是光荣而神圣的。 塞纳不仅想要这项荣誉,也非常渴望加入光辉军团,成为一名最优秀的骑士军官,驰骋疆场为国立功,升官进爵获得迎娶公主的资格。 这些,是他的憧憬,他想要的全部。 只可惜,他还是差了点。 比赛的结果大家已经知道,他输给了布拉德,骑术、搏击术、射击等各个项目,他全都输了。 布拉德再次得到了人们的敬仰与喝彩,而在这一刻,塞纳失去了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