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书阁 - 都市小说 - 一个少年的日记在线阅读 - 那个下午,我在楼梯口弹吉他

那个下午,我在楼梯口弹吉他

    几个月前,本想报名现代舞班,结果一起报名的女舞伴反悔了,自己一个人又不想去,于是改成了吉他班。

    我很喜欢音乐,高中时进行过一次相关的尝试,学校组建管乐队奏国歌,配合国旗班升旗。我报了名,被分到了长号位,长号是一种看上去很傻的乐器,几乎没有看见过独奏长号的,同为铜管乐器,小号比长号受欢迎得多,也可以独奏表演。现在想来,如果我当时分配到萨克斯该多好,至少萨克斯演奏起来是很帅的,现在能捡起来继续吹。

    这几年来,我很想学一门有技术性的爱好,可以拿来表演,可以丰富生活,可以吸(gou)引女生。乐器是个很不错的选择,相较于跳舞,乐器对身体素质没有要求,一直到老还能演奏,但跳舞往往只有年轻的时候能跳,老了有些动作就做不了了。相较于唱歌,乐器对天赋要求低,只要努力就能练得有模有样,而唱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你嗓子的先天条件。相较于玩游戏,乐器更有意义,培养艺术情cao,而玩游戏更多的是娱乐,而且一款游戏的寿命就只有几年,你就算把技术练到举世无双,这个游戏关掉了,你的技术也白练了。

    乐器有很多种,选什么乐器好呢?钢琴固然很帅,但是不方便携带,而且器材昂贵。口琴方便携带,器材也便宜,但变化不多,cao作空间有限。之前买了一根笛子,心想着笛子方便,又有中国风的感觉,结果吹了一次就放弃了,没有特别想要练下去的动力。今年年初,我决定买把吉他,我知道我肯定很快会放弃,于是在淘宝买了把最便宜的吉他,把损失降到最低。买了吉他之后,果然很快就丢在角落里,再也没碰过了。直到报了吉他班,那把吉他终于派上了用场。

    第一次上吉他课,是3月下旬,在白沙宿舍楼里面,那时我还是一头长发,留了一年,可以扎个小辫子。而上课的老师头发比我还长,有当时我女朋友的头发那么长,应该留了有三四年,很有民谣流浪歌手的那种感觉。一节课下来,我感觉还可以,一起学的都是浙大的学生,老师也是浙大的学生,比较轻松。我爽快地交了报名费,一共上10节课,每周五上一节,节假日和考试周除外。

    万事开头难,只要起好头了,接下来就能沿着这个头一直努力下去。乐器只要入了门,接下来就是时间问题,只要长年累月地练下去,慢慢进步,慢慢琢磨,会变得越来越精通。这次吉他班对我的意义就是如此,我初步学会了音阶、调式、和弦这些以前觉得很复杂的基础理论,以后只要看到谱就能琢磨着弹下来。久而久之,可以弹唱我很喜欢的那些歌曲,比如非常经典的《晴天》,前奏就是一段吉他。

    学了吉他之后,我越来越体会到时间的宝贵,练习时间和熟练度是呈绝对正比的,同样是零基础起步,练得勤快的同学,和疏于练习的同学,对比非常明显,练得越久,技术越好。如果我在15岁开始就学了吉他,到现在应该已经是个大神了,什么歌都能信手拈来。而如果我像周杰伦那样,从4岁就可以学乐器,一直勤修不辍,那么到现在也许我也是个很有名的歌手。

    越长大越感觉到曾经荒废了多么宝贵的时光,我写小说已经算挺早的,15岁就开始了,但是写到现在十多年过去了,还没有写出很优秀的作品。很大的一个原因是我积累太少,写作是先要有大量的输入,然后才能输出好的文章。而我输入得不够多,很多时候只是在凭着想象力硬写,我很遗憾小时候没有多看书多阅读,如果小时候看了很多书,像月关、香蕉、唐家三少他们那样,从小就读书破万卷,童话、武侠、经典名著全都看个遍,那么写到现在绝不是现在这个水平。

    人和人的差距其实就是时间的差距,很少会拼到天赋层面。很多时候看起来似乎是天赋问题,其实还是时间投入程度的问题。有些人40岁才第一次写小说,但一写就成名了,大家说他是天赋高,其实并不是,他小时候也许看了几千本书,这是时间投入足够了,不是天赋。而那种从20岁写到40岁还没有成名的,看起来似乎天赋不行,实际上还是时间投入不够,小时候看的书少,写起来事倍功半。

    现在很多家长让孩子在很小的时候就去报各种特长班,遭受了很多人的批判。但从某些方面来说,这些家长的想法很好,如果孩子在几岁的起步阶段就开始积累,以后的成就会变得更高。我现在就恨不得我4岁的时候,我妈就逼我去学吉他,不学就吊起来打,到现在才开始学已经太晚了,成就有限。

    写这篇日记本想抒情的,结果写了这么多才发现写偏了,现在马上调转过来,开始进入抒情模式。

    前面写到了前女友,我差不多在第一节吉他课的前几天交了一个女朋友。记得在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她要跟着老师去杭州的一座监狱里参观,我正好要要去上吉他课,背了把吉他来学校。吃完午饭,我送她在蓝田边的校车点上车,我弹了一首自己摸索出来的《欢乐颂》给她送行,就像是要送她去蹲监狱。她听了很开心。其实现在看来,当时摸索出来的《欢乐颂》音阶全错了,只是每个音阶的相对关系没有错,硬要解释的话,大概类似于换了一个KEY,或者说弹了个E调版的《欢乐颂》?不知道这个说法正确与否,反正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但她没听出来,我当时也傻愣愣的不知道,还以为自己很rou,周围的那些路人可能也没有听出来,希望不要有懂音乐的路人听见,不然多尴尬啊。

    在上完了大概第三还是第四节课之后,我们分手了,分手的原因很难讲清楚,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我喜欢她的程度没有她想要的程度那么深。分手那天正好是星期五,有一节吉他课,老师教了《龙的传人》,晚上回去之后,我在房间里练了很久,心情很难过,一边弹一边即兴唱着歌词,把那一天的事情唱了进去,歌词大概是这样的——“四月二十日的那一天,她跟我说了一声再见,我走到图书馆的门前,看见了张程程的侧脸。下午我去上了吉他课,学了怎么弹龙的传人,下课后独自拎着吉他,路过了空荡荡的教室,回到图书馆上了四楼,打开电脑却写不进去。吃完晚饭慢慢地散步,转眼就要到电影开场,打开微信的朋友列表,很多人都不能再联系,我给剩下的发了邀请,但他们全都说没有空,我背上包去了小剧场,在夜色下的湖边坐下,独自弹了一会儿吉他……”

    即兴唱的词,当然写得不好,只是字数对上了,把那一天发生的经历大概写了出来,现在想起那一天,仍旧觉得有点伤感。我很喜欢叙事类的歌曲,像《加州旅馆》、《我从来没去过纽约》甚至是《我的滑板鞋》,我希望有一天我也能写出很棒的叙事歌曲,当然前提是我能把吉他弹到很精通的地步,有能力去作曲。

    今天已经是第九节课了,学校里充满了毕业的气氛,给我们上课的老师上周刚刚结束毕业答辩,想必成天在寝室里无所事事地等着离校。今天他教了我们扫弦。我和前女友分手后,就买了把新吉他,是马丁的那款经典旅行吉他,外形像一把扫把,扫弦时手肘没法靠,扫起来总感觉怪怪的,可能更适合用来扫地。

    上完课,打了把太阳伞回图书馆。夏天来了,天气很闷热,路上很多女孩穿着热裤,露出雪白的大腿。那句话说得确实很有道理,一白遮百丑,女孩子长得白就会非常好看,有一种很嫩的感觉。人们对嫩总是有好感的,吃水果要挑嫩的,吃蔬菜要挑嫩的,春天的嫩芽是最好看的。最好看的腿是白、细、直,很多人说女孩要长腿才好看,我觉得不是这样,长腿要求女孩子长得高,高才有长腿,直接把矮个子的女子排除在外了。矮个子女生,如果有一双又细又直的腿,一样非常好看,像铅笔腿一样。

    回到图书馆,很多穿着学士服的大四生在门口拍毕业照,男生相对保守,女生一个个浓妆艳抹,画着大红唇,踩着高跟鞋,迫不及待想要变成女人的样子。去年的这个时候,也有很多人在这里拍毕业照。每年都有人毕业,每年都有毕业生穿着这样的衣服在学校里拍照,让人看得伤感。我要和这届毕业生一起走了,七月份我就离开这座城市。

    我离开这里的念头,最初是因为我和王仅合租的房子5月底要到期了,到期后他要搬到新家住。其实这不是什么问题,房子到期了还能续租,现在我就找了个新房子,想租多久就租多久。

    让我下定决心离开的,是3月份的时候,我遭遇到了感情上的问题,我发现我喜欢的人总是不喜欢我,或者说彼此感觉不错但她却已经有男朋友了,而喜欢我的女孩我又不是那么地喜欢。如果我有一段满意的感情,那么我会想方设法留下来,陪着她一直到毕业,照顾好她,毕业后她想去哪座城市工作,我就跟着她去哪座城市,她不想工作,我也可以用稿费养着她,我们可以纯粹地去体验生活,去各地旅行。但遭遇到那些情感上的问题之后,我想马上离开这里,去下一座城市重新开始。

    当然,我的感情受挫,是因为我自己的问题。我跟越多人交流接触,就发现自己有越多的缺点,有时候我对我自己都非常失望,如果我是女生,我也不会喜欢这样的我。从三月份开始,我尝试改变我自己,开始学吉他和跑步,一直坚持到了现在。吉他已经可以熟练地换C,Am,Em,F,G等常见的和弦,可以弹几首简单的曲子。跑步已经从6分30秒的平均配速提高到了5分08秒,40分钟差不多能跑8公里了。这两天又着手解决熬夜的问题,晚上10点钟睡觉,6点半起床晨跑,没有出现早睡就失眠的问题,而且也不需要闹钟,很准时地会在6点半自然醒。

    我在杭州的时间不多了,马上就是端午,这应该是我在杭州的最后一个法定假期。端午第二天就是我正式的28岁生日,我现在很迫切地希望提高自己。年轻的时候,青春可以掩盖很多事情,懒一点颓废一点什么的都没关系。但是青春褪去之后,人会变得越来越不堪,只能努力提高自己。我这么老了,年轻的女孩子已经越来越难以喜欢上我这样的大叔,我希望我能在衰老的容貌之下,仍旧有其他可以吸引人的品质。

    我希望离开杭州之后,她们带给我的改变会一直伴随着我,我会把吉他、跑步、早睡早起坚持下去,并且改正其他的缺点,不断地提高自己。当有一天,我已经成为了一个让我自己满意的人,我希望能够再度遇见她们,那时候她们应该已经毕业了,已经离开了杭州,在其他的城市,甚至是其他的国家。

    但是没关系,我会到处走一走,看看这个世界,去很多不同的地方。我喜欢过的人这么多,总有机会遇见她们中的某一个。我或许穿着牛仔衣在旧金山淋了一场雨,发现她撑着伞走过来;或许在加州旅馆住了一夜,发现她刚好就在隔壁;或许在纽约的中央公园漫步时,看见她坐在长椅上看书;甚至有可能她哪也没去,仍旧还在杭州,我在西湖的人海之中看见了她,我会走上去跟她打一声招呼,她会愣一愣,然后恍然想起是我。

    我们会去某个街角的咖啡厅喝一杯,聊聊这些年发生的事。那时她应该已经变得很成熟了,不再是学生时期流行的那种发型,穿的衣服也有了很大变化,脚上的帆布鞋变成了高跟鞋。咖啡厅里或许有乐队在弹吉他,也许是布鲁斯、爵士,也可能是摇滚、民谣。我会跟她说,我也会弹吉他,或许还会上台去弹唱一首《一万次悲伤》。

    咖啡厅里有个女生在等男朋友,就像从前的她一样。

    玻璃窗外有个旅行者在等绿灯,就像后来的我一样。

    我会对她说,虽然我离开了这里,但却没有离开你。

    黄华溢

    2018.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