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一章 龙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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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说你对此事一点都不上心呢?”大门主似笑非笑的看着秋红山,“原来你也有担忧,看来你也是早为凌耿的报复做出了打算了,既然计策你也想出来了,就怎么办吧!” “只是我还有一个问题,”大门主以为秋红山做好了计策,就不在需要担忧了,但秋红山又说了一句,“我已经派了四代产品的复刻品出去了,怎么样对付凌耿得靠你。” 大门主低头想了想,然后说;“没问题,这个事交在我身上,这次我亲自出马,时间有点急,我得走了,在明天之前我得回到国内,你的研究适当的加快吧!” 也就在明天,我也要启程去北京了,之前委托凌耿帮我办的事,现在他也搞定了,带着家伙他就过来了,当然,我是避开郑小洁她们,到书房跟他谈的。 进到书房凌耿就从怀里掏出了棕色的皮革软刀鞘,刀鞘里面一把黑色,只不过有二十公分长的匕首就静静的躺在里面,匕首通体联合,没有镶嵌之处。 刀把处只是用绿色的麻绳捆住了而已,我把匕首从刀鞘里面抽了出来,原本平静如水的刀子,被拔出之时却是戾气逼人,它的刀刃是天外陨石铸成。 刀锋一闪就有一抹寒光射在了我的脸上,我把书桌上的水果刀拿起来就跟它互抹了一下,没想到铁质的水果刀,在它面前就像是纸片一样,被削折了。 从此可以看得出,用天外陨石打造的刀锋真的可以削铁如泥,再看看它的刀身,虽然不大,但是却雕刻了精细的龙纹,工艺之精堪,胜比许多古代的名雕大师。 我看后就只有两个字,“好刀。” 凌耿抽着烟就吧唧道;“好刀确实是把好刀,可是废了我好几百万的造价,光刀身的原材料我就花了一百多万,刀身的材料是铑,也就是中国俗称的黑金,这玩意现在价值一百多美元一克。” “是世界上质地非常坚硬的贵金属,虽然比不起你给我的几个弹头,但是它的硬度也不是一般的钢铁可以匹敌的,这还不算完事,劳资为了熔你这几个弹头,找了好几个炼铁师傅都没熔开。” 凌耿说的也在我的意料之中,我拿起这把匕首,重量显然是比普通的刀子重了许多,再加上那几颗天外陨石造的子弹,这硬度,一般的炼铁机器熔不了吧? 我问凌耿,“那你最后怎么熔的?” “我自然有我的办法,”凌耿点着手指头就跟我算起了帐,“你看看,这前后工序我就花下去二百万了,刀打成了,我又请了好几个国雕大师刻上了龙纹,前后的造价五百万,带上我的劳务费,一千万,支付一下吧!” “卧槽,你忙啥了?跟我要五百万?感情你的劳务费比这把刀的造价还贵啊?”凌耿缺钱么?显然不缺,但跟我说最多的事还是钱,“妈的,要怎么多钱,你就等着带到土里吧!” “你还不准我到夏威夷度度假?泡泡洋妞啥的?”凌耿反正也不要脸习惯了,钱该要他还是要,“一千万,别说多的,妈的,让劳资给你办事,还不给劳务费?” “行行,行,给你,我给足你两千万,花去吧!别在女人脚下别中风死了,”要了钱凌耿也还不走,他看着刀子又问我,“徒儿,这刀要放在古代,怎么说也是个名器,你就不给它取个名字?” “取啥名字?我觉得没必要整这些没用的,”我说道。 “不,有这个必要,”凌耿态度很坚决,“其实我们索命门,每一代有过传奇色彩的刺客都有自己的一柄名器,就比如荆轲,荆轲刺秦王时所用的佩剑叫残虹。” “荆轲刺秦失败后,残虹为秦王政所得,后被改造为渊虹,这是一把屠龙之剑,出自著名铸剑世家徐家,残虹与其他的青铜剑用材完全不同,是用天上坠落的星辰碎片打造而成。” “碎片虽然看起来像岩石,却会燃烧起熊熊火焰,这把剑确实十分强大,但也太过凶戾,伤人的同时也会对剑的主人有害,最后由秦国最好的铸剑师糅合五金重新铸造。” “重铸后消除了其中的杀气,增大其威力,改造为渊虹,渊虹剑在残虹之上,被秦王政赐给护驾有功的盖聂,盖聂我想你也知道是谁吧?此人武功高强,借着渊虹剑他在江湖上少有敌手。” “荆轲曾经所用的残虹由天上坠落的星辰碎片打造而成,而与你手里的这把匕首有大同小异,居然他的残虹名声流传于后世,那你手中这把匕首也并不差,为什么不可以让它记入史册?” “李威,你的成就并不止今天之势而已,或许多年后你追寻的目标不一样了,也许多年后你会看淡一切,成为一个随风而逝的刺客,那它就是你身边的一柄名器。” “别人一提起你的时候就会想起它,甚至是数百年后,别人忘记了你,但再见到它,就会说起你的传奇,所以不要削弱它的存在,我为你做个主吧!就叫它龙刺。” “你这死老头,居然把我列入了跟荆轲,无名等人齐名的存在了?”这现实么?不现实,后世的人根本达不到那个高度,不过也说不好,反正给这匕首取个名字也是随意之事。 “行吧,那就按你说的,叫它龙刺,至于它能不能传流后世,就说不好了。”
说完这个凌耿还有话说;“我听齐小六说你准备去北京了?去了也好,正好办了我上次给你说的那门亲事,人家就在北京城,而且门槛不低,咱们去的时候给人带点好礼,准备好钱吧!” 说到这门亲事,我就感觉凌耿这是在闹,“凌耿,你说说你,给我找了媳妇,可我现在都不知道我媳妇是谁,现在你总该说了吧?谁啊?我一定会亲自登门拜访。” “呵,我就是不说,”凌耿那损色贼贼的笑了笑,“我现在跟你说,你不得去把这门亲事给退了?等日子到了,我亲自过去,到时我俩再一起去拜访人家。” “人老成精啊!这都没能套出你的话,”剩下跟凌耿说的就是扯淡了,谈到了十点多就收场了,我该回房收拾行旅了,多的啥都不带,两件换洗的衣服就行了。 当然,出门在外,家伙肯定得带,这次就带着从钱将手里得来的那把沙鹰跟凌耿给我打制的龙刺吧!这两把东西都算是神器,希望它们能发挥在该发挥的地方。 在我收拾完东西后,郑小洁她们还给了我一个欢送仪式,今晚我真是实现了左拥右抱集体玩游戏的梦想了,不过也累得慌,大早上的还得早起。 我起床到学校的时候张燕宝已经准备好了,这次被送到北京学习的也不止我跟张燕宝,只不过其他系的都是大二大三或者大四的,一般这种去学习的机会也只是学长才能有。 就好比清华有几个去哈佛学习交流的名额,那肯定是给高年级的,大一的菜鸟,让你去了不是丢自己学校的脸么?这行人都是成年人了,也没老师带。 我们自己拿到火车票就去火车站了,上车的时候张燕宝还问我,“哥,你说北京啥样啊?我除了在电视上见过外,这辈子还没去过北京呢!” “其实我也跟你一样,第一次北上,不过身为祖国的首都,应该挺好的吧?”我对北京唯一的映象,也唯一一个地道的北京人跟我说的,那就是,北京不好混,那里面的人都太过的权势。 这话是杨颖跟我说的,别人也说了不到北京,不知道自己官小,不到深圳,不知道奔驰蓝鸟,不上市场买菜,不知道什么叫斤斤计较,由此可见,到了北京,没点权势,不好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