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四章 混元好声音
“色……**?”天清远艰难地重复了一句,然后以一种诧异无比的眼光看着满脸自信胡子拉渣的地克斯,错愕地说道:“地兄,你……没病吧?” “病?”地克斯眉毛往上一挑,撇嘴说道:“怎么可能?我好的很!我告诉你,你可不要小瞧我,我年轻的时候那可是风流倜傥意气风发,曾经迷死过万千少女,只要遇见过我的少女,都会被我的英俊潇洒所吸引,无法自拔,奈何当时的我心比天高,看不上这些庸脂俗粉,狠心拒绝了所有追求我的女孩,当年的风光无限,现在想起来依旧是美好的回忆啊。” “这就是你孑然一身的原因?哈哈,果然是恶有恶报。”天清远打趣道。 “什么恶有恶报?天老鬼你会不会说话?我那叫不拘一格!”地克斯被说中了痛处,又气又怒地说道:“你还好意思说我?你不也是孤身寡人一个?!你这是嫉妒羡慕恨!” “呵呵,地兄,儿女情长何必较真呢?原来你这么在意。算了,不跟你贫嘴了,说说你打算怎样**吧。” “你说,如果我脱了衣服,亮出我的八块腹肌和健壮的身材,然后在老林中溜达一圈,那个女娃娃会不会发花痴,突然飞出来,拜倒在我虬实的肌rou下?”地克斯边说话边开始脱衣服,天清远突然闻到了一股特别的味道,有点狐臭又带着点芬香,他诧异地问道:“地兄,你有没有闻到什么特殊的味道。” “味道?”地克斯止住了脱衣服的动作,闻了闻自己的体味,登时一脸恶心,发现这特殊的味道竟然是从自己的身上,脸色陷入了尴尬,干笑了两声:“嘿嘿,不好意思啊,我两个月没洗澡了,身上有点小味道,天兄不要介意哈……” “我很介意!”天清远捏着鼻子,朝着地克斯吼了一声,由于地克斯刚才脱了衣服,体表的异味溢出来了,空气中登时便充斥着令人窒息的熏味,还好地克斯及时停止了脱衣服的动作,不然,还未来得及让地克斯施展诱惑,天清远有可能当场毙命。 妙的是,在地克斯脱衣服的瞬间,熏味弥漫,下方的几头迅猛无比的雄狮登时四处逃散,仿佛碰见了黑潮般那么可怕。 “地兄,为了这丛林中猛禽的安危,我劝你还是不要使用**术,杀伤力太强了。”天清远见到那四散逃开的雄狮,面露惊讶之色地说道。 地克斯叹了口气,说道:“好吧,谁叫我是一个爱护小动物的人呢。既然不能用**术,那么我还有一个绝佳的办法。” 天清远问了一句:“不会又是这种规模性杀伤气味吧?” “不是。”地克斯的头摇得像拨浪鼓,嘿嘿一笑,没有说自己的方法,而是问了一个问题:“天兄,你可知道,为何我年轻的时候能够迷死万千少女吗?” “难道是因为你经常不洗澡?” “当然不是,我年轻的时候一天洗三个澡!” “为什么一天洗三个澡?难道是因为……地兄你经常打飞……那个?哈哈,地兄,那个打多了,会导致体力不支,你要注意自己的营养啊。”天清远露出一个邪恶的笑容,用眼神示意,都是男人你懂的。 “打你妹!”地克斯忿忿地骂了一句,决定不再搭理天清远,自顾自地说道:“我的第二个方法便是——唱歌。” “唱歌?”天清远满脸疑惑,唱歌他当然知道,某个叫幻瘪三的幻音派掌门开创了利用音乐修炼的先河,并且凭借着独特的功法跻身于七派中的举足轻重的一派,如今,幻音派在大陆上颇负盛名,隐隐有成为七派魁首的趋势,影响力颇广,因为他们在混元大陆上举报了大型的音乐活动——混元好声音。 混元好声音,不需要长相优美,也不需要身份显赫,只要你拥有甜美的声线,就有几率被幻音派选上,成为门派的亲传弟子,从此平步青云,走上人生巅峰!此活动由于其门槛极低,报名参加的弟子数量超过十万,即使是天宗历年的弟子海选也不过是十万之数,可见此活动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之大! 这个活动一出,登时便引起了整个大陆的轰动,混元好声音利用活动来筛选出最具音乐天赋的弟子然后收入幻音派做门派亲传弟子,加以培养。 活动最大的看点不是幻音派如何收徒,而是他们的每个徒弟都拥有一副美妙的嗓音,唱出来的音乐都可以算作之音,好听的同时还可以促进修炼,为整个混元大陆修炼人士带来了一缕清流,倍受好评。 幻音派使用法术将每次活动时听到的精彩音乐录制下来,做成随身听,然后大力宣传,随身听大卖,幻音派的掌门实力虽然最弱,但却是七派中最有钱,最具有影响力的一号人物,可谓是炙手可热。 再加上幻音派广结良缘,各门各派的关系都相当不错,因此,许多门派都将幻音派视为天下第一大派,有了足够的底气之后,幻瘪三打算巴结天宗和地宗,与他们打好关系,寻求这两家超品宗门的庇佑,于是,天宗和地宗的掌门各自收到了幻瘪三的礼物——爱疯随身听。 爱疯随身听乃是利用黄金打造,价值百万,而且,这个随身听中不仅囊括了近年来混元好声音所有学徒的之声,还引进了番外的众多番语歌曲,歌曲形式多样,曲目繁杂,无论你处在哪个年龄段,总能找到适合你的音乐。 地克斯一见到黄金造型的爱疯随身听,立刻就欣喜地接受了这个礼物,答应了幻瘪三的联谊请求,天清远表现得比较平淡,不拒绝也不答应。 地克斯接到随身听后,修炼之余听一听歌,生活惬意得很,他的资质跟天清远比起来要稍微差一点,修炼速度相对于天清远来说便要慢上一段时日。但是,由于他基本上每天都会听歌,歌曲让他的身体甚至灵魂都得到了放松,促进了他体内的血液循环和斗气运行,所以,他和天清远几乎同时晋升了二阶宗师,音乐的作用不可小觑。
歌曲这东西,接触得多了,自然就有事没事喜欢哼上几句,地克斯也不例外,不过,他不喜欢在房间里哼,他喜欢在宽阔地带吼上一段,听自己嘹亮的回声,以此释放他的热情,这次,他便打算唱一段经典歌曲——求钱。 地克斯气沉丹田,做势欲唱,天清远立刻走远,同时捂住了自己的耳朵。 地克斯问道:“天兄,你以前见识过我优美的歌喉?” “这倒没有。”天清远不急不缓地说道,然后话锋一转,“虽然没有见识过,但我猜想,地兄唱歌一定是惊为天人,轰动大陆的效果,我怕我会被地兄的声音吓到。” “呵呵,多谢夸奖,咳咳,我开始唱了!咳咳……”清了清嗓子,地克斯开始了他的个人演唱。 不唱则已,一唱天翻地覆! “当巴掌……打在我的脸上,我想……我就快……变了模样……”地克斯苍老的声音如同死狗的喘息,哀怨缠绵中却又夹带着一种让人忍不住恶心干呕的忧伤,让人听了之后心里升腾起一股痰堵在喉咙里面吐不出来又咽不下去的不适感。 “呕……”天清远忍不住吐了。 “嗷呜嗷呜……” 二人下方的丛林中,猛禽发出凄厉的惨叫,四处奔走,却始终逃不出地克斯催人作呕的歌声范围,一些等级稍微低下的魔兽不堪受扰,直接往参天古木上撞去,登时头颅粉碎,血液四溅,它们竟然宁愿死也不愿听到地克斯的歌声! “你今天……能不能……能不能……还我钱?我在……柜台取款处……前等了三十年……” 地克斯闭上双目,完全沉浸在自己那自认为优美的声音中无法自拔,唱到**处忍不住手舞足蹈,借此抒发自己心中积蓄的涛涛情感,声音越唱越高,几乎响彻整个丛林,天清远已经远远逃开,暂时离开了丛林,以免会有生命危险。 丛林中大批低级猛兽相继寻死,自杀身亡,一些等级稍高的魔兽也开始奔走呼号,感觉到身体不适,眼看便要自寻死路,突然,一个清脆的声音从丛林深处传来。 “快住口,死老头!我出来还不行吗?” 小火愤怒地从洞中爆射而出,踏足虚空,与地克斯遥遥对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