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高难度的写字动作
在洛轻轻一边修炼一边留意周围坏境时,她看不见自己身上的变化。 洛轻轻的身子藏着一片大叶子后边,照理说吹不到风,而此刻她身上的毛发无风而动,长长的纯白皮毛像一波波拍打在岸的浪花,翻滚的极有韵律。 洛轻轻不知道这是周围灵气往她身体里汇聚形成的轨迹,空气中的灵气正顺着她皮肤上细小的毛孔钻进去,不仅趟过她的经脉,更是缓缓地改造她的骨骼肌rou。 洛轻轻觉得自己好像一个容器,正在不停的收集着灵气,眼看着容器渐渐有了存货,满意的眯起了眼睛,想着等到容器存满后自己会变成什么样呢。 “毛球,毛球你在哪儿啊?” 还没等洛轻轻想出自己的形象,一阵阵的叫喊拉回了她的精神,意识回到大脑,听着越来越近的声音,洛轻轻来不及检查自己的修炼成果。 沿着灌木丛绕了一圈,从另一个方向钻了出来,主动蹦到了清珏面前。 清珏看着脑袋上顶着一片枯叶的洛轻轻,蹲下身,伸手摘下树叶,“跑到哪儿去了,身上又脏了。” 洛轻轻看了看自己身上的毛,“瞎说,明明看着蛮白啊。” 清珏没理洛轻轻抗议的眼神,一伸手示意洛轻轻上来,“毛笔一会就到,咱们先去书房等着。”其实清珏是怕在梅园洛轻轻要是想着逃跑,自己拿她没办法,在书房好歹还有个门能挡着。 洛轻轻也不想清珏在梅园里乱逛,怕他无意中破坏了自己的风水宝地,好不容易找到一个,要是被破坏了不知道还能不能找到。对于修炼成人一事,洛轻轻把它放在了第一位。 跳到清风手上,将自己缩成一团,免得被风吹个透心凉。 回到那个令人烦闷的书房,洛轻轻蹦到宣纸上,给自己找到一个能晒到太阳的地方,趴着脑袋晒着日光浴。 清珏在一边呆着无聊得紧,看着悠闲的洛轻轻,忍不住伸手戳了戳她的背,“毛球,你真的会写字啊?这些字上面意思你能认识吗?” 洛轻轻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听着清珏这样没挑战性的问题,眼皮都不想抬一下。 三字经不说能倒背如流,但是她还是能完完整整背出来的好吗,那些按了那么多梅花印的纸上不就是她写的字,难道他不认识? 接到洛轻轻眼中那显而易见的眼神,清珏本还兴致勃勃的心情忽然掉到了谷底,他被兔子鄙视了? 于是洛轻轻用一个眼神解决叽叽喳喳的清珏,享受了安静的日光浴时间。 安逸时间没享受太久,没过一会书房的门就被敲开了。 一个穿着灰布衣服的大叔,手中拿着细细小小的一根东西,离得远洛轻轻没看清。 清珏用两根手指捏着洛轻轻的毛笔,翻来覆去的看,“彦叔还真有一手,这么细的笔都能做出来。” 洛轻轻眼神不好使还能用耳朵,清珏自言自语的话被洛轻轻给听见了,看着清珏手中的“火柴棒”眼神又热切了许多。 火柴棒,洛轻轻刚想到的形容词,细细小小可不就是火柴嘛。 清珏把手中的小得可以忽略的毛笔放到洛轻轻旁边,也不说话就拿眼睛看她。一副看好戏的样子,之前洛轻轻不是用眼神鄙视他嘛,正好这会他能看看洛轻轻到底会不会了。 洛轻轻把桌上的笔我在爪子中,却怎么都抓不住,试了几次后,她发现一个十分不想面对的问题。 作为一只兔子,她没有手指,是的,没有手!没有手她怎么拿笔?只有几根尖尖的爪子,难道要两只手吗? 洛轻轻实在不想自己接下去的许多天里被泡在黑乎乎的墨汁里,不认命,双爪捧起毛笔,身子直立,后腿支撑着身体,低着头认真的在纸上写着。 努力许久,终于一个歪歪斜斜的“人”完整的出现在了宣纸纸上,清珏捂着嘴偷笑了许久,伸手抹掉眼角的泪花,继续捂着嘴笑个不停。 毛球实在太逗了!手短身子短,这毛笔在他手中细细小小没错,毛球拿着的时候比它立起来的时候还要长,两只爪子握着毛笔,低着头努力地望着纸上的字,两只后腿还踩着小碎步保持着平衡。
清珏知道只要洛轻轻一旦发现自己在看笑话,她肯定就收手了,那他到哪儿去看这么难得的场面啊,简直就是百年难得一见。 洛轻轻尝试了许久才写出一个人字,后腿就抖得不行。抱着毛笔陷入了纠结之中,是选每天泡在墨汁中,泡出一声墨汁味呢,还是选杵着根毛笔跳踢踏舞呢。 第一个,她要每天洗澡,每天忍受自己黑漆漆的样子,第二个,她会累成哈巴狗的。 咬着大板牙纠结了许久,洛轻轻选择了累成狗,作为一个女生实在不能忍受自己黑乎乎的样子好吗,而且谁知道这墨水会不会把她染黑了。 有了决定,洛轻轻就开始投入到自己无尽地抄书事业中去了。 期间换了各种姿势,只要能落笔,洛轻轻才不管姿势美不美观。当务之急,做完作业有饭吃。 直到容沚回来,洛轻轻还在撅着屁股趴在地上,两只爪子抓笔写个不停。 一打开门就看到洛轻轻这销魂的背影,而一旁的清珏抖着肩膀,时不时闷笑几声。 清风见状,赶紧给清珏使了个眼色。 在门口被推开时,清珏就听到了动静,赶紧垂头躬身给容沚行礼,“王爷。” “嗯。” 洛轻轻听到身后传来的声音,身子往侧面一滚,彻底趴到了地上。不行了,两只前爪好累好酸,真的要累成狗了。 容沚若是知道洛轻轻的想法,只会说一句,别怕,你顶多累成一只死兔子。 容沚走到桌子边上,看着宣纸上一动不动的洛轻轻,还有那根蘸着墨汁倒在地上的袖珍型毛笔,眼睛一挑望向清珏,“这是什么?” 清珏低着头往上瞄了一眼,看到容沚手指的方向,“回王爷,这是毛球要的毛笔,今天它都是用这根笔写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