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重金属
观众们一个个云里雾里的,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不过沈飞既然这么说了,也只能附和于他:“来一个,灵魂歌王,来一个。”心道,大概只有这样才能摆脱现在的处境吧。 没想到让老夏更加兴奋,疯狂拨动琴弦:“哦吼吼,既然你们的要求如此强烈,那么好,我将为亲爱的观众朋友们献上……最极致的音乐,哦吼吼。” 下一刻,琴音激射,仿佛万树合一的诡异春木疯长,粗壮的茎干有力而坚韧,化作最结实的锁链将普圆的法身牢牢困缚,树身高度俨然已经超过了金身法相的头顶,伞状树冠向天如花朵盛开,墙一般厚实的主干上,与人类五官相仿的缝隙缓缓张开。 “哦吼吼,看我的厉害。”树妖的枝干化作鞭子,抽打在金身法相的上面,让它颤动不已。 普圆还是第一次被人如此压制,惊慌失措之余,更觉得无比震惊,妖兽以体态的增大来储存纯净的灵力,面前的树妖高达百米,强壮的根须覆盖整座竞技场,道行肯定不小。 意识到危险,cao控金身法相展开凌厉的反击,被尊称为大迦叶的金身法相有着钢筋铁骨,万钧之力。先是原地蹲下,释放浩瀚的伟力,将缠卷在身上的树枝逼的后退,继而挥舞罗汉棍,虎虎生风地拍打下来。 “哦吼吼,很厉害嘛。”老夏原地旋转身体,反而更加兴奋,连续波动琴弦释放出一**的音涛,树妖在音波的刺激下同样变得无比兴奋,挥动鞭子一般的枝茎与金身法相手中的罗汉棍对打。 金身法相与树妖对打的情形与当日沈飞和净灵和尚战斗的**如出一辙,只有一点不同,与那一日相比,无论是金身法相还是树妖,在体积上都增大了好几倍,甚至十几倍。 “轰轰轰轰!”每一次对攻,都带来力量浪潮的爆发,经历过无数大战洗礼的五号擂台早已面无全非,若不是有着结界的庇护,整个斗技场只怕都要覆灭了,由此可见,老夏此时仍留有余力,能够一边cao持结界,保护斗技场以外的人不受到伤害,一边cao控树妖和大迦叶的金身法相战斗。 “哦吼吼,挺强的嘛,该动点真格的了。”音调一变,千万片花瓣遮蔽了天际,片片飞花皆为刀刃,与金身法相激撞摩擦,爆发出一连串的耀眼光火。 “哦吼吼,这就是万物皆可为刃最强大的地方了。”这句话倒像是对着沈飞说的,告诉他,朝花夕拾剑究竟是多么强大的一柄仙剑。 片片飞花飞舞激撞,以金刚不坏身的坚固也逼近崩溃的边缘了,这一招真是强大极了,天上地下,每一片花瓣都是一把锋利的刀子,简直无所不至。 普圆大师面如金纸,已觉得气血翻涌,有些难受了。与金身法相一道高高跃起,来到空中,手中罗汉棍自上向下砸,几乎可以预想到罗汉棍棍尖与地面接触的刹那,便是力量彻底爆发的时刻。 老夏没有给他这样的机会,普圆身处半空的时候,更加大量的花瓣飞起了,生生将他托举住,不能降下,再用枝茎捆住他的脚踝,用力一甩,“嗖.”的一声,消失在天边,视线不可及的地方,再也看不到踪影。 “此战——沈飞胜!” 观众席一片喝彩,为这场以弱胜强的戏码兴奋难鸣。 白云苍狗,芸芸众生,偌大的九州,遵循着弱rou强食的等级制度,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类似沈飞这般以弱胜强的例子鲜少出现,每一次出现,都会让被压抑惯了的人们心中一振,为自己身上不能出现的奇迹却出现在其他人的身上而深受鼓舞。 …… 夜,月,沈飞与老夏同坐在清风徐来的仙女河畔买醉,下山以后将近一年的时间里,老夏始终不知所踪,这一次重逢得好好地叙叙旧。 岸边上,杨柳依依,青草郁郁,yuhuo难耐的情侣们紧紧拥抱在一起,无法自制地蠕动身体,互相摩擦,两个大老爷们坐在他们之间,怪别扭的,干脆以五行创生之术,搭建了一座小木屋,把两边的人隔离起来。 “叽叽喳喳!”鸟儿对月唱歌,一粒拇指大小的石子扫过波光粼粼的水面,连续跳动,惊得趴在河面上呼吸的鱼儿们四散奔走,沈飞道:“老夏哦,你的行踪可真是越来越飘忽不定了,记得在蜀山的时候就自己跑到山下去了,许久许久都不露一面,这一次又是这样,一个经常不和经纪人呆在一起的歌手,不是一个称职的歌手哦。” 酝酿许久,老夏本以为沈飞会说些“rou麻”的话馁,万没想到却是满腹牢sao的抱怨,气鼓鼓地反唇相讥道:“臭小子,要不是老人家我在关键时刻出现,你早就死无葬身之地了,你可倒好,不感谢也就算了,居然还满腹牢sao,简直是没心没肺,不对,是狼心狗肺!” 沈飞早料到他会这么说,露出笑容道:“我也是出于经纪人的角度,为自己旗下歌手的未来考虑嘛,老夏你可不要误会了哦。” “哼,我看你小子就是个狼心狗肺的家伙,还经纪人呢,下山之后不也没有主动安排一场演出吗。” “靠,你真好意思说,下山之后连个人影都没有,我安排什么演出啊。” “哼。” “哼。” 一老一少怒气冲冲地背过身去,互不相让,过了好一会儿,剑拔弩张的气氛莫名地越来越弱,心境似乎也缓和下来,直到沈飞抢过酒坛,大口大口地往嘴里灌酒,老夏也跟着与他争抢,你争我夺之下,哈哈大笑起来。 “臭小子,要不是和你投缘,老子早就自己逍遥快活,忙歌唱事业去了。” “老小子,要不是和你投缘,我也不会主动要求成为你的经济人了。”沈飞慢慢平和下来,短发向天,看着水面上的倒影,说道:“都将近一年的时间了,你到底跑去哪里了啊,老夏?” “这都看不出来吗,一点眼力都没有。”老夏对此戳之以鼻。 沈飞转目望向他,定睛打量,发现许久不见,老夏的打扮变得奇形怪状起来,与过去迥异,露出会心地笑:“不会又是跟随某个民间艺术团演出去了吧。” “哈哈,还真被你说对了。”老夏推了推鼻梁上黑色的眼镜,这东西沈飞还是第一次见,黑乎乎的,看起来像是给瞎子用的,不知道为什么老夏一直带着,从不摘下。 “跟你说哦,进入汝阳城之后,我就发现了一个特别有意思的团体,每天都在向西的城墙根上敲敲打打的,吸引来往的游人驻足。” “去去去,胡说八道,我在汝阳城呆了好几个月,如果真有这么个地方怎么会不知道呢。” “就说你没把我放在心上喽,还经纪人呢。” “我看根本是你无中生有。” “我老夏从来不骗人的。这个团体就在汝阳城向西城墙的墙根下面,每天进行一些杂技、歌唱之类的表演,从过路者的施舍中得到一些钱。我用上等蜂蜜向一个商人换了很多的钱,用来资助他们,条件是,成为他们其中的一员。就这样随他们一起演出了一段时间,团体里的年轻歌手忽然找到我,说是有一个身在金陵的朋友向他发出邀请,说是现在最火的音乐叫做摇滚,希望他过去,问我有没有兴趣同行。这还用问嘛,只要与音乐相关,我老夏当然有兴趣啦,一口答应下来。” “这……”听到这里,沈飞露出狐疑的神情,“这么说,你是跟着别人来到金陵城的喽?不是因为我?” “呵呵。”老夏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哎呀,你这个人好无聊啦,整天考虑一些没有用的东西。” “哼,你还好意思说呢。”沈飞假装生气。说实话,他和老夏与其说是持剑者和剑灵之间的关系,倒不如说是亦师亦友的忘年交,是难得可贵的知己,说话的时候基本上没什么分寸,也不会真的动气,只要对方开心快乐就最好了。 老夏咳嗽了一声,继续道:“我爽快地答应了那个年轻小伙子的邀请,一起来到了金陵,见到了他口中的朋友,立时眼前一亮,终于发现,自己一直以来都不成功的原因,是太过鼠目寸光,没有见识了什么才是真正的音乐。
哦吼吼,真正的音乐就是……哦吼吼,说唱和重金属,最劲爆的摇滚乐。”大概是说到兴处,又一次极有节拍地说唱起来。 沈飞看到老夏如此快乐,真心为他高兴,道:“这么说,你这次终于找到能够懂自己的知音了哦。” “那是当然的,虽然年纪都比我小多了,但是我和他们一拍即合,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大家一起玩音乐,一起打拍子,一起泡妞,每天都HIGH的不亦乐乎。” “等等等等,玩音乐、打拍子我还能理解,你刚刚还说了什么?一起泡妞?” 老夏眼睛眯起,露出“你很LOW”的鄙视眼神,“还好意思以经纪人自居呢,你这个土老帽,没有性感窈窕的小meimei陪在身边,叫什么玩音乐的男人啊。” “这……老夏你都多大岁数了,还小meimei!而且据我所知,你可是一颗树啊,你不知道仙界三**则最重要的那一条吗,人妖禁止生情。” “哦吼吼,没有生情哦,只是纯粹的泡meimei,找灵感而已。”说不了两句,老夏便又哼唱起来。 “真是服你了……这么说,你的小日子过得很不错喽。”沈飞的语气酸丢丢的。 “嘻嘻嘻,那是必须的啦。”也不知老夏是太得意了,还是压根没听出来沈飞语气中的酸意,兀自哈哈大笑,兴奋得不得了,“每天除了泡小meimei,就是一起玩音乐,一起喝酒,这小日子过得简直就像神仙一样。沈飞你看看,我这身行头怎么样,都是最顶级的兽皮制成的哦,上面镶着镀银的铁钉子,亮不亮,亮不亮。” “这……”沈飞认真审视老夏,看他两边头发都剃光了,中间留出一缕高高耸起,像是一座山丘。十根手指各自带着精铁打造的圆形戒指,中间的那个戒指还是骷髅头的造型,一看就价值不菲,鼻子上面搭着一片漆黑的眼镜,苍老的面容像女人那样抹了粉,下半身穿着筒子裤,脚踩圆头皮鞋。 这身打扮和九州现在的服饰文化格格不入,却着实吸引人的眼球,或许这也就是音乐的真谛吧。平凡无奇的演奏可能已经追不上现下的潮流了。 “这么说恭喜你了……”话到嘴边,化作一句恭喜,无论怎样,只要是老夏喜欢的,沈飞也会认可。 “哦吼吼,看到了吧,这就是现在最流行的音乐,臭小子你这个做经纪人的如果不能与时俱进的话,可是会被我落在身后的哦。” “哦吼吼,我说老夏你啊,也真是糊涂,别说我是你的经纪人啊,就算我不是,也是你的知心好友,是忘年交,哦吼吼,你刚刚认识了其他的伙伴,哦吼吼,就要翻脸不认人,真是伤害人心呢。”沈飞脑袋瓜灵透,随着老夏说唱的拍子临时编了些台词慫他。 老夏眼前一亮,同样以说唱的方式回应:“哦吼吼,我的经纪人啊,遇见了音乐的真谛让年迈的我感到心情愉快,说话没轻没重的请你不要伤心,哦吼吼,我们还是好朋友,哦吼吼,那是自然的,否则我也不会出现在这里了,你说呢,哦吼吼。” “哦吼吼,我的好朋友老夏啊,我说你到底为何会出现在竞技场里面,哦吼吼,你这段时间都在哪里练习音乐啊。” 哦吼吼,不愧是我的经纪人,你的发音很标准,节拍掌握的很到位,声音也很有灵性哦;哦吼吼,那个邀请我们到这里来的人非常有钱,居住在一座很大的宅子里,管吃管住,还有小meimei陪找灵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