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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评《英雄联盟之晨光》

    书名:英雄联盟之晨光

    作者:再见时难

    类型:异界大陆

    小说链接:略

    阅读章节:二十章

    评语:这个配角,值得记住!

    书评员:宇`魂

    这个配角,值得记住!

    “自打在诺克萨斯看见将军的第一眼,我们这些人的故事,便是追随将军的那些破事而已,说她,就够了。”(第二章)

    不知道为啥,看到这里的时候,总觉得有点心酸,又好像,有点期待。感叹作为逃兵的老李,毕竟,在战场上装死,也不能完全怪他。期待那个将军,她达到的那个境界,究竟会有多厉害。

    我以为,老李真的只是一个逃兵,因为出于对残酷战争的恐惧而装死,但,好像是我想的太少了

    我应该能想到的,从他坐在椅子上跟陆离讲故事的时候,我就应该想到,他也是一个有故事的人。虽然他的故事相比于那个女将军而言可能有些微不足道,但他的故事,相比于这个“畸形”世界里很多人的故事都要伟大很多。

    当他托着一杆旱烟,提着那把阔剑站在打铁铺前面的时候,这个曾经所谓的逃兵,终于,要再次创造属于他的故事了。他已经逃过一次,不想再逃了。

    人,总会有那么一次,义无反顾。

    “三十年前经历过沙场的人应该记得,这款诺克萨斯第三代佩剑,唯有杀敌破百者可佩。”(第三章)这便是,属于他的故事。

    在脑中脑补了一些他在战场中的画面,还有他倒在战场上,望着女将军战斗的画面,一正一反的对比,让老里这个逃兵的形象,变成更有血有rou。

    “我有一剑,师出生平仅佩服之唯一人,你可敢接?”阔剑横于胸前,老李厉声问道,仿佛天地间浩然正气尽在胸怀。(第三章)

    他的剑,很慢,却让对方无从抵抗。他只是一个老头,却将高出自己等级一大截的强敌击杀。

    看到这个人物形象,让我想到了《投名状》里的庞青云,身为将军,他带着自己的兄弟跟敌军死战,增援不到,他看着他的兄弟一个个死在自己面前。最后,他也是装死,才勉强从战场上捡回一条命。

    可能,会有些人觉得,这种人,懦弱!

    但他带着“山字营”打下su州直取nan京;他为了自己的兄弟愿意去求曾经对他见死不救的死对头;他说过,“我的兵,只能战死,不能饿死”,这样的人,懦弱吗?

    无论是《投名状》里的庞青云,还是这本书里的老李,他们身上,都有作为一个兵的灵魂。也许他们曾经当过逃兵,也许他们被人看不起,但,作为一个兵,当他们拿起剑的那一刻,所有的人,都不会再嘲笑他们,看不起他们,也不敢再嘲笑他们,看不起他们。

    “诺克萨斯第二步兵逃卒李思,归队!末将参加(参见)锐雯大人!”(第三章),看到老李在生命最后一刻说出的话,我的眼睛,不禁有些湿润……

    开篇三章,虽然并没有提到男主的金手指,但我觉得,这三章,有老李一个人,就已经够了!

    写到这里,已经不想再写其他的。再写下去,我担心写出的东西会影响老李对我的震撼。

    一本书,能有一个让你值得记住的人,就够了!

    附注:

    乱世之中命如草芥,死一人,自是小事。

    强权之下皆喽啰,杀一人,断然不难。

    第一章的这两句话,字虽然不多,却给我一种震撼,让人忍不住想要把它摘录下来。以前看的某些玄幻小说,虽然同样都有对背景世界的渲染,武力为尊,实力决定一切,但都感觉,那些花了很多文字来渲染的世界还不如这两句话给我带来的冲击力大。

    刘城主终于舒了一口气,暗道一声:“妈的正主终于来了,没老子什么事了。”(第一章)

    话未及半,刘城主心里咯噔一声,暗骂道:他娘的老子一个人的名字都叫不出来啊!(第一章)

    看到这两者,我真的有些大跌眼镜。额,这刘城主,是来打酱油的群众演员么,这演技,有点浮夸了。

    怎么说也是一城之主来着,既然他能动用很大的关系为他儿子搞到一个战争学院的特招生名额,应该不是草包吧,心机城府应该还是有一点的吧。那啥,看到这些心理描写,额,给我一种吊儿郎当的感觉。再说,现在可是关系到他儿子未来的时候,他一个当父亲的,应该比他儿子更担心这件事吧,怎么可能会来一句“没老子什么事了”?(笔者嘴有点叼,还望作者君见谅)

    个人觉得,要是刚才的那些心理描写用“上帝视角”来表现,好像会显得比较轻松,就像前面描写的那段挺好的,比较有吸引力。“不对,也许只有刘城主一个人觉得尴尬,这毕竟是他的地盘,自己当了这么久的一城之主,平时召集手下开会,那可不一个个看着自己的脸色,老子说西就没人敢看东的,怎么这个时候别说话了,连屁都不敢放一个了?”(第一章)

    主角有被抢戏的嫌疑,虽然有时候被抢戏了,觉得还可以接受,但接连被抢戏,就有点……

    有时候的粗话会让小说显得活泼,但有时候却会适得其反,就像第五章里亚索的一句“关你卵事”,感觉把这一章前面说描绘的那种的意境,全给毁了。(个人观点)

    文笔显得有些超脱,虽然有时候表现地有些轻松,但整体读起来,想要快读的话,有点压力。这样的文对读者的要求可能比一般的文要高一些,需要读者认真去读,甚至,去品味。但作为一种快餐式的文化来说,这样的风格,会有些被动。(文笔的话,第六章)

    意境高远,但情节不够(第八章)形散而神也散

    主线不够明确,看了十几章,还没有看到一条主要的情节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