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章 怒之意境
含光露使杜震独自体悟怒麟衔剑一式的精要,杜震揣摩良久,因是觉师傅招之前,那口前右手如寒光亮匕一般,取敌性命独在于此,更感怒麟衔剑,剑才是制胜之物,遂再改口言在剑字。 含光露摇头道:“这一式叫做‘怒麟衔剑’,奥义在怒,而不在剑字。你道为何我言即便敌人的身法比你更快,也要使他吃上这一招吗?便是这个‘怒’字,人人都知麒麟是瑞兽,性情温顺。常言道最是不能招惹老实人,因为他平素里极小气急生怒,但一旦恨极,那可是什么事情都能做的出的,着实令人畏恐。麒麟也是一样,罕会威,可若起狂来,谁也会被吓呆在原地,不能动拔,还未招,他已是怕极,成那待宰的羔羊一般。” 杜震听他之言,原来这一式的奥义是在怒字,便是以无上的怒火使敌心中恐畏,放弃抵抗。师傅言的是一种意境,可不是简单模仿便能达到的。 含光露看出杜震之心忧,再道:“麒麟声轰如雷,口能吐火,最能化煞,一身武备而不害人,是以为兽中之仁,仁者威,众灵皆恐。小子,慢慢体会吧,老夫知你年少,这一意境又需一定的人生阅历方能达到,为师的神通也不是随随便便便能学会的。这样,我先教你身法,怒字你慢慢体会。” 杜震也是心知一时半会绝难体会得出怒的意境,自己不似义兄董卓常常威,性格较为内敛,不善喜怒形于面上,如何有“怒”?既如此,不如先学其他,回头慢慢再悟意境。 含光露对他问道:“之前学过什么轻功的本领?” 他答道:“徒儿幼时与五位伯伯跳纵腾跃的功法,尤以五伯的溪女轻身术习练的最勤。” 含光露笑笑,道:“哦,施展一番给我看看。” 杜震听了,腿肚子用劲,一下跳起,却也有一人多高,林有悔见了开心地拍起手掌道:“哇,跳的好高啊。” 含光露斥她道:“好歹你也是林凤仙的后人,这般没见过世面,传出去真会让人笑掉大牙。” 林有悔听了,心中瞬生方案,正要反驳于他,杜震却是先道:“师傅,是不是徒儿跳的太矮? 含光露点着头道:“之前我便看出来,你这五位伯伯也只溪女剑有些能为,不过她教你的轻身术却只是入门的武功,小子,你站这上面试试,身子不能摇晃,看能坚持多久。” 他说完从地上捡来两颗拇指肚般大小的石子,竟是要杜震站上去,身体不能摇动。 杜震遵命,看了看石子便走了上去,那石子有尖有棱又坚硬无比,所穿鞋子又是布履,为丝织的单底鞋,顿时硌疼难忍,不由打起颤来,他虽是极力用劲双腿之上,又强忍疼痛,想较身体平衡,仍是不出十个喘息便即晃下身来。 含光露哈哈一笑,与他道:“怎样,依我看你的轻身术也只能爬个树、上个房,再无他用。” 杜震听了,心中生愧,倒不是五伯的溪女轻身术不够高明,而是自己从未用心勤加练习过,现下却是被师傅取笑。 林有悔见他面起羞色,便打圆场道:“老头儿,你的轻身术又能怎样?别耍嘴上本事,露一手给我们看看。” 含光露也不与她争辩,只道:“你两个身上可有尖锐之物?” 杜震摸摸怀中,确有一把防身的匕,便即掏了出来,递与他。含光露接过匕,将手柄插入砂石之中,独留四寸刀刃在地面之上,刀尖朝上。 杜震见他所作,已是大致猜出他要作甚,正要说话,含光露已是单脚跳上刀尖,一个金鸡独立正朝着他两个笑着。 林有悔与杜震皆是大吃一惊,含光露脚下也只是麻鞋一双,何为麻鞋?便是用草绳编成的鞋子,不说保暖,更是遇水渗水。刀尖在下早已是扎穿了草绳直抵着含光露的脚底板。 而他却是身子不慌,脚下也不疼痛,反而极是惬意,竟还在其上跳起脚来。 林有悔看他便觉自己脚痛,脸上也是疼痛万分的表情,不由道:“可以了,你快下来吧,看的我心如针扎一般。”
一曰天魔,二曰地魔,三曰人魔,四曰鬼魔,五曰,六曰阳魔,七曰阴魔,八曰病魔,九曰妖魔,十曰境魔。 天魔者,山、林修练之士,一念纤尘,而被魔败,不能成真。何者,正练大丹,行持入靖,或目见显现,形影幢盖幡花,异香祥云,耳闻仙乐,此乃天魔之所试也。当焚香,佩三皇内文,及五帝消魔玉符,置於案前,左手招中指中,右手执五帝大魔印,变神为元始,以印照之,其魔自退。 地魔者,凡行持之士,变神步罡,书符咒水,起念不正,皆地魔之所试。何者,正欲思存而心生拟议,步罡掐诀,书符诵咒,或乱其心,或照形而不辫其姓名,或附身而不通其言语,抵抗道法,毁辱灵文,皆非邪鬼之所依,即是地魔之所试。当以神霄玉清真王五方卫灵阮,并焚之。 人魔者,行持之士皆有之。或居山入室,书符诵咒,掐诀行持。方欲行用,一念有异,或被言语秽喧,鸡犬妇女师僧尼俗冲突,以致惑乱法身,思存不正,符水不应,此皆人魔之所试。当以混合百神印,安於坛中,急书束缚魔灵四字,以印印之,焚於香,持念魔王三品之呼去音,其魔自退矣。 鬼魔者,行持之士出入郊野之中,建坛於伏尸之地,一念稍误,即夜多梦寐,屋宇虚鸣,禽畜现形,虫蛇显怪,惑乱正法,恣坏灵坛,皆鬼魔之所试也。当以冷明法主印安坛上,以元始安镇四字,以印印之,贴於坛所。次诵冷明灵书二篇,其魔自退。 者,行持之士因驱邪破庙,一念恣狂,多为之所试。或现形抛石,叹位多端,盗法坛供具,窃丹药秘文,惑恼法身,无有休息,皆所试也。当以严摄北邓二印,佩於肘上,召玄范众真以摄之。仍书神公受命普扫不祥八字,贴於坛之四面。次以三十二天隐讳章,焚室前而遣之,其魔自退。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