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5章 菜没上,酒先走着
1月3日傍晚,松州市郊富豪山庄度假村。1号大型餐厅摆了二十几张餐桌,座无虚席。 舞台上方悬挂横幅,“风华文学网2288年度颁奖晚宴”。 出席今天晚宴的,有风华网高层领导、风华网著名作者、风华网相关合作伙伴及部分媒体,共计两百余人。听说部分省的作协也派代表来了,实际上风华网不少作者都归属各省的作协。 如果书迷看到今天这里的作者出场阵容,定会惊叫不已。风华网各大神、准大神、小神、新锐,能来的基本上都来了。星光璀璨,神的光环叠加了几十层。有资格踏进这个餐厅的作者,至少都有一本拿得出手的作品。 常征坐在比较靠前的餐桌上。这桌围坐了十一人。有大叔有鲜rou,还有三个美眉。 有个光头大叔特别引人注目,他这造型足够吸引常征多观望他几眼。这位光头大叔脖子上戴着根一指粗的金项链,目光炯炯有神,左颊有道浅浅的伤疤。 同桌的人都喊光头大叔一声魏哥,显得对他很尊重。 若非今天是文化人的聚会,常征会觉得这个魏哥去外面的堂口看场子都没问题,他身上有股江湖气息。 魏哥坐在常征对面的位置上,晚宴还没有正式开始,大家都在听魏哥说话,不时也接几句话,他貌似是这桌的主角。 没什么人留意常征。常征点支烟,也饶有兴趣的听魏哥发表言论。 魏哥也在抽烟,他吐口烟雾:“刚才说到哪儿了?” 旁边一位年轻男子说:“股票。” 魏哥:“哦,股票。我不是早跟你们说了吗?国庆前必须清仓,那谁?狗子,你清了没?” 狗子愁眉苦脸:“哎,后悔啊。后悔没听魏哥的劝,贪,怎一个贪字作怪哦。国庆前抛了可以买套房子,现如今,哎,都要卖房子了! 我八月入市,那时四千点,两个月的时间,大盘就飚到了六千点。结果过完国庆,仅仅三个月,大盘就从六千点跌到两千五了。中途我不舍得断臂,哎,悔哦。别提了,亏死了。我这几年算是白写了。” 狗子哀声叹气愁眉不展,常征见了也不禁同情。这位狗子兄弟估计是位作者,不知是笔名带个狗字,还是真名叫狗子?风华网那么多作者,常征也不可能全记住。 魏哥抽出支烟抛给狗子:“兄弟,瞧你这怨妇模样,算个什么男人?精神点,不就是亏点钱吗?当年我背了一屁股债,被大耳窿追着砍,去边境呆了半年,不也挺过来了。你还年轻,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怕少年穷。年轻时吃点亏不是坏事。” “咳咳!”,常征抽烟呛到了。这个魏哥经历不凡啊,大耳窿是黑话,就是放高利/贷的。他是属于那个版块的?作者?合作伙伴?难道是媒体朋友?作协的? “咦?”,魏哥看了眼常征,也抛了支烟给常征,说:“兄弟新面孔,混哪里的?” 常征接过烟夹在耳朵上,说:“魏哥好,我是风华网的作者。新人一个,以后还请魏哥多多关照。” 魏哥:“好说,都在一处觅食,搁古代那都是翰林院的同袍,自当相互照应。兄弟笔名如何称呼?” 常征:“苍天归来。” “什么?”,魏哥音量提高,眼神炯炯发亮:“你就是苍天归来?” 同桌人这时全看着常征,亦感惊诧。 看的常征都有些羞涩了,他说:“大家好啊,呵呵。”他也不知道说啥,都看我做甚?我只是个8级作者,在外面还能牛逼一下。这里一堆9级、10级作者,不用这么关注我吧。 魏哥打量着常征:“你很猛啊,还记得去年九月份的月票榜之战吗?你把我爆的好凄惨。” 常征脑海中开始搜索,这个魏哥估计也是个作者,是谁呢?九月份被我爆的人多了去了。干嘛,寻仇啊? 见常征不回话,他左手边一个蓄着中分发型的圆脸正太轻声对他说:“魏哥笔名魏大刀,《失魂刀客》、《疤面杀神》、《大刀闯漠北》、《虎眼记》等名作都是他写的。” 哦,记起来了。魏大刀,9级准大神作者,《虎眼记》就是他写的。《虎眼记》和《无限恐怖》同是去年9月1日上架的。 常征记得,9月上旬《虎眼记》稳居月票榜第四。后来他连续爆更,一天十弹甚至二十弹都放出来了,使《无限恐怖》超越了《虎眼记》。可惜9月最后一个小时,《无限恐怖》被冰女神两票反超,屈居第四。 呃,这莫非是传说中的冤家路窄吗? 常征抱拳对魏大刀行礼,不卑不亢的道:“久仰魏哥大名,内心十分敬佩。做为一个写手,我能做的只是尽自己最大努力去写书,让读者满意,也让我自己满意。人人都盼金榜题名,不愿名落孙山。我不刻意去争抢什么榜,但也不刻意装作不在乎什么榜。商业时代,公平竞争,问心无愧就好。希望以后有机会还能继续和魏哥切磋。如有得罪,多多海涵。” “哈哈哈!说的好!没错,让自己满意,问心无愧就好。”,魏大刀忽然大笑起来,“你小子有些骨气。你的那本什么恐怖,我看过几章。说实话,我对这书一点儿也不感冒,我觉得它并没别人说的那么精彩。但我欣赏你的为人,来,走一个。” 晚宴还没正式开始,菜还没上。但餐桌上的餐具、酒杯、筷子等都已摆好,每桌上有一瓶白酒一瓶红酒两包香烟。 魏大刀拿过这瓶52度的白酒,拧开瓶盖,倒了一杯酒,有二两几钱。然后把酒瓶顺着玻璃桌面推滑到常征面前。 常征接过酒瓶,这种场合,不能显得犹犹豫豫、半推半就的,得果敢。他二话不说,也倒了一杯白酒。 常征举杯:“魏哥,今天初次见面,你是文坛前辈,我敬你。义结金兰天放晴,红花亭上我先行。干了!”说完他一饮而尽杯中酒。日!好冲。下酒菜都没有,就直接吹高度白酒。常征有半斤的酒量,这一杯就用去一半了。 “哈哈!够意思!干!”,魏大刀也干了,他说:“苍天,可以啊,我书中的台词你都记得,有心!” 常征:“魏哥的大作《虎眼记》我已拜读,写的真好。主角的那股豪迈义气,看的我热血沸腾。没有一定社会阅历的作者,写不出这样深刻的书。‘义结金兰天放晴,红花亭上我先行’,这句话出自的情节我记忆深刻,主角和他几位兄弟喝酒饯行,要去诛杀误国佞臣。太特么过瘾了、大快人心啊!话说后来主角杀了那个贪赃枉法、草菅人命的大贪官吗?” 魏大刀:“废话!肯定得杀啊!还有五章,一定杀。妈的,最近杂七杂八的事太多,没时间更新。哎,在书里我可以杀贪官、干恶霸。他奶奶的,在我们那个地方,我闺女上个小学都把老子搞的焦头烂额。不提了,喝酒,继续!” 常征有点纠结了。靠,还喝呢?我等会儿还得上台领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