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大砍四方
都郡西站的地面广场上,一个穿着白色t恤衫,灰色休闲裤的短发青年,双手持着砍刀,游走在广场上的各个角落。青年的全身,已经沾满了鲜血,宛如一尊从天而降的杀神一般,肆意收割着歹徒们的双臂。 短短的6、7分钟,连带上开始被断臂的两个歹徒,一共14个歹徒的双臂全部被收割干净,广场上每隔一段距离,就能看到地上血淋淋的手臂,不少家长们看到这一幕,都捂着孩子的眼睛,生怕这种场面对孩子的心理造成什么不好的影响。虽然围观的群众都知道,这个短发青年,是在阻止歹徒作恶杀人,但是对于孩子来说,还是少见点血腥的场面比较好,否则很容易染上暴力倾向,毕竟小孩子是很容易被误导的。 胆子大点的群众,看到歹徒双臂断掉,毫无还手之力,上去对着歹徒就是一顿猛揍。反正一会儿警察来了,也不会因为他们打歹徒,就把人抓起来,更何况法不责众,这么多人都动手了,警察总不能把动手的人都抓起来。 于是乎,歹徒们的厄运就到来了。歹徒被断掉双臂之后,本身就要承受巨大的疼痛,和失血引起的虚弱感,这下再被人围殴,已经有几个歹徒,被打的有点不省人事了。 李林也没想到会出现这种情况,看来群众们对于这些歹徒都已经深恶痛绝,只是大家为了保命,刚才都选择了退缩。现在歹徒们失去了反抗的能力,一时间众人心中的怒火再也忍不住了,尤其是那些亲戚朋友被歹徒砍伤甚至砍死的群众,几乎是在把歹徒们往死里打。这样下去,不出意外的话,估计这些歹徒全部都得被活活打死。 不过这就和李林没什么关系了,警察应该马上就要到了,到时候自然有他们去处理这些半死不活的歹徒。李林收割完最后一个歹徒的时候,就把砍刀扔掉了,准备回去再看看小女孩儿。 回去的路上,没有参与围殴歹徒的群众,都目光复杂的盯着李林,有错愕、有震惊、有崇拜、也有害怕的。 温青青三人看到李林满身鲜血的样子,都被吓了一跳。尤其是苏樱,只要一想到自己之前的行为,她就觉得脸红。人家现在把这些亡命之徒都给活生生的砍成了残疾人,自己之前还怀疑人家找两个假冒的歹徒做戏,实在是太丢人了。 对于李林这种霸气十足的男人,苏樱还是很倾心的,用她的话说,这才是她的菜。 “你......你身上......”看到李林身上都是鲜血,温青青有些害怕,颤颤巍巍的指了指李林,身体不自觉的往后退了一步。 “你就当我这是红白相间的衣服吧。”李林微微笑了笑,不置可否的说道。 “哥哥,你把坏人都打跑了,好厉害哦。” 看到李林回来,小女孩儿的脸上,难得的露出了笑容,与之前哭的满脸泪花的时候相比,小女孩儿笑起来更加让人喜爱。虽然小女孩儿身上的衣服有些破旧,但是小脸长的十分可爱,尤其是笑起来的时候,还有两个甜甜的小酒窝,简直能萌化所有少女的心。就连苏樱这么彪悍的女生,短短的这几分钟,就已经被小女孩儿给征服了,至于温青青,就更不用说了,她对可爱的东西免疫力几乎为零。倒是吴胜一直在旁边,跟个电灯泡似的,一句话也插不上。 李林看到小女孩破涕为笑,知道这小家伙估计是相信了自己的谎言,以为mama真的只是睡着了。李林不禁心中叹了口气,当初的自己,不也是这个样子吗? “滴滴滴滴滴......” 正在李林回忆往事的时候,一道刺耳的警报声响彻天际,看样子是警察来了。 从事发到现在,也就过去不到15分钟,这都郡的警察,效率还是很快的。要知道,都郡的交通可不比普通城市,能在15分钟赶到现场,已经是非常迅速了。 最前面带头的警车里,下来一男一女两个人,男的是区里刑警队的大队长陈光彪,来刑警队之前是一名侦查特种兵,不仅身手不凡,而且特别善于隐匿和侦查。来刑警队短短两年不到,陈光彪已经在多次大案里起到了扭转乾坤的作用,甚至很多特警队的人都对陈光彪十分钦佩。 女的名叫林珊珊,虽然才24岁,但已经是刑警队的副队长,林珊珊的父亲是都郡区里公安局的局长,也是靠着父亲的关系,林珊珊才能这么顺利的当上副队长。 林珊珊靠着父亲进单位的事情,在区里的公安局并不是什么秘密,不少人都在私底下经常谈论林珊珊,说林珊珊是个不中用的花瓶,能进刑警队当上副队长,全是靠的老爹。而林珊珊也确实配得上‘花瓶’这个称号,因为林珊珊的长相十分出众,身材也异常的火爆,前凸后翘,哪怕是穿着警服,都掩盖不住胸前那雄伟的景象。是以林珊珊在单位里,深受男性的追捧,这就更让一些女性对林珊珊嫉妒不已,私底下经常诋毁她。 而这也导致,林珊珊一直急于证明自己的能力,只不过一直未能如愿罢了。 “陈队、林队,你们可来了。”说话的人叫王启文,是一名铁路民警,今天的事情他自始至终都在场,只不过面对这些不要命的歹徒,他也只能选择避其锋芒。毕竟自己上有老下有小,这种大公无私的事情,他还是觉得让别人来做比较合适。陈光彪和林珊珊他自然都是认识的,平日里刑警队经常需要和铁路局进行合作,所以互相之间也都见过不少次面。 “情况如何了?”陈光彪的脸色有些阴沉,在他的管辖范围内出了这种事情,他的压力也不小。 “歹徒砍伤了不少民众,目前还不知道这些人的伤势如何,不过看起来有几个应该是活不了了。目前歹徒们已经被一个群众给制服了,这些歹徒引起了众怒,所以歹徒被制服以后,有不少群众都在围殴歹徒,目前这些歹徒生死未卜。”王启文说话的时候很他觉得自己并没有做错什么,毕竟他选择退缩也是为了自己的家庭,实属无奈之举,但毕竟这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所以说话的口气上自然有些心虚。 “医院的医护人员马上就到了,一会儿一定要尽全力抢救受伤的民众。”陈光彪很清楚,这个时候减少伤亡是最重要的事情,不过听到王启文的描述,他不禁有些困惑。按说这种亡命之徒除非被杀死,否则是很难被制服的,也正是因为这样,他来的时候,已经得到了上级指示,到场的特警部队,有权力在必要时刻直接击毙歹徒。 但王启文却说这些歹徒被一个群众给制服了,这简直是太不可思议了。 林珊珊也和陈光彪的想法差不多,不禁问道:“真的是一个群众把歹徒给制服的?” ---------------------- 今天的一更来的晚了点,大家见谅。左手虽然更新的速度比不上大神,但是最起码不会砸自己的招牌,一更送上。 下周起点给了左手一个小推荐,在可能的情况下,左手会尽量多更一些,不过也只能承诺大家保底一更。 左手也不好意思要什么推荐、打赏,只求不掉收藏。希望大家手下留情啊。 还有就是,左手看到有一个书友说李林有点忘恩负义,过河拆桥。虽然是批评左手的,但是左手看到的时候,心里却是很高兴。左手知道,只有一个人喜欢一个作品,想要继续看下去的时候,才会忍不住提建议。 所以为了不让这位书友失望,左手这里简单解释一下。 左手个人认为,这位书友可能是觉得,李林不应该这么简单就答应王欣玲分手的要求,而是应该想尽一切办法,保持住两人的关系。 其实李林同意分手的原因,文中已经说了,第一个是因为李林是被炒鱿鱼的,接下来要自己创业,而创业多么苦逼就不多说了,没有收入不说,还要倒贴钱,李林对王欣玲是有愧疚的,所以他不希望自己再拖累她。第二个是因为,他自始至终就没想过真正的和王欣玲分手,他觉得这只是暂时的,等他的事业做好了,可以给王欣玲幸福了,自然会再回去找王欣玲。 左手觉得,这两个理由就足以解释,当时李林为什么同意和王欣玲分手了,而且左手觉得,这不是忘恩负义,更不算过河拆桥,只是李林和王欣玲彼此为对方着想,却都没有说破罢了。只不过后来苏婉儿出现,打乱了李林原本的计划,才使得看上去,似乎是李林对不起王欣玲了。但是左手觉得,珍惜眼前,才是最重要的,这也是左手一直以来悟出来的道理。至于王欣玲,后面李林会怎么对她,这个就恕左手不能剧透啦。 好了,扯的有点多了,左手会尽力写好这本书的,也希望大家多提建议。特别是对本书的期望,这样有可能的话,左手可以适当的修改大纲,不过前面已经写好的,左手就没办法改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