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 逃亡
但看她虚弱的样子,即使给她松绑也不一定能靠自己站起来,凭什么帮忙查探洞内的情况? 乌纳斯不由问道:“你想怎么帮我们?” 美女蛛不明意义的呢喃几声,不一会儿,十几只半个巴掌大小的灰色蜘蛛从身后的草丛钻了出来,直往大洞而去。 原来她还有这些小宠物一路跟着来了,连夜月都完全没有发现它们,隐蔽性毋庸置疑。 “青尾和那头可以隐形的蜘蛛,还有这些小东西,然后呢?你还控制着哪些蜘蛛?”乌纳斯试探性的问道,想摸摸她的底。 “没有了,你所看到的就是我的全部,”萝丝拜恩解释道,“这几种都是性情比较温顺的蜘蛛,经过一番诱导我就可以驯服它们,而像霸王蛛这类凶猛的家伙必须让它的意志下降才行,反抗意志越低我驯服的成功率就越高。” 不用她说,乌纳斯也知道奄奄一息的时候就是反抗意志最弱的时候。 这时夜月居然主动问道:“日耀小姐是怎么变成……这幅样子的呢?” 虽然高等精灵是万年前从暗夜精灵中分裂出去的一支,双方一直有些间隙,但同属精灵的血缘在这时却显得很亲切,萝丝拜恩勉强对夜月露出一个苍白的微笑,然后皱着眉头,目光痛苦又困惑:“我、我也很想搞清楚,我仿佛一直处于睡梦中,浑浑噩噩,只在几个瞬间清醒过来,紫袍,我看到过一名紫袍人,一定是他把我变成这样的!” 紫袍,真是个很无力的线索,达拉然的制式法师袍就是紫色的,而世间的贵族也都很喜欢高贵神秘的紫色,一个穿上紫袍的人只能说明他是个不缺钱的人。 巨魔也忍不住问道:“你知道蜘蛛之神沙德拉吗?” “那是什么,我第一次听说这个名字。”萝丝拜恩的表情不似作伪。 乌纳斯解释道:“但我的这位巨魔朋友非常确定你的八只蜘蛛腿和沙德拉的一模一样。” 美女蛛目光呆滞的摇摇头,看来对此一无所知。 “跟我们说说你的身份吧,你是怎么来到洛丹伦的?” “我并不是自愿来到这里的,我只记得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我和朋友们从阳帆港乘游轮出海游玩,那是一次度假……”萝丝拜恩想起自己往日的幸福时光,双目透出一点温暖。 贪玩的几个年轻人把船开得太远,几乎要超出警戒线,厄运随之降临,两条海盗船突然从海浪之后冒了出来,他们的小型游轮被包夹击沉,几个精灵全部被俘。 一般来讲,海盗绑架高等精灵后都会直接向港口发讯要求赎金,以几个贵族青年的身份能换到与他们身体等重的黄金也说不定,但这次海盗们却直接将他们运走了。 萝丝拜恩只知道自己经过几次海上转运后才到达陆地,之后的事她就完全没有意识了。 乌纳斯和夜月对视一眼,两人都发现,除了开始和结尾,她的经历几乎和贝丽尔一模一样,乌纳斯绝不认为这是巧合,一定是有人专门掳掠精灵到洛丹伦来,也许就是她口中的那个紫袍人? “前不久我才在一个地下的牢笼中醒来,身体突然变成这幅样子几乎让我崩溃,但我撑了下来,我一定要活下去搞清楚这是怎么回事。”美女蛛的声音出现一丝哽咽。 夜月安慰道:“那个紫袍人能把你变成这样,也许还能将你复原,只要找到他……” “不可能复原了,即使能接回双腿,我的上半身已经发生了变化,这我能感觉到。” 夜月追问道:“什么变化?在我看来你的上半身仍然是个完美的高等精灵,完全不用担心。” 萝莉拜恩低头看向自己的胸部,然后一脸哀怨的抬起头来。 正在喝水的乌纳斯差点一口喷出来,胸部变大难道不是是件值得高兴的事吗,干嘛一脸生无可恋的表情?一点也照顾夜月这个平胸女的感受。 不过精灵的观念大概与乌纳斯不同,她们的身材以小巧玲珑为美,突然变成波霸肯定很不适应。 夜月瞪了乌纳斯一眼,继续追问道:“那么你是怎么从地牢里逃出来的呢?”
“一窝出生在牢房中的小蜘蛛帮了我的大忙,就是刚才那些小家伙,一开始我很厌恶它们,准备把它们全部踩死,但很快我就发现它们竟然很听我的话,我的指示对它们来说仿佛是神的命令般不可违抗。 等它们长大一点后,我找准时机让它们毒倒守卫,偷取钥匙,并带我逃出那犹如迷宫般的地道,甚至隐形蛛也是在他们的帮助下收服的,别看它们小,对我来说是最有用的帮手。” “守卫?什么样的守卫?”乌纳斯立刻问道,从守卫身上也许能推测出一点紫袍人的信息。 “全是一言不发全身覆甲的高大壮汉,从他们的身高我无法判断是什么种族,我逃的也很匆忙,没来得及揭开被毒倒的守卫的头盔查看。” 夜月又问道:“没有人来追捕你吗?” “我不知道,应该没有,之后我在森林和峡谷中四处游荡,发现没有任何蜘蛛会主动攻击我,通过收服隐形蛛我确定了自己的能力,这个能力一定是伴随着下半身的蜘蛛身体而来的吧,但接下来的尝试都失败了,只成功了一只青尾,我才发现我只能收服比较温顺的蜘蛛。 这时我偶然发现了你们,准确的说应该不是偶然,我是被霸王蛛吸引而来的,微弱到极致的气息让我以为它是奄奄一息的,没想到却已经完全死亡,而你们却能驱动它,这似乎涉及到一门被禁止的法系,之后我一直跟着你们,直到你们竟然将另一只霸王蛛打败,我才出现想要夺走它。 就像之前说过的,我完全没有伤害你们的意思,只想要一头霸王蛛而已,它的威压和武力可以帮我收服更多的凶猛巨蛛。” 乌纳斯对她最后的话嗤之以鼻,真是强盗逻辑,就像是强暴犯为自己辩护:我没有伤害你的意思,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X欲,抢劫犯说我没有伤害你的意思,只是缺钱花。 老子是不是活该被你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