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军正
书迷正在阅读:鸿蒙虚无、言出法随诀、人在斗罗,开局选择超赛、我的修仙老婆不可能那么纯情、太子修仙记妃是万魔至尊、四合院之平静生活、超能保镖大高手、末世之王者峡谷、哆啦A梦:假货成真,我无敌了!、星海觅道
‘军正。’ ‘校尉。’ 吴懿没想到刘璋会开口招揽,被刘璋给出的官位砸的脑袋有些晕晕的,他可是刘瑁的大舅子。 在刘璋出任益州牧后,他本来都准备在家读书练武,二十年不出头,等待益州时机有变的时候。 突然吴懿眼睛一亮,他想起了刚刚大堂前刘璋和吴苋对视而笑的一幕,心中暗自下了决定,他端正面色,起身走到刘璋正对面,拜服而下。 口中应道:“蒙使君看重,懿愿领命,必当有所作为。” 这也太顺利了,刘璋面露微笑,他还在担心这位吴懿会推辞他的招揽,没想到吴懿一口应了下来。 他对吴懿很是看重,吴懿是兖州陈留人,叔父是吴匡,吴匡在历史上声名不显,但在东汉末年的局势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东汉光熹元年,汉灵帝死后,十常侍干预朝政,大将军何进谋诛宦官,但失败被杀,作为何进部将的吴匡联合曹cao、袁绍等杀尽宦官,攻杀车骑将军何苗。 因此吴懿作为吴匡的侄子,在东州人里的威名很重,更何况吴懿作为兖州人,让他去约束东州人的军纪,东州人不至于升起逆反的心理,毕竟他们都算外邦人。 刘璋也想过吴懿和刘瑁之间的姻亲关系,但就现在刘瑁的名声,和刚刚吴懿使用的宵小之徒的称呼,只怕两人之间是没有多少情谊了。 眼下他幕府里的人才甚少,文不过王商、黄权和董和,武不过甘宁、杨怀和高沛,帐下司马赵韪和他手下两个校尉庞乐和李异自然排除在外,坐镇汉中的督义司马张鲁更是不用说了。 盘算一下,目前刘璋手下寥寥数人,两只手都能数得清,他只能尽量搜罗历史上现在在益州的名人。 纵使是如吴懿这种关系上有些隔阂的人,亦当收纳到囊中,用其才干,尽量为他所用。再者如果连这点容人之量都没有,还谈何天下,如何去翻天覆地,实现他胸中的抱负。 只不过片刻思索,刘璋起身走到吴懿近前,亲手将吴懿扶起,双手相握,开口肯定道:“得子远为军正,璋不复忧东州兵军纪了。” 两相对视,开怀大笑。 “子远,请。” “使君,请。” 刘璋和吴懿对饮了起来。 酒当真是个好东西,刘璋想到一桩故事,西汉末年,马援受到隗嚣的指派,前往洛阳面见汉光武帝刘秀,察探刘秀的为人。 面见完刘秀的马援回到陇右,对隗嚣说:刘秀的才能勇略,不是别人所能匹敌的,且坦白诚恳,无所隐瞒。胸怀阔达而有大节,大概与高帝刘邦相同,而其经学之渊博,处理政事和文章辞辩,在前世无人可比。” 隗嚣不由的问马援:“刘秀比刘邦怎样?” 马援的回答颇有意思:“刘秀不如刘邦。刘邦无为无不为,而刘秀喜好处理政务,行动符合规矩,又不喜欢饮酒。” 不喜欢喝酒的刘秀自然是比不上喜欢喝酒骂娘的刘邦。 东汉也是不如西汉气势恢宏、仪态万千。 刘璋自然是喜欢饮酒,在这个时代,再陌生的两个人,多喝几杯自然就熟络了。 在这气氛融洽,宾主尽欢的时候,站在吴懿身后的少年按捺不住了,他拱手朝着坐在主座的刘璋发出清醇的声音:“使君,能否与我个武职,我亦想为使君效力。” 不待刘璋反应,吴懿率先开口责备道:“元雄,莫要胡闹。” 随后吴懿朝刘璋解释:“这是族弟吴班,字元雄,平素练得一手好武艺,今日得见使君,不免内心有所希冀,以至于出口冲撞,还请使君恕罪。” 吴懿的话听起来像是替吴班请罪,实际上是在向刘璋推销吴班。 吴班,听到这個名字,刘璋心里乐开了花。 吴班是吴匡的儿子,在吴懿入蜀的时候,被吴懿带着一起进入了蜀地。 同样的吴班在刘璋治下,没有什么动静,在刘备入蜀后担任领军,随刘备参加过伐吴之战。后来又随蜀汉丞相诸葛亮参加北伐曹魏的战争,并于蜀汉建兴九年的北伐中大破司马懿,获得魏军首级三千级,铁甲五千领,角弩三千一百张,司马懿这个老贼唯有退回营中,继续做缩头乌龟。 最后吴班在蜀汉官至骠骑将军,封绵竹侯。 刘璋不由在想今天是什么好日子,蜀汉后期的车骑将军和骠骑将军都让他碰上了,而且看样子有机会尽收囊中。
吴懿推销吴班的话,刘璋自然是听懂了的,他摆了摆手说道:“无妨,少年自当意气纵横,心里有什么就说什么,如此方才称得上是少年。” 他来了兴趣,同吴班开着玩笑话:“即是毛遂自荐,元雄当一显本领,不然我又怎么知道给元雄何官何职。” 听到刘璋这话的吴班,知道他求官这件事有戏。 少年喜怒溢于言表,吴班面上挂着微笑,走到大堂中央,拱手朝刘璋道:“禀使君,班虽是年少,但我使得一手好刀盾,拉的一手好弓,七十步内,百发百中。” 使得一手好刀盾是真的,吴班自小苦练,不惧寒暑,刀盾熟稔,但七十步外,百发百中,却是有些虚,他这些日子练箭,十发大概七发能中,但为了得刘璋青眼相加,他赶鸭子上架,给自己鼓了口气。 “哦。”这话让刘璋有些吃惊,一手好刀盾没什么大问题,但七十步外,百发百中,就吴班这个年纪来说,实属难得。 根据《汉书·食货志》中记载,以六尺为一步。而据考古发现,出土两汉三国时期的尺,长度大致在二十三、二十四厘米左右。所以汉代一步的长度大概一米四,而七十步的距离,则是九十八米左右。 在近百米的距离百发百中,对于一少年来说当属不易。 他来了兴趣:“既如此,那我可要见识见识元雄的箭术。” 为了更稳妥些,他怕吴班是为了面子说出这些话,到时候射箭时一箭不中,大家脸上不好看,于是刘璋朝吴懿投去征询的目光,想听听吴懿这位做兄长的怎么说。 吴懿自然是不能当场驳了吴班的话,他对刘璋拱手道:“元雄确有此等本领,七十步内可中箭垛红心。” “只是百发百中有些过了,元雄年轻气盛,说的壮胆的话,如是射不好,还请使君勿怪。” 知道吴班根底的吴懿,最后加了一句保险的话,说完后朝他这个口出大言的族弟白了一眼,真是一点都不谦逊,连个后路都不留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