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不知味
可是在锻炼身体这件事上她素来奋进的性子却懒惰了下来,早上总是赖在床上死活不起,那时候陆衍最是拿她没辙了,后来他干脆就买了一个超级大号的闹钟,那闹钟的声音一度成为她起床的噩梦,从此她起床就没懒过。 但是她又在跑步的时候犯了懒,当时她就想,我让你折腾我,你逼得我起床,可是跑不跑总还是我自己能决定的事吧。 我就不跑,看你能拿我怎么办。 但事实证明,陆衍还是拿她有办法的。 他不知道从哪里去牵了一条哈士奇,没错,她怕狗。 她不跑,他就牵着哈士奇朝她奔过来,那么一只毛茸茸的白色怪物追着她跑,她还乖乖地站在原地不动她就是傻冒,但是她本就不善运动,结果她就毫无意外地跌倒了。 那次把陆衍吓坏了,完全顾不上吐着舌头甩着尾巴求抚摸的哈士奇,弯腰就把她抱到了林荫道旁的长椅上。 那时候,她只有十岁,而陆衍,也仅仅才十三岁。 晨光穿过树叶的缝隙洒下来,在小小少年的身影上落下斑驳的光点,他蹲在她面前低眉小心地查看她的伤口,眉心微微地蹙着,显得有些少年老成。 她的膝盖处蹭破了皮,渗出丝丝猩红的血,他凑近朝伤口处吹了吹,问:“是不是很疼?” 那一刻,她有一种这伤是伤在了他的心上的错觉。 那时候,他的指腹还是软软的,而他的手,也很白很漂亮,握着很舒服。 可是现在,他的手上布满了薄茧。 “疼吗?”他轻声的询问声拉回她全部的神智,她目光微微闪了闪。 疼吗?自然是疼的,可是十岁的时候她都没有吭一声,如今,即便再疼,也不疼了。 真正疼的地方,是心。 “还好。”她说:“只是轻轻撞了一下,没什么的。” 这点疼痛,就像一滴落入大海里的水,太微不足道了。 “也对,”他站起来,若有似无地说了句:“我竟然忘了,你是麻木的。” 如果这个世界上有谁最是让他感到匪夷所思,那么这个人,只会是她,苏止兮。 十年相伴,他从没有见她,流过一滴泪。 有些人是天生良善,心地柔软;而有些人,永远都是铁石心肠,即便是你用尽一生的力气去温暖,也融化不了她坚冰一样的心脏。 止兮低着头,不敢迎上他的目光,低低地说:“我去叫午饭。” 午饭是服务员送到套房里的,考虑到他感冒,止兮点的菜都很清淡。 可是一见到桌上的清粥小菜,陆衍脸色立刻难看得不行:“苏止兮,我是病人,你就给我吃这个?” 止兮语气淡淡:“你感冒,不适合吃太油腻的东西。” 盛了一碗米粥放到他面前,她提醒他:“饭后半小时再吃药,然后睡一觉,很快就能好了。” 陆衍眯起眼睛打量她:“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会照顾人?” 不在你身边的时候。这句话,止兮闷在自己心底,不敢说一个字。 气氛在她的沉默之中沉寂而下,一如他们之间看似平静的表象,一个安静默然步步退让,一个阴翳暗沉生生克己。 “吃饭吧,然后我送你回去。” 她沉默地坐下,一顿饭,本是嚅糯可口,她却食不知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