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上了贼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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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第一卷西域风云起第十四章上了贼船几名血鹰勇士已经被赵让逼至院角,身后就是坚实的院墙。 刀锋寸寸逼近,元明空也从侧方横插入过来。他已熟悉对方出剑的路数,此刻右拳攥紧,贴在腹部,另一只手则藏在身后,只等这几名血鹰勇士顶不住赵让的刀劲,四散开来,他便以双拳硬撼。 临阵之际,能想出这般万全之策,实属不易。 两人心生灵犀,只一个动作,就只对方想法。 赵让身子再朝前一顶,刀劲再度壮了几分,眼看对面几人却是就要抵达不住,元明空双拳之上已经浮现了一抹白气。 “鹰啼!” 一声嘹亮的鹰啼响彻夜空。 相比于之前的清脆,这会儿却多了些凄惨。 这些血鹰勇士听到鹰啼后,毫不犹豫的转身以力破开院墙,遁入漆黑如墨的夜色之中。 “别追了!” 元明空看到赵让刀势不减,生怕他打的兴起,还要追击出去。 赵让当然也知穷寇莫追的道理,何况他对这座城并不熟悉。贸然出去,反而会糟了暗算,得不偿失。 只是让这些杂碎全身而退,心有不甘。 破败的院中,那两棵沙枣树已经被烧的精光,只剩下一根光秃秃的树干,被熏的焦黑。 赵让身上的罩衣也变得破烂不堪,尤其是下摆,几乎可以用褴褛来形容。 干脆将其脱掉,从院墙的破洞中扔了出去,眼不见心不烦。 两人还未缓过气来,金三两就带着剩余的镖师,火急火燎的赶来后院。 元明空听到动静,立马对赵让抱了抱拳,说道: “先走一步!” 他不愿在金三两等人面前显露身形。 方才带着赵让出手,纯属是为了大义。 不论是卖还是抢,这些箭矢落在西域人手里都不会是好事。 现在危机已经过去,元明空和金钟镖局之间并不能因此而缓和,彼此还有没算完的账! “我去哪找你?” 赵让冲着元明空的背影问道。 元明空头也不回的说道: “你喝酒的地方!” 不及细想,金三两便带着人呼呼啦啦涌进了后院之中。 “兄弟,大恩不言谢!日后你让我金三两做什么,绝没有二话!” 金三两不愧是性情中人,当着手下众镖师的面,“扑通”一声跪下,低头便拜。 其他人看副总镖头如此,也纷纷跪下,对赵让道谢不止。 赵让侧过身子,根本不受这一礼。 金三两见状有些尴尬,抹了把额头的汗珠,说道: “无端把兄弟牵连进来,实在是不好意思。还请兄弟稍后,我代表金钟镖局定然有一份心意奉上!” 他以为赵让不受这一礼,是因为自己先前说的话太虚。 什么往后但凡有命,绝无二话。 且不论说这话的时候心诚不诚,就是真遇上了遮掩的个事情,赵让又该怎么给他传话?难不成金三两这个副总镖头不当了,昼夜不理的跟着他,就为了报这次之恩? 相比于这句空洞的套话,江湖客当然更喜欢看得见摸得着的好处。 比如银钱。 什么道谢的话,都不如直接给封了银子来的直接。 金三两冲着一名镖师招招手,示意他去办这件事。 先前跟在他的身边的那名年轻镖师,已经死在了刚才的乱箭之下。 赵让却将手中刀一横,拦着那镖师的去路,然后扭头对金三两说道: “你会错意了,我不是在帮你。” 话到此处,再多说就漏了,所以元明空没有让赵让再继续往下说。 “我的事情已经办完了,咱们后会有期!” 他本想说个“好自为之”,但又觉得太过可以,自己也着实犯不着为他们cao心。 说完,赵让冲着金三两以及众镖师们拱了拱手,从院墙上的破洞走了出去。 天色已蒙蒙亮,这一夜又是喝酒捉贼,又是动刀杀人,这会儿身上的提着的劲儿松了下来,疲惫如潮水般涌上来,将赵让的身子灌满。 这会儿就连脚步都有些迟钝,几乎全然拖在地上,都快要抬不起来了。 摸摸肚子,当务之急是先吃点东西! 这场景和当初在阳关叶三娘的店里如出一辙! 赵让不禁叹了口气,觉得自己有些可凉。 本来可以安安静静的品品好酒,然后美美的睡一觉,第二天把铁盒交了差,就可以自由自在的去想去的地方,做想做的事情。 可惜事与愿违。 越是想要的,往往越是得不到。 就像赵让现在只想吃几个rou包子,或者喝一大碗皮蛋瘦rou粥,但长街上却萧瑟无比。 举目望去,更是没有一家开着的店铺。 没奈何,只能朝前随便乱走,看看有没有早起的人家,兴许可以买半个馒头先点点肚子。 他却是忘记了可以去找元明空。 肚子饿的时候,该记的事记不住,但却会不受控制的瞎想。 比如这会儿赵让就觉得气运这种东西,好像是真的存在! 虽说还是不知道这东西具体该怎么去争,但就这么按部就班的,顺着事端的脉络往前走,兴许就会慢慢清楚起来。 走到一个岔路口,赵让闻到一股浓郁的香味。 是鸡蛋入了油,才会产生的特殊香味。 赵让吞了口唾沫,用手摸索着肚子,脚步却是被鼻子牵引着,朝味道传来的方向走去。 很快就看到一间开着的店面,香味正是从这里面冒出来的。 当赵让走到门口时,鸡蛋该是已经炒好,盛出来,放上了一小撮葱花。 越普通的食物越勾人。 肚子饿的时候,想必没几个人惦记鲍翅宴,只想来一碗浇头满满的刀削面,或是葱香浓郁的蛋炒饭。 店里一个熟悉的背影正在忙碌。 赵让皱起眉头,后退了几步,忽然发现自己竟是稀里糊涂的绕到了那条最热闹的街。 而这间开着的店,正是他昨天下午喝酒的地方,怪不得会觉得这背影熟悉! 姑娘似是背后长了眼睛,对着刚踏过门槛,进了店的赵让问道: “你先吃甜的还是咸的?” 赵让想都不想,说道: “咸的!” “我从不吃甜的!” 姑娘反问道: “甜甜的米酒也不喝?” 赵让看到桌上放着一个中等大小的坛子,坛口敞着,赵让凑近看了看,坛子里装着的是澄澈的米酒,闻起来甜丝丝的,而且很亮,该当时放在地窖中。
一夜混乱,赵让不但很饿,还很渴! 冰凉的米酒,度数不高,却是解渴极佳的饮品,还能祛除他身上燥热。 可赵让刚刚才说过自己从不吃甜的,变得如此快,让他这种厚脸皮都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好在姑娘却并未多说什么。 她对自己的米酒很有信心! 无论是谁,无论这个人爱不爱吃甜的,他都一定会喝自己的米酒! 赵让从柜子里拿了个粗瓷海碗,将坛子里的米酒倒了满满一碗。 迫不及待的喝了一大口,醇厚的香甜从喉间蔓延至四肢百骸,浸入心脾,舒爽极了! 捧着碗,赵让三口并两口,将其全部喝光。 “想喝还有!” 赵让摇摇头说道: “不喝了,再喝就吃不下蛋炒饭了!” 一般人做蛋炒饭都会用隔夜的米饭,这样的米饭水分低,颗粒分明,炒好后口感最佳。 但赵让发现这姑娘用的却是刚蒸好,还在冒着热气的。 姑娘不经意间撇到了赵让疑惑的神情,轻轻一笑,解释道: “炒饭的精髓不在于米,而在于油!” “油?” 蛋炒饭这种最基础的饭,赵让还是会做的。但姑娘这种说法,他却是第一次听说。 “我用的是猪油!在把新出锅的米饭多余的水分炒掉后,浓厚的猪油味便会所在饭粒里。再配上大蒜和葱花,让这盘蛋炒饭也能成为可口的下酒菜!” 赵让想起这姑娘的店是酒肆,菜不单点,更不单卖。 即使是大清早,想吃这蛋炒饭也得配上清甜的米酒。 “可炒饭用的米就算没有隔夜,不也应该是放凉了比较好吗?” 赵让疑惑的问道。 姑娘转过身,一手叉腰,一手拿着锅铲,再锅边上敲了两下,回答道: “大错特错!炒饭一定要用温热的米饭。这样在锅里才能炒的松散,让锅气均匀的包裹,每一口都是同样的味道!” 解释完,蛋炒饭也熟了。 赵让准备上前帮忙盛饭,姑娘却撩开门帘,走进一间侧屋,叫道: “哥!先起来吃饭了,吃完再睡!” 话音刚落,就听屋里有人打了个重重的哈欠,随即拖着步子,从屋里走了出来。 赵让看清走出来的人后,两眼瞪的滚圆! 再想起这姑娘叫他“哥”,一时间颇有种剪不断,理还乱的感觉! 反倒是对方淡定的很,冲着赵让咧嘴一下,便坐了下来,大口大口的吃起炒饭来,显然是饿极了。 赵让见此也不客气。 有什么话都可以在吃饱肚子后再说。 两人抱着盘子,狼吞虎咽,将尖尖一盘蛋炒饭扫空后,又抱起那坛米酒,轮流喝了起来。 直到一滴都不剩,两人这才各自朝后倒去,懒洋洋的瘫在椅子上,悠闲的打了个饱嗝。 赵让张了张嘴,刚想开口说话,却被眼皮坠着,一个字都没说出来,反而哈欠连天。 手把脑袋一撑,就要梦周公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