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守护爱情
悄然过去了十分钟,能听到的只有汽车声,还有一丝鸣笛声。货车的柴油发动机噪音大,这种声音又很熟悉,但是穆阳始终没听到期盼的声音。 刚才也说过,货车需要绕道而行。有些路禁止货车通行。蓝牌都不行,更不要说黄牌了。 最好今晚开张。 穆阳原本是这么打算的,现在看看好像时间并不允许。酒吧已经装修的差不多,基本上该有的都全了。灯光、格调、各式各样的酒杯以及装修豪华的内饰,最亮的风景线——高颜值的调酒师杨蕊。 当然,这只针对穆阳。 穆阳跟萧世何面对面坐着,杨蕊也因长时间接触不到酒而走过来坐在穆阳身边,这时候还真有点吃狗粮的味道。萧世何是不会在意这些的,之前教穆阳撒狗粮的是他,教穆阳追杨蕊的也是他,教穆阳搞浪漫的还是他。 萧世何只想着自己什么时候才能喝上一杯酒,一杯能让自己彻底忘记过去重新开始的那杯酒。 “我刚才点的那杯边车呢?调好了吗?”穆阳轻轻抚摸着她的额头,柔顺的头发还散发着淡淡的清香。 “一杯SideCar。”杨蕊说:“连一瓶路易十三都没有,怎么调?” “你就不能普通点?那么奢侈的酒,哪个酒吧会有。”萧世何看着外面的街道,夜幕降临了。 “现在是三区酒吧正式开幕的时间,唯独咱们所在的这个酒吧没有那么热闹的气息。”穆阳看着刚搬进来的那些酒:“喝点别的吧。” “我看酒柜上摆着的那瓶威士忌不错,打开尝尝?”萧世何问道。 “我听说喝威士忌很有讲究,只不过咱们懂得没那么多。”穆阳看着那瓶威士忌:“我记得以前听别人说过,喝威士忌要加水。” “你是路易十三喝多了,只玩高阶。”杨蕊抱怨道:“在我以前的酒吧你可是很喜欢威士忌的。” “什么时候?我都忘了。”穆阳回答的有些敷衍:“多长时间了?” 穆阳记得,在酒吧里最后一次见到杨蕊也是一年前了,那天晚上她喝的烂醉,也是第一面。后来就是在火车上,有时见到有时错过。 “威士忌加水就像吃rou蘸料一样,喝起来有不同的口感,能品鉴到不同的风味。”杨蕊想给他普及一下却考虑到他并非专业,说多了也没用。 她起身向柜台走去,拿出两个杯子和一瓶威士忌。倒满两杯酒以后又在杯子里放了一个用来滴水用的玻璃管,形状像是一个非常小的扁豆。 杨蕊端着两杯酒放到他们面前并坐在穆阳身边对他进行科普:“喝威士忌加水并不属于勾兑,每一次只加两滴就行了。这是中度软水,如果觉得有些辣可以多加几滴,降低度数。” 萧世何倒是听的很认真,这是他第一次喝酒。 从视觉上来说,这杯酒就像水一样无助,只有喝下去才知道这杯酒的烈性。 萧世何加了两滴水之后对着穆阳举杯,表示先干为敬。 这是他第一次喝酒,感觉嘴皮发麻、很辣,咽下去以后感觉食道在燃烧。酒精刺激消散的也很快,没过几秒就彻底感觉不到了。 “你醉了?”穆阳看着他挺难受的,在犹豫着要不要安排他回去休息。 “没事儿,一杯酒而已。”萧世何迅速恢复状态,他很清醒:“一杯酒诠释了多少?” “看吧,还说你没醉,这都开始说胡话了。”穆阳面前的那杯酒还纹丝未动。 “你怎么不喝呢?”萧世何闻着酒杯中留下的酒香。 “我平时很少喝威士忌,这酒太烈,我怕难以驾驭。”穆阳看着酒体笑了笑,然后坚定的说:“今天我就要挑战一下。” 穆阳在发抖,他从没挑战过烈酒。先加了三滴水,慢慢感受它的香气,然后一饮而尽。 穆阳一饮而尽的动作有些猛,这是他收获爱情后的第一杯烈酒。 瞬间,喉咙处的辛辣蔓延在整个口腔乃至整个食道。顺着酒液流入,感觉全身上下像着了火一样的炽热。 “咳咳咳!”穆阳受不住这份热烈,同时也让他想起来自己以前喝的威士忌:“我想起来了,我以前喝的那些威士忌都是加了很多水,稀释到一定程度之后我才能喝下去。”
“那是以前,现在不一样了。以前的你无法追求爱情,现在你可以去守护一份爱情。这是一种成长,我也是帮忙帮到底了。”萧世何道。 “这跟威士忌有关系吗?”穆阳捂着发烫的脸,感觉全身发热。但这种感觉是短暂的,连一分钟都持续不到。 杨蕊的表情有了些许变化,抿了抿嘴唇,微微低头,显得有些羞涩。 穆阳呼了一口气,嘴里的辛辣味渐渐消散。 “我想…我当初种下的玫瑰花是时候摘下来了。”穆阳伸出右手从她背后搂住:“我不会再放手了。” 顿时,萧世何才感觉到什么叫吃狗粮,这是吃一桌子狗粮。 “那个…穆阳,我就不打扰你们了。”萧世何起身就要走。 “别啊,”穆阳立马喊住:“现在货车还没来呢。” 这才想到还有一车酒等着他们去搬,虽然已经天黑,但货车还没来。 “他不会不来了吧。”萧世何看着门前那条路,来来回回走过很多车,唯独没有货车。 “不可能。”穆阳一口否定:“只是时间问题。” “需要多长时间啊,我们边喝边等也不是办法。”萧世何说。 “我去给你们调一杯拉莫斯金菲士尝尝吧。”说完,杨蕊起身回到柜台前,选了两个杯子和几瓶酒,开始她的表演。 最让萧世何不解的是,那杯酒里还要放弹簧。等到杨蕊端上两杯酒之后,酒杯里并没有弹簧。 “这泡沫还能拉出固体效果,吸管插进去还是笔直的。”萧世何说。 “如果没有固体的泡沫,没有笔直的吸管就不是拉莫斯金菲士。”穆阳吸了一口,口感还行。这杯酒度数不高,口感特别。就是调酒过程有些难以接受,加弹簧加蛋液。 “这就是拉莫斯金菲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