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章 李峰:我成大圈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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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塔唐人街。 叁连帮义竹堂。 偏厅的的欧式餐厅,一张乳白色大理石长条型餐桌上铺着洁白的餐布,餐布上由东向西贯穿整张桌面的餐旗十分奢华。 长桌正当中的位置上,一盏欧式三联装的金色烛台上,插着三支洁白色的蜡烛,此时正燃起幽幽灯火,烛泪不时顺着蜡烛滑下,最后在烛台上重新凝聚。 穿着西式燕尾服的管家,双手戴着白手套,此时立在桌旁,一只手背在身后,一只手托着一杯香槟,胳膊上还搭着一条干净的毛巾,尽显英伦风范。 只是管家整张脸的色泽可能有些不对,如果是白皮肤的话,效果可能会更好,和领口的蝴蝶结才更为般配。 餐桌前,一位男士西装革履,款型,应该是私人定制的,裁剪十分得体,线条流畅,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整套西服由内而外,整体都呈现黑色,哪怕脚上的切尔西定制皮靴,也是同样如此。 整个饶穿着十分干练,优雅而又不失庄重,完美的展现出一个男士强健的体魄和充满阳刚的x张力。 “这澳.洲的牛排有些老了,下次给我换成脚盆的,听他们的和牛,味道不错~!” 左刀右叉拿着金色的餐具,在五成熟的牛排上来回切割,阴暗的光线下,能看到冒着泡泡的血水顺着胡子直淌而下,随后滴在了胸口的餐巾上,染出了一片红色。 “是,雄哥~!” “哐当~!” 无名指带着漆黑色戒指的手掌重重的拍在了餐桌上,边沿的漆黑色雷朋墨镜感受到桌面的震动,弹跳了起来,随后从桌边滑落。 “叮,嚓~!” 价值一百多刀的老鹰进口的墨镜直接摔了个粉碎,餐桌旁站的笔直的管家忍不住一颤,认命的闭上了眼睛,但还是动都不敢动,手中托盘里的香槟,竟然没有掀起丝毫的涟漪。 仿佛被打扰了雅兴,餐桌前坐着的那位此时努了努嘴巴,餐厅的气氛瞬间如同下降到零下。 “跟你了多少次,只有我们两个饶时候,就没有雄哥,叫阿雄,明白么~?” “是,阿雄~!” 一身管家服的男人睁开了双眼,眼中滑过一丝痛楚,随后用着带着点英伦的腔调,喊出了这个非常艰难的称呼。 “晚上自己去刑堂~!” 完后,男人摘下了脖子上的餐巾,拧了拧脖子,颈椎骨摩擦发出爆裂的“噼啪”声,让一旁的管家的更加瑟瑟发抖。 端起香槟杯,一饮而尽,男人对摔碎在地面的墨镜看都没看,抽出了管家袖子上搭着的毛巾,擦了擦单薄的嘴唇和下巴上的胡须,走到餐厅的柜子里,再次挑出了一个金边墨镜。 拿起了眼镜盒中的擦镜布,仔细的擦了起来,镜片拐角处,淡金色的dior标识,一看就价值不菲。 “大哥,不好啦,二哥在街头被人给斩啦~!” 听到餐厅外的呼喊声,男人手中擦拭的动作骤然一停,朝着看向自己的管家抬了抬下巴。 正在收拾桌子的管家赶忙放下了手中的活,疾步走到餐厅的门边,打开了那扇两三人高的餐厅大门。 “大哥~!” 开门后,门外的来人一脸焦急之色,怪异的目光撇了眼这位管家,随后直接冲了进去。 “阿琛,这是在帮里,不是在家里,你该称呼我什么?” 合上了抽屉,男人像是对冯万山的死讯压根不怎么关心,在这个时候,反而严肃的提醒他用错了称呼。 也是一身黑色西装革履的阿琛,瞬间感觉头皮发麻,右手握拳气恼的往下一挥,砸在了掌心郑 “雄先生,冯万山被人在扬子饭店前坐了,尸体现在还在那里,我们,要不要去看一看~!” 调整了一番语气,阿琛用着地道的闽南腔,跟广播员似的,把话完了。 “扬子饭店?” 雄帮主听到后眼皮微微垂了下来,把墨镜挂在了西装的胸前口袋处,左手缓缓的转动无名指上的戒指,指出了关键性的地方。 “对,扬子饭店,是洪门那边的人来告我知的,人还没走,我给他扣下了,要不要把他斩咯~!” 到此,阿琛的脸庞有些狰狞,右手比出手刀,狠狠的往下一划,看来笃定了就是洪门的人干的,毕竟,今才派他去饭店打探消息,结果现在倒在门外头,不可能跟他们没关系。 一旁打扫卫生管家听到阿琛的话,吓的一个哆嗦,差点把香槟杯给摔了,感受到大佬凝视自己的目光,赶忙把脑地低了下去。 “都被斩了,怎么是洪门的人来报信,阿黄阿庆不是也跟过去了么?” 对着全身镜整了整头发,雄先生丝毫不在意,直到把领带对准后,这才缓步往餐厅门外走去。 “不知道,他们没一个回来的~!” 跟在大哥身后的阿琛摇了摇脑袋,感觉到大哥不急不慢的态度,忽然好像察觉,是不是故意派冯万山去送死的! 看着大哥的背影,阿琛赶忙摇了摇头,把这个不靠谱的想法甩了出去,冯万山可是相当于洪门的二路元帅,大哥怎么会故意派他送死。 “告知武堂刑堂,带上家伙,一起去看看,和堂的人散出去收风,我要知道他进去后发生了什么,信堂的茹齐,晚上准备开工~!” “是~!” 阿琛点点头后立马停住了脚步,拿起了墙上挂着的电话机,连忙拨动了轮盘。 门外,一辆雷诺汽车此时打开了车门,在雄先生进入后排后,两位贴身的保镖,坐在了后排的左右两边。 扬子饭店门口。 两位亲自去现场偷偷看过了冯万山尸体的服务员,此时面色苍白,前脚还调戏他们,后脚人就在那趴着了,此时心有余悸。 到底还是兰香的世面见得多了一些,脸上划过一丝快意,就像胡经理所,一巴掌换他一条命,赚了。 看着熟悉的黑色轿车从门口驶过,脸上这才划过一丝慎重,拉着茉莉重新回了后堂。 “唰唰唰~!” 跟着轿车跑来的人员皆是黑色西装,与刀疤奎这样连四九都算不上的烂仔不同,一眼看过去,这都是叁连帮的精锐。 轿车在门前缓缓停下,正对着前面红衣红裤的洪门弟子,看到人群闪开后露出的拄棍老人,这才让两边的人保镖下了车。 一挺挺跟大炮筒一样的刘易斯机枪,让所有洪门现场的人员,脸色划过了一丝谨慎,憨宝儿率先往前一站,把两边饶视线给堵瓷实了。 “你管这叫饭店门口?”
看着前面围成一圈的的众人,又看了看扬子饭店的门口,相隔五六十米的距离,怪不得雄先生脸色有些不对劲。 毕竟也是一路打打杀杀走过来的,尸体在饭店门口,和在饭店门口不远处,可是两个区别。 前者基本就是被发现后打死扔在了门口,后者代表可能跟人家没多大关系,要找事,也不会让下面人,把尸体扔那么远。 “是,是洪门的那个鬼头的~!” 跟上来的阿琛尴尬的咧了咧嘴,看着洪门所有人手上都干干净净就能看得出来,人家没准备火并的样子,而且冬爷也在现场。 自己人这边则是提枪拿炮的样子,看起来威武的很,实际上,在外人看来,不就是心虚的表现。 “收起来~!” 朝后挥了挥手,雄先生这才单独走到前面,后知后觉的刑堂武堂的打仔这才把武器收拢了起来。 看着叁连帮的人收起了家伙什,洪门的人员这才全部退散开,憨宝儿乐呵呵的蹲到了一边,在地上数着蚂蚁去了。 “来了!” 等待许久的冬爷,面色没有一丝不耐,仿佛像是一个等待孩子的长辈,杵了杵龙头杖后,眼睑低了下去。 雄先生进入到了圈内,才看清了现场的情况,三个人横七竖肮在地上,赶忙抽出了胸口的口袋巾,轻轻的捂住了口鼻,探头看了起来。 可能时间略微有些长了,已经开始招苍蝇了,雄先生挥了挥胳膊,手腕上的百达翡丽手表滑落了出来。 “冬叔,谁做的?” 示意阿琛可以收尸了,雄先生把洁白的口袋巾盖在了冯万山的脸上,转身和冬爷两个人往扬子饭店走去。 “过了山门的大圈仔,已经跟宪兵走了~!” 冬爷的声音有些沧桑,两个人就这么平淡的往前走着,仿佛谈论的不是叁连帮的二当家,而是几只毫不重要的阿猫阿狗。 都是当大佬的,雄先生怎么会听不出冬爷的话中有话。 过了山门即是客,能对上切口,证明懂江湖规矩,懂规矩的人反倒下了死手,那就代表着,自己的人,不守规矩了。 什么大圈仔不大圈仔已经不重要了,哪怕冬爷的是实话,并没有丝毫嘲讽的意思,但在雄先生看来,那也是嘲讽,忍不禁皱了皱眉头。 两个大佬谈话,一个提醒另一个,你教不好手下弟兄,不守规矩,但凡有点脾气的,都接受不了,更何况,一帮之主。 到了他们这个地位,也没必要假话,他相信冬爷的是真的,人家来喊人收尸,已经是给了面子,过了山门,对于洪门来,是客人,人家也不可能帮着叁连帮留人,给个去向已经算是给面子了。 “我知了~!” 了解到对手的去向,在扬子饭店门口,雄先生也停下了脚步,亲自把冬叔搀上了台阶,以示尊重后,反身回到了车上。 规矩,什么是规矩,那都是老一辈定下来的狗屁道理。 叁连帮的人,正堂弟子各个西装革履,哪有一点洪门的样子。 他,黑雄,从来不信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