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我若为王(上)
人究竟要经过多少苦难才能彻底幸福或者死掉? 秦泽出身并不卑微,甚至还是神州北漠的秦之一族的后裔,虽然估计真要按辈分血统算已经八竿子打不着关系,但他的祖上毕竟也是富裕过来的,而他在幼时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世家子弟。【】 没错,世家子弟,甚至到了他这一代都不算太过没落,至少比顾家要好很多的世家子弟。 但是没有没落不代表不会没落,不知道该说幸运还是倒霉,这个时机恰好给他赶上了。 秦家是神州外族,在与东荒尚有联系的时候,自然地位尊崇。断去联系近百年,也余威尚存,只是这些余威,镇得住人,却镇不住妖怪。 神州浩土,物华天宝,底蕴丰厚,迁徙过来的秦家不仅有家传的一些微末功法,还有从神州带来的很多珍惜特产。虽然不至于惊世骇俗引来大妖魔,但也有一些聪明而实力尚可的小妖盯上了秦家。 秦家并不居于任何一个城市,而是在一个自己修建的大宅里,宅子离大城不远,但毕竟在城外。白日可以很好防范,夜晚就成了那些小妖梦寐以求的目标。只是秦家既然在此安身立命百余年,自然有其独到的防御之处,一般小妖,只要在秦宅方圆百米内动用妖力,立马便会被抹杀,而大妖之流,自然也看不上秦家。 况乎在东荒联系尚存的时候,这里作为向再东的无尽海的中转站,还是有很多修士来往的,没有多少妖怪敢于放肆,敢于放肆的都被斩杀掉了。 直到断去联系渐久,威慑力也一日不如一日…… 也许秦家的防御结界确实独到,能屹立如此之久而不倒,防御住了绝大部分妖怪,但毕竟不是全部。 秦泽至今都能记得,那个用头发cao纵人类的艳丽女妖,那个带着魅惑笑容的,即便杀人时也若无其事带着可爱笑容的短发女妖。 他已经忘了自己是怎样活下来的,那实在是一段不堪回首的记忆。他只记得当自己回过神来,秦宅已经变成了死宅,到处散落着死人,死人脸上带着可怖的神情,头发连带头皮一起剥落,血rou模糊。 他立于死人堆当中,茫然无措,甚至连哭都哭不出来。 时年,七岁。 ………… 谁都知道村里又来了个小孩子,都七岁了还不会说话,无父无母,怪可怜的,李大妈每次说到这儿都会抹抹眼泪。 同龄的孩子们都不愿带他玩儿,倒是很乐意逗他玩儿。往他身上撒尿啊、丢牛粪啊,他也不躲不闪,咧着嘴傻呵呵地笑,久而久之,就更臭了,连大人走路都避开他。 没人管,也没人知道他怎么活下来的。有时有人会看到他跟狗抢食,有时会有好心的大婶放些剩饭在门口。 营养不良造成那时的秦泽又瘦又小,虽然不会说话只能傻呵呵地笑,但他的眼睛却很明亮,好像遮着一层阴翳的那种明亮,虽然遮着一层阴翳也不能掩盖的那种明亮。 时光流转,春去冬来。 秦泽已长成少年身,由经常独自深夜里一根根拔掉自己的头发那个小癞子变成了披着不知哪偷来的破马褂长发少年,十五岁的他并没有同龄人高,却远比同龄人来得健壮和伶俐。 这个时候,连村里最心好的李大妈也变成了李太婆,看着地里时常少了两个的番薯土豆大骂小杂种有生没管,更遑论其他人。 也常有孩童们齐唱谣儿骂他:“破烂孩,不要脸。有娘生,没爷管。东偷菜,西摸蛋。爬墙走,讨剩饭。大娘骂,大爷叹。我要做个男子汉,不学他来拿破碗!” 这个时候,秦泽只会看着他们乐呵呵地笑,虽然他已经不是那个因为惨变一时失去说话能力的小孩,而已经可以和西村最剽悍的刘婶大吵几个时辰不落下风,但他也只不过是看着他们笑笑,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或者说,没有谁关心他在想什么。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村里的人儿们才知道他叫秦泽的,甚至连他自己都忘了,原来记忆深处,自己还牢牢保留着这一份记忆。 还保留着自己姓秦这一记忆。 …… 在小村人的记忆当中,那个破烂孩儿是来到村子两年后才开始第一次说话,估摸着十岁多了,才知道干净,有捡衣服换洗的概念。 直到他有时候焕然一新地出现在村里,小姑娘家们偶尔也会念想,原来这小子光论脸看,还是长得挺俊的。 只是这个世界毕竟不是另一个世界,或许在另一个世界,这很重要,但在这里,在小村里,没有耕地,一切都是妄谈。
只是好像他也丝毫不在意的样子,随着年龄的增长,也不如王狗剩他们那样去偷窥赵寡妇上厕所,去跟女孩儿们边脸红边兴致冲冲地聊天,他好似从来就没有这方面概念一样。 看到这些事情,他也会在一边很纯真很纯真地笑,带着那明亮的眼睛和眼睛里那层亦不随年龄递增而减少的阴翳,然后很恶作剧地跳出来吓人。 更多的时候,他会躺在稻田里,闻着稻草香甜的味道,看着远远悠悠的天空和闲闲散散如他一样的白云,看着村里人的耕作,偶尔笑骂几句,没有人打扰他,他也不去打扰人。 秦泽很多时候都在想,这个世界本来如此美好,为什么要互相争斗互相压榨甚至互相杀戮?看了村里左邻右舍吵架那么多年,同辈间争强斗狠也有出手过激的时候,他会明白,这是人类的天性。 他小时候喜欢掏鸟蛋儿,直到有一次把鸟窝弄到地上听着老鸟的凄鸣。他也会看着狐狸偷鸡,然后人把狐狸狩猎走。 然后他开始明白这个世界是需要争斗的,因为每一个人的生存,都是占据了原本自由的资源,食物,土地,甚至美色房屋等更多,如果有一种方式能将其占为己有,那么毕竟有人抵抗不住这种诱惑,于是争斗开始,不始不休。 他开始厌恶这种生存方式,那个时候他十二岁。 所以,也曾经有过时候,他一个人进过森林,万物间的争斗体现得更为**裸,因为它们没有交流,只有杀戮。 动物如此,植物亦不如外。遮天蔽日的树林,暗黑突布的蜘蛛,蔓延的藤蔓灌木丛很深,深得是某些生物的天堂,深得让他不知道里面有什么而毛骨悚然。原始的丛林不会有符合人类美学的规划,它并不如理想的环保主义者所想象的那样美好,反而野蛮无比。 连树的生长也野蛮无比,充满了争斗,根从密布,尽力地更多占据着土壤,吸收着水分。 然后他出来了,他开始觉得,人类的房屋和田埂那么规矩,是那么整齐美丽。交流的方式,也是文明。 他终于明白人类的伟大之处。 那么,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