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李屠夫
“看什么呢?”我拍了拍那刘志红的肩膀,他转过头,一看是我,便挤眉弄眼的笑道:“你来看看,就只许看一会儿哈,这位置是我的。” 他让出身来,好像有些害怕那边的人发现,并不露身。 我也探出头去,瞄了一眼。 呵,好家伙。 在火光的照耀下,七八个白花花的rou体在搔首弄姿的扭动着,有冷的瑟瑟发抖的,有卖力的扭动身子的,有捂着羞处僵硬的摆动身体的,二十来个男人靠着墙坐着,吹着口哨,说着污言秽语,更叫我目瞪口呆的是,不远处还有人正在行苟且之事,就这么赤条条的大庭广众之下,竟也不知羞。 “这是什么情况?”我回头看了一眼刘志红。 他猥琐的笑了笑:“那些人手里有吃的,这些女人便过来表演节目换吃的呢。”说着,他耸了耸肩:“谁要是能让他们高兴,兴许能换到吃的,要是惹他们不高兴,说不定还要挨一顿暴打。” “女马的,谁在那偷偷摸摸的,叫你们看了吗。” 我好像被发现了,一个坐在地上的男人转头看向这边,嘴里骂骂咧咧的,然后推搡着旁边的一个人道:“过去看看,真当咱们是病猫。” “遭了。” 那刘志红拉了我一把:“快坐回去,待会儿保不齐要被教训一顿。” 正说着,好些个脚步声便朝这边走了过来。 “是谁在偷看?!” 四个男人走了过来,为首的穿着灰色夹克,左边耳朵少一半,还结着血痂,他不爽的打量着我跟那刘志宏:“是你俩?” 他们其中两个人的肩膀上扛着91式步枪,那灰色夹克的男人与另外一个穿蓝衣服的与我一般高的男子敞着外套,腰间插着的手枪袒露出来,好像是在刻意示威。 “那个,是我好奇你们笑的那么开心,所以就······”刘志红站了出来,他有些唯唯诺诺,眼神流露出对他们的惧怕之色,双腿微微颤抖着,像是真的被他们这些人吓到了。 “那就是你咯?” 那穿灰色夹克的家伙指了指刘志红:“跪下。” “嗨嗨嗨,有话好好说,有话好好说,发生了什么事惹怒了几位大哥啊。”那方正走了过来,带着歉意的谄媚道。 “怎么?” 那灰色夹克的男人冷冷的瞥了一眼方正。 “那个,刚才我跟我表侄听你们吩咐,出去巡逻站哨了好半天,你看,我们没有功劳也是有苦劳的嘛,几位大哥也何必因为一点小事就动怒呢。”那方正讪讪笑道。 “哦,我只是叫他给我磕个头,就放过他,没什么大事。”那灰色夹克男笑了笑:“或者叫我一声爷爷也是可以的。” “嘿嘿,还得叫我二爷爷。”旁边那穿蓝色衣服的家伙笑着插话。 “我是三爷爷。” “我是四爷爷。” 另外两个人也笑着附和。 那嚣张的姿态着实叫人厌恶,我看了一眼那低着头,演技精湛,表现的唯唯诺诺的刘志红,他没有供出我来,反而是一个人担着,这叫我对他多了几分好感,这人倒是值得结交,虽然不太正经,但也不浑。 “只是看了一眼而已,难不成这也得罪你们了?。” 想着,我便忍不住开了口,若不是他们手里拿着枪,我的拳头早就砸过去了。 “嘿,这还有愣头青充好汉呢。” 那穿蓝衣服的家伙恶狠狠的看向我:“你是活的不耐烦了。” “嘿,这家伙好像是个军人,你看他穿的。”另外一个扛着步枪的家伙指了指我套在大衣里面的制服。 这家伙的话一落音,几个人的眼神立即变了,好像跟军人有什么深仇大恨一样。 “去叫大哥,还有刀疤哥来。”那穿灰色夹克的家伙掏出手枪对准了我,我的心猛地咯噔一跳,背脊一阵发凉,果然,这讲义气强出头还是需要实力的,我这一出头,好像平白有惹出了什么事来,让这些原本还一脸轻佻的家伙瞬间仇视了起来。 原以为自己拥有了能力,就可以在这末世之中保护自己,直到那散发着幽冷气息的枪口对准了我,我才知道,自己还真是个乐天派,简直是天真啊,我怎么可能挡得住那子弹。这一巴掌可是扇的真狠啊,扇醒了我,还扇的我脸上火辣辣的疼。 这下就连方正也不说话了,反倒是那刘志红不经意间看向我,还流露出了几分担忧之色。 纷杂的踏步声朝这边走来,我的心脏越跳越快了起来。 “你是军人?” 他们将近二十个人走了过来,目光冷冷的落在了我的身上,说话的人是一个个子不高,而且只有一条手臂的人,他的左边袖子空荡荡的垂落,右手拿着两颗手雷转动着,长相并不凶悍,略显沧桑的面孔,倒显得几分儒雅,但我却能猜出来,他就是刚才穿灰色夹克的家伙嘴里说的老大,他的旁边站着一个很壮实,长着络腮胡,脸上有着一道长六七公分的刀疤,他应该就是那个什么刀疤哥了。 他们这些人看向我,眼中带着浓烈的仇视与敌意,尤其是那刀疤哥,满脸凶厉的样子,更像是随时准备拿起手上的杀·猪·刀将我砍成碎rou。而我在这些人当中竟然还看到了那畏畏缩缩躲在他们后面的冯三。他当然是认出了我,似乎是觉得有些对不起我,眼神躲躲闪闪的,但是我却并没有对他过多注意,因为,他在不在跟我能有什么关系? 听到他们大哥的问话,我几乎下意识的想要回答自己不是,因为我真的不是,可我却知道,就算我这么说了,也没人相信,只会引来一阵嘲笑。 “怎么?” 我强装着很平静的反问道,心脏跳的极快,但是让我诧异的是,星核所说的是我的心脏只要调速超过一百八,就可以使用能增强自己力量的能力了,可是我并没有感觉到自己的力量有所增强。 “提醒宿主,牛囚呶啡细胞因为融合了宿主的神经组织,为了避免细胞过度分裂衍生繁殖,导致宿主体内其他细胞生存空间减少并失衡,一般状态下,可强化宿主身体的呶啡细胞处于休眠状态,没有接收到大脑中枢神经的指令,其他情绪导致的心跳加快,只是加快血液流通的速度,一般情况下不会唤醒休眠状态下的呶啡细胞,当然,也有可能出现例外。”星核像是个幽魂一样,声音冷不丁的在我的脑海里炸响,给了我一个解释。这时我才知道,原来还有这么个门道。 “我的这只手,是因为十几个军人失去的。” 他将两颗手雷放进衣兜里,托起那空荡荡的袖管,面无表情的诉说着,然而语气中的寒意却叫我打了个冷颤。 “什么意思?这跟我有什么关系。”我深吸了一口气,脑海里很快思索出了一个冒险的方案,要是他们这些人真要拿我做文章,那就拼了,我倒是想试试星核的那狱警特权实不实用。 “因为一群军人,害的我差点被感染成尸鬼,要不是我刚被抓伤就叫刀疤把我的手给剁了,或许,你会躲过这一劫。”他略显得云淡风轻道,我却听的一阵毛骨悚然,这家伙竟然叫人把自己的左臂齐根剁了,真狠呐! “所以呢。” 他缓缓放下那空荡荡的衣袖,看着我,语气很平静,却给人一种高高在上的迫人感:“你想要我怎么饶恕你?” “李屠夫?屠兴帮?” 若不是冯三的话,就算他们说到军人,我也可能不会联想到他们,可我的脑子却如突然开了窍似的,猛的就想到了这两个名字。 “你知道我?” 他的眉头微微颤动,眼睛微微眯起,却叫我如芒在背,浑身寒毛炸起:“那你应该就是那些军人当中的一个了吧,也好,还以为这断臂的仇,这辈子也没法报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