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黑白公敌
东风三路小巷口之外。 在林轩离开之后,不知过了多久。 躺在地上的那个开车警察刘蒙手指突然轻轻动了一下。 “唔!” 一声嘤咛,刘蒙的眼皮动了动,又动了动,终于是无比艰难的睁开了眼睛,入眼处,只有早已人去楼空的警车,还有浑身血迹不停抽搐,嘴角流着血沫的李处。 看见这幅诡异的景象,刘蒙在微怔了半响后,突然瞳孔几乎缩成针孔大小,他终于意识到刚才发生了什么。 “林轩,逃走了!”刘蒙连地上的李处都顾不得,急忙站起身左右张望,却是根本没有看到半个人影。 一丝冷汗从他额头留下,这林轩是姜吉白亲自吩咐要除掉的人,而现在,这个好不容易抓到的人却是在他的手上不见的,可想而知,如今已在医院陷入疯狂的姜吉白会是何等的生气!甚至,这怒气还必定会蔓延到他们这两个小警察身上。 这一刻,刘蒙只觉得满嘴苦涩,以姜家的实力背景,一句话便是能够将他们这身警服剥去,但如果只是这样的话那也算是天大之幸了,最怕的是姜吉白还不消气,那恐怕他们以后将要面临铺天盖地的追杀了,要知道,西庆市四大帮派之一的狼王帮可是姜家所控制的,那狼王帮的帮众,可是超过将近上万的! “不行,我要赶快将这些事报告给姜少爷,争取戴罪立功!”刘蒙心中惶恐道,摸向了腰间,却是悲哀的发现手枪与钱包手机等一切东西都已经被林轩搜刮干净了。 警枪都丢了,这可不是一件小事! 刘蒙嘴中苦涩更甚,这次就算姜家不怪罪他们,他们估计也会被开除警籍了,甚至还会被立案调查。 “算了,算了,这次报告了姜少爷后,我也不管别的了,马上离开西庆市,”刘蒙叹了一口,像是瞬间老了十岁,“希望这次能平安度过这一劫吧,果然,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啊。这都是……报应啊!” 刘蒙叹息了一会后,上车按开了警局无线电的开关:“喂,是总部吗,我是警员pc12138,我们这边发生了事故,警员李处身受重伤,需要派救护车,而嫌犯林轩伤人逃跑,对,逃跑的嫌犯名字叫‘林,轩!’,希望警局能马上发出通缉令……” …… 而姜吉白接到林轩逃跑的消息已经是三个小时后了。 “废物,都是废物!” 姜吉白脸上缠着绷带,嘴里含糊不清的嘶吼着,将这医院中最豪华的vip病房内的一切东西都砸了个精光,显然已经陷入了疯狂奔溃的边缘。 这也不能怪他,他姜吉白从小娇生惯养,是众人眼中的天之骄子,何曾被人欺负过?而这次,他却是被人狠狠的打了脸!不仅是精神或名声上的打脸,而且还是*上实实在在的打脸! 三颗! 林轩的一拳将他牙齿打掉了三颗! 其中甚至有一颗还是门牙! 这是天大的耻辱,而以后,他便是要顶着这个天大的耻辱过完他的下半生。 一想到以后自己将会成为那些上流阶级的笑谈,被无数的人带着讥讽语气谈论着,姜吉白便是忍不住疯狂,也真是因此,所以他冒着被其他竞争对手抓住把柄的危险,硬是要将林轩置于死地, 可现在,那两个小警察竟然跟他说林轩跑了? “废物,那林轩都被手铐铐住了,两个警察,带着配枪,竟然还让人给跑了,甚至连警枪都被人抢了,这不是废物是什么。”姜吉白对着身旁小心翼翼站着的保镖和护士怒吼着。 “吉白,你怎么了,快让mama看看你伤得重不重。”一个浑身珠光宝气,散发着妩媚与成熟气息,犹如熟透无比的水蜜桃的华贵妇人从门口充满走进。一看到姜吉白那绑着绷带的脸便是忍不住滴下了几颗泪水。 “是谁,是谁竟然敢打伤我的儿子,我要他死!”贵妇人吴千萍同样也是一脸狰狞的尖叫着,那高贵的气质瞬间淡然无存,剩下的只有刻骨的怨毒与暴虐。 听着吴千萍的话,姜吉白眼睛一亮。“对,没错,我要他死,给我将狼王帮的所有人都派出去找,同时通告整个西庆市的黑道,我出一百万买林轩的命!” 一百万!对所有人来说都不是什么小数目,足以让得那些因为几块钱而斤斤计较的普通人疯狂了。 在姜吉白的这句话下,瞬间,整个西庆市的黑道都热闹了起来。无数的小混混开始在街头上游荡着,整个西庆市人心惶惶。 而在同一时间,西庆市警察局也是悄悄发出了一张通缉令。 林轩,a级通缉逃犯,打伤砍伤无辜公民超过十人的危险级逃犯!即日起,全省追查! 这通缉令一出,全省哗然,不管是谁,哪怕是一个普通的小老百姓也是不由得感慨一声这林轩到底是何方神圣,竟然能让得黑白两道都通缉抓捕,心中在怜悯的同时也是对林轩有了佩服,不管怎样,能让得黑白两道出动这般大的阵仗抓捕他,也算是一种荣耀了,起码对于他们来说,他们是这辈子都不可能的了。
但就在这黑白两道为了他忙的团团转的时候,这时候的林轩却是在开始他悠闲的购物之旅…… 在从那东风三路的巷子口出来后,林轩迅速的平复心情,恢复正常。 脸上看不出一丝异样的他直接在巷子不远拦了一辆公交车,也没有看目的地是哪里,反正就是先离开这里。 半个小时之后,他在一个小路边下车,就是踏上另一辆公交车,就这样,一直换搭了几班车之后,在离开了那东风三路足够远之后,林轩终于到了位于西庆市西边一个不会很繁华,但也算不上偏僻的地方停了下来。 脸不红心不跳的,林轩在谨慎的观看了一下街上的路况之后,深呼一口气,踏进了一家服装店之中。 毕竟,他也可以预料到,自己在将李处那两个警察打成那样之后,无疑是捋了老虎的胡子,现在恐怕他早已经被一大班的警察追缉着了,因此,这件西庆一中的校服也是有些刺眼了起来,他要以最快的速度换掉。 在李处与刘蒙两人的钱包中,林轩一共获得了一千多块,虽然不多,在节省一点,也足够林轩暂时生活几天了,至于那些钱包中的那些卡片什么,早就被林轩随手扔在了某条水沟之中,现在都不知道已经漂到那个角落了。 当从服装店出来之后,林轩已经换上了一件现如今最为流行,但也是最不起眼的t恤了,配上一条牛仔裤,普普通通,毫不起眼。而原本那件校服也是被林轩谨慎的要了回来,避免留下任何有可能暴露他行踪的东西。 从服装店出来之后,林轩又是微低着头走了几条街道,在街上路边摊上买了一个平底的眼睛框。 这下子,不认真看的话,也是不太容易将他认出来了。 林轩大大方方的走在人群之中,还不时的停下来在街边的一些地摊浏览一二,看不出一丝慌张,也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怀疑。 “现在开始,应该是好好思考一下接下来要怎么做了,离开西庆市,亦或是想办法证明自己的清白?”林轩在一个小摊前再次驻足,心中却是低声自语道。 “咦,这是什么?”眼睛不经意瞥了一眼手上拿着的一个用竹子做成的手链时,林轩身子猛然一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