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考虑
沈长兴是间接杀人,而且他要做的事情,恰好在那一刻被雪青顶替了。所以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他有杀人,甚至没有人知道他有杀人意图,而且意图这东西,说出来就像是笑话。 你在恨一个人恨得不得了的时候,是不是幻想过将人杀死?这也是意图,但只要没有付出行动,有心无迹,那就不叫犯罪。 陈惇也可以将所有的事情原原本本告诉曹正,告诉他沈长兴和王姨娘的jian情,告诉他小桃因为目睹了这个jian情而招致杀身之祸——但他不可以。 他一共有三个方面的考虑。 第一,《大明律》规定,“凡和、jian,杖八十,有夫杖九十,刁jian杖一百……其非jian所捕获及指jian者,勿论。” 这是什么意思呢,也就是说,凡妻妾与人通、jian,按律法规定,要抓起来绑送官府,官府会依律判决杖责八十,男女同罪。但是这一条往往不会执行,因为就在大明之前的元朝的一百三十年的时间里,按照《元律》的规定,“诸妻妾与人jian,夫于jian所杀其jian夫及其妻妾,及为人妻杀其强jian之夫,并不坐”,也就是说若是某人的老婆和人通、jian,这人杀死他老婆和、jian夫,并不犯法。 中国自古不是法理社会,而是人情社会。所以从古至今,各地有遇到通、jian案,丈夫直接杀死妻子与jian夫,带着头颅去自首,然而官府不根据大明律这一条,反而从人情伦理的角度,判处丈夫无罪。 实际上,大明律每一条都是细细推敲过,以保证所有情况都在法律的考量里。所以这一句话的精华是后面这一句——“非jian所捕获及指jian,俱无证迹可验,勿论”。 《大明律》对捕获通、jian有个非常大的限制词,叫“jian所”,什么叫“jian所”,就是通、jian的场地。只有当场捉jian了,看到赤、裸、裸的男女二人,丈夫才能将这二人扭送官府,甚至当场杀人。而若是没有当场看到yin、秽不堪的一幕,只是听凭别人说二人有不轨行为,也就是所谓的“指jian”,以及二人即算通、jian了,但是不是当场抓获,而是事隔一段时间或是其他场地,那都被认为是没有证据可以查验,所以遇到这样的情况,丈夫不能追究。 为什么要加个“jian所”这样的词?为什么只有看到两人当场翻云覆雨,丈夫才能提刀杀人? 因为如果没有“jian所”这两个字,丈夫可能会因为疑心,而将妻子和所谓的jian夫挨个杀死,造成极大的冤情——这是常见的一种,然而还有一种非常可怕的情景,那就是一个人想要杀掉妻子,他便说妻子和某个人私通,杀了妻子和这个人。 又或者,一个人有个仇人,他想解决这个仇人,便把仇人杀了,然后回去把自己的老婆杀了,然后说我之所以杀他们,因为他们通、jian,最后如何,这个人会被无罪释放。 所以必须要当场捉jian,才能定罪。 陈惇要指认沈长兴和王姨娘私通,必须要当场捉住jian夫***,否则不管沈长兴还是沈炎,都会为了保住名誉,反咬他诬告。 这是最重要的一条,陈惇即使有再多的证据证明两人jian情,只要没有当场捉住人,就永远不能判定他二人有jian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