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四章 看走眼
“苏伯伯。※菠$萝$小※说馨儿这里有些想法。慕言家人,一看家世,黄粱一是出身书香门第,而这罗凡,其实半路出家,我也不知道他的家世,但是能够被观风大酒店的老板都尊称为了总编,而且还是小说网站的总负责人,钱财不比。两人,一个帅气,一个儒雅,外形也没得挑。可是挑选女婿,自然是内涵最重要。他们两个人,一个是海归,一个是总编,中西文化的碰撞,我看,不如以文化见高下怎么样?” 黄粱一饱读诗书,文化肯定没问题。 这罗凡整天打打杀杀的,别说搞这种文化,恐怕大字都不识几个。 看他这次怎么办?以为顶个总编,就真的能够成文化人了吗? 哼,穿着龙袍也不像太子,但是他却不知道,罗凡早就有所准备。 “馨儿,你干什么呢你?”作为当事人的苏慕言,自然知道罗凡有几斤几两的。 现在看着罗凡将黄家怼得不成样子,这是个好时机,作为好姐妹,她唐馨儿怎么还帮着黄粱一家说话呢? 这一比试,不就什么都露馅儿了吗? 本能的想要阻止,结果苏云忠则是点头的说道:“好,我的女婿,家世背景其实都不重要,我苏云忠家大业大,不需要再找个有钱人,但是一定要有内涵。诗词歌赋,这是我们华夏国的传统文化,同时也是看一个人涵养的最好凭证,我觉得可行,梁一,罗凡,你们以为如何?” “好啊,我听苏伯伯的。” “妈,您说呢?”黄粱一转身问道。 黄mama气得不轻,翻白眼的看着他:“当然行啊,这事情也问我,你难道没有自己的思想吗?” “可是还是要mama做主比较好。” “比就比,我们家梁一是最棒的。” “好!” “那就诗词比拼!” 罗凡说着,还跟方小军俩人一眨眼,会意的点点头。 “我们家梁一虽然是留洋海外,却在国内知名学府北大学习过两三年,之后被保送出国,对于中外的文化,都很有研究,跟他比试歌词,这罗凡真逗。” 其中一个大娘戏谑的说道。 紧接着,有几个大爷跟着的附和:“那可不,梁一学富五车,诗词都不叫事儿。” “这罗凡还以为多有本事,其实也不过如此嘛。” “行了,比拼之后,赶紧把他打发走,以为自己有几个钱了不起啊?” 听到家门亲戚的赞美。 黄mama引以为傲,经过她这些年的悉心调教,儿子就是鱼跃龙门,是天之骄子! 如果连一个类似于暴发户的罗凡都比不过,那不是白瞎了这些年的栽培了么? 今天,展示自己儿子才华的机会,已经超越了相亲的本身。 她心中笃定,哪怕这门亲事说不成,也一定要让儿子在众人面前大放光彩。 其实,她是一个自私的人。 儿子有出息,作为mama,她就脸上有光。 这些年,她完全是按照自己的意志来栽培儿子的,从来没有管过儿子想要什么,获得什么。 “好了,那就来吧。” 现在,三姑六婆都被方小军的员工们给隔开到了一旁。 中间,是苏云忠,左边罗凡一人,右边是黄粱一一家人,身旁还有苏慕言和唐馨儿。 两个女人在那里嘀咕,苏慕言愤怒,但是却被唐馨儿安抚。 其实她心中也很矛盾,既期待罗凡能生出,又希望对方出糗。 对罗凡的感觉,她自己也是说不清道不明,很复杂的感觉。 “诗词,并非简单的吟诗作对。讲究书法描绘,临摹笔仿,诗词即兴,歌赋舞乐。因为这里的地形还有条件有限,我就出诗词,你们对答,一直到谁答不上为止,算分数。可以抢答,也可以依次作答。馨儿啊,我知道,你也是一个才女,那就麻烦你来帮忙记分。” “好的苏伯伯,我已经准备好了。” 唐馨儿上前,恭敬点头。 开始,这苏云忠的确胸有诸墨。 他是一个生意人,更是一个文化人。 所提出来的题目,既有为人熟知的李白杜甫等人的传世名诗,也有冷门偏僻的王安石等人即兴所作,而这黄粱一,虽然是妈宝男,但毕竟是留洋海外,从小接受经营教育的人,几乎对答如流。 至于罗凡,实际上所默背的那些诗词歌赋,已经有些黔驴技穷。 他心中都有些着急,为什么还不出苏云忠最疑惑也是一直未解的诗词呢? 一番对答下来,一个小时。 比分为14比16。 罗凡落后两分,而且每次对答的时候,说实话,字句磕磕绊绊,一看就很生疏,并非对答如流。 一番下来,罗凡明显处于劣势。 “梁一,干得漂亮!” “亲戚们都对黄粱一赞赏有加,还有人嘲讽罗凡不过如此。